泉州市发布畜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乡村振兴规划-乡村振兴-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务公开-泉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05月06日 星期二

泉州市发布畜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来源:泉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3-04-13 09:54 阅读人数:88

  为加快推进泉州市畜牧养殖转型升级,稳定城乡居民“菜篮子”供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泉州市“十四五”畜牧业发展规划》以及生猪、禽类和屠宰加工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意见等精神,结合我市现状,制定本方案。

  发展目标

  按照“绿色兴牧、质量立牧、补链强牧、依法治牧”的总体要求和“致力于畜牧业‘五新’推广,做到生猪产业平稳发展,做强家禽产业,加快发展草食动物”的工作思路,以“区域化、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社会化”为引领,围绕全产业链发展,持续打好畜牧业转型升级战,高质量推进畜牧业绿色发展,高水平保障畜禽产品安全有效供给,高标准构建畜牧全产业链模式。全力实施“1358规划”,不断增强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为推进现代化泉州建设提供坚实的产业基础。

  通过3年(2023—2025年)的努力,加快推进畜牧产业转型升级,实现生猪期末存栏100万头,出栏160万头;牛期末存栏8.7万头,出栏6.2万头;山羊期末存栏23万头,出栏30万头;兔期末存栏40万只,出栏49.5万只;特种草食畜禽期末存栏0.5万头;家禽期末存栏2170万羽,出栏5500万羽;蛋鸡期末存栏700万羽。全市畜牧业总产值达150亿元,规模化养殖比例力争达到90%以上。

  重点任务

  1.持续推进养殖标准化建设

  按照“畜禽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管理智能化、防疫制度化、养殖废弃物无害化”标准,重点开展养殖、环控、防疫、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环节标准化改造,通过改进设施工艺、改善生产条件,完善动物防疫和废弃物综合利用设施,推进生产标准化。推广应用互联网和智能化设施设备,推广节水、节料、节能养殖工艺和干清粪、微生物发酵等实用技术,提升精细化规范化饲养管理水平。发挥区域优势,推动传统畜禽产业向以生物安全和生态循环为核心的标准化生产转变,严格按生产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生产和管理,完善畜禽标准化饲养管理规程,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

  到2025年,完成存栏500—5000头的规模化生猪养殖场提标改造120家,达到全场零排放、全量资源化利用的标准;培育存栏5000头及以上高标准零排放的现代化养猪场35家(其中存栏10000头及以上的20家)。新建标准化肉鸭、肉鸡基地2个,力争新增出栏10万羽;实施蛋品自给提升工程,新建大型设施化智能化蛋鸡项目、蛋鸭无水面生态养殖项目3个,新增蛋禽存栏250万羽,提高禽蛋自给率10%。全市规模养殖场基本实现按标生产,至2025年力争新增创建省级标准化畜禽养殖示范场11家、国家级示范场3家,建成5—7个重点畜牧产业强镇,初步形成一个优势特色畜禽产业集群。

  2.加快推进屠宰加工行业“关停并建”

  按照“扶大限小、减数控量、提质增效、淘汰落后产能”的原则,以“集中屠宰、品牌经营、冷链流通、冷鲜上市”为主攻方向,持续开展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审核清理和“关停并建”工作。通过3年的努力,完成现有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整合关闭工作。各地新厂建成投产后3个月内,旧场(点)应全部停产关闭。到2025年底前,全市牲畜定点屠宰企业控制在11家以内、禽类集中屠宰厂(点)3家、定点肉品分割加工配送中心3个;力争创建省级畜禽屠宰标准化厂3—4家、国家级示范厂1—2家。

  3.提升产业品牌化水平

  鼓励畜牧企业进行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HACCP等认证认可,打造“德化黑鸡”“永春白番鸭”“集盛肉鸽”等区域公用品牌、知名品牌,切实提升高品质、高水平畜产品供给能力。利用电商、“互联网+”“泉州市农产品产销联盟”“泉州乡村好货展”等新兴销售手段,加强“泉禽”品牌市场营销,推进“泉禽”品牌成为绿色泉州的“金字招牌”。力争到2025年,培育畜牧业福建著名品牌6个以上,畜禽“三品一标”产品达30个以上。

  保障措施

  1.强化责任落实

  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畜牧业发展在推动农业农村发展、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改善民生的重要作用。严格落实“菜篮子”“肉篮子”负责制,对本地区转型升级发展畜牧业生产、保障肉蛋奶市场供应负责,将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纳入“菜篮子”和乡村振兴考核内容。生态环境、资源规划、财政、金融等部门要在养殖规划和技术指导、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用地落实和财政金融扶持等方面形成工作合力,强化政策措施落实,共同推进生态畜牧业发展。

  2.完善政策扶持

  充分运用各类扶持政策,落实《泉州市市级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资金管理规定》《关于促进生猪产业健康发展有效保障市场供应十条措施》(泉农〔2019〕47号)、《泉州市促进生猪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泉农〔2020〕23号)、《泉州市促进家禽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泉发改〔2020〕381号)、《泉州市畜禽屠宰行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泉农综〔2019〕57号)、《泉州市畜禽屠宰加工行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泉政办明传〔2022〕53号)、《泉州市畜牧“五新”推广项目实施方案》(泉农综〔2021〕59号)等文件确定的扶持措施,重点对龙头企业基地建设、良种繁育、草食动物养殖、养殖废弃物治理、产业融合、“畜牧五新”项目推广等项目给予支持,带动社会资本投资。按照畜牧业发展规划目标,在国土空间规划中切实保障生态养殖、屠宰加工、畜牧产业融合用地需求。鼓励节约使用畜禽养殖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鼓励养殖户利用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和原有养殖设施用地及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开展畜禽生态养殖。加大林地对畜牧业发展的支持,依法依规办理林地手续。生态环境部门要为新(改、扩、迁)建畜禽养殖场、保种场的环境影响评价主动做好服务工作。

  3.提供科技支撑

  组织畜牧兽医技术推广机构以及行业协会等技术人员,深入一线开展产前、产中和产后技术指导服务。加强产学研合作,围绕畜禽产业链关键环节开展优势畜禽育种技术、智能化养殖技术、重大疫病防控技术、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关键技术集中攻关。鼓励规模养殖场通过养殖工艺设施改造、高标准现代化牧场建设等,扩大规模养殖,不断提升生产能力。加快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工艺、新饲料、新设施设备的集成配套和示范推广,提升畜牧产业核心竞争力。

  4.强化项目管理

  根据工作部署,强化规划管理,通过策划、规划生成项目,不断完善优化项目库,实现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详见附件2);推行项目工作法、典型引路法、一线工作法,抓部署、抓落实、抓反馈,抓龙头带动、抓链条配套、抓集群培育,拓展畜牧业发展质量和空间,加快发展特色现代畜牧产业;落实《泉州市市级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规定》,实行“先建后补”办法,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促进畜牧业转型升级;督促项目实施单位维护项目计划的严肃性,按照批复(或备案)的投资计划、建设内容、绩效目标组织实施,高标准完成建设任务。

  5.加强依法治牧

  深化推进畜牧兽医法规体系、畜禽养殖污染综合防治体系和公共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完善种畜禽保护、动物卫生监督、畜禽屠宰以及质量安全监管等配套法规规章建设,健全畜禽养殖规范管理机制。运用法律、经济、信用、监管、服务等手段,督促畜禽饲养、屠宰、经营等主体依法履行养殖污染治理、畜牧安全生产、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畜产品安全等主体责任。指导督促新建扩建规模畜禽养殖场依法落实环保、动物防疫、设施农用地、使用林地等有关审批备案手续,依法加强监管。加强畜牧兽医行政监管执法队伍和执业兽医、乡村兽医、防疫安全协管员队伍建设,强化再教育与培训,改善设施装备条件,夯实现代畜牧业发展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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