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惠安县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来源:惠安县人民政府网 2019-01-03 10:22 阅读人数:1

  20181225日在惠安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上) 

  惠安县财政局局长 潘丽萍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惠安县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惠安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第一部分  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县政府各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及赶超跨越目标要求,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不断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加强财政资金统筹和监管,保障重点领域资金投入,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动我县经济迈向高质量发展。 

  一、一般公共预算预计执行情况 

  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二次会议批准的公共财政预算是: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700180万元,同比增长3.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74820万元,同比增长6.7%。县本级可支配财力46305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463050万元。 

  预算执行中,省财政厅下达我县2018年新增一般债务限额10800万元,根据《预算法》有关规定,经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对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本级可用财力为47385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385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预计执行结果: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7348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700180万元的104.9 %,比去年同期(下同)增收57717万元,增长8.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906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374820万元的104.2%,增收37661万元,增长10.7%。加上返还性收入30806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49284万元,调入资金31252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18736万元、扣除上解上级支出3634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107936万元,年度可支配财力预计为509108万元。上级专项补助收入43660万元,上年结转38083万元,收入合计约为59085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5078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172万元,结余39899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主要科目预计完成情况(见附表一) 

  增值税(50%地方分享部分)预计完成145600万元,增长-0.7%主要原因是: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以及降低国内增值税税率影响,原国税局退还三家企业增值税留抵税270万元;1-11月房地产业缴纳增值税12267万元,减收2946万元,增长-19.4%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化公司)增值税预计减收11990万元,同比增长-18% 

  企业所得税(40%地方分享部分)预计完成86252万元,增收14871万元,增长20.8%,主要是中化公司、达利食品集团、达利发展有限公司、惠东建筑、匹克等重点税源企业缴交企业所得税同比增收 

  个人所得税(40%地方分享部分)预计完成25900万元,增收13311万元,增长105.7%,主要是重点企业股东分红缴纳个税以及所辖外地分公司高管个税回流本县等。       

  土地增值税预计完成20596万元,增收484万元,增长2.4%,主要是原地税局对房地产行业楼盘售后进行清算增加税收。 

  城镇土地使用税预计完成12630万元,增收793万元,增长6.7%,主要是2018年县政府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实现增收。 

  城市维护建设税预计完成19162万元,增收2301万元,增长13.6%,主要是中化公司缴纳随消费税主税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形成的增收。 

  契税预计完成9500万元,同比增收2899万元,增长43.9%。主要是商品房跨年度办证与二手房交易量攀升所产生的契税增长。 

  非税收入预计完成50300万元,同比增收3711万元,增长8.0%,其中:征收教育费附加收入11900万元,同比增收2009万元,增长20.3%;罚没收入完成5026万元,同比增收260万元,增长5.5%;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完成9700万元,同比减收4885万元,增长-33.5%原因是2017年缴入台投区成建制划转后最后一次资产处置收入9000万元以及利息收入形成的高基数造成的减收)。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主要科目预计完成情况(见附表二) 

  ——教育支出135500万元,同比增长1.9%。其中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投入420万元将各类公办学校班主任津贴月标准提高至500元(从20189月起执行);投入8042万元,落实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将初中生均公用经费提高至每生每年1150元、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提高至每生每年950元,两项均比省定标准高了200元(位于全市前列);投入1500万元进一步提高普通高中生和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投入1668万元落实中职学生公用经费补助,将中职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按专业类别调整,最高提至每生每年5880元(位于全市前列);投入830万元,用于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补助,并将寄宿制学校寄宿生生均公用经费提高至每生每年400元;投入270万元,用于幼儿、高中及中职学生助学金发放,并对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继续支持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及城乡中小学办学条件提升,按定额标准拨付各类学校校舍修缮及设备购置专项补助2250万元,支持教育城域网、“一师一机”等建设,大幅提高教育信息化水平。 

  ——公共安全支出38862万元,同比增长17.7%。其中项目支出主要用于: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推进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投入3345万元开展综治专项及网格化建设,投入 280万元开展司法救助;保障公安事业需求,投入 1000万元用于公安办案及装备项目,投入570万元实施城市安全信息建设项目;投入 900万元开展道路安全建设项目;投入500万元开展社区矫正和普法教育;投入1670万元用于强化消防队伍建设,建设救援指挥中心及更新购置消防装备。 

  ——科学技术支出10900万元,同比增长3.8%。其中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投入4050万元用于鼓励科技创新奖励,加大对高新企业、科技型企业、企业研发投入、专利申请等扶持力度;投入科普经费200万元,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宣传,创建科普示范县等; 投入4000万元,促进企业降低成本提质增效。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600万元,同比增长31.1%。其中项目支出主要用于:统筹39215万元继续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每月标准提高至150元,耕地被征面积70%及以上人员养老保障金每月标准提高至340元;发放城乡低保金2486万元,全面实施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农村低保与城市低保标准统一提高至600元;积极落实军人及军属优待政策,发放义务兵家属优待金、立功受奖及高学历奖励金941万元,安排869万元用于退伍军人安置和转业士官自主择业。 

  ——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50360万元,同比增长-17.0%(主要原因是2018年开始,新农合业务实行市级统筹,新农合省市专项补助资金在市级财政核算,扣除此因素,增长12.8%)。其中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完善医疗保险制度,统筹17424万元继续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筹资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670元,其中政府补助标准490元;实施城乡贫困家庭医疗救助1145万元;支持公立医院发展,补助3000万元继续实施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拨付计生专项业务费6615万元,用于关爱计生家庭特别是计生特殊家庭奖励补助等;拨付乡镇卫生院人员经费5000万元;拨付1696万元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节能环保支出22800万元,同比增长2.2%。其中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促进城乡环境优化提升,支付城乡垃圾一体规范建设4244万元,拨付城市污水处理费用4430万元,拨付泉惠供水工程补助830万元,支付农村卫生保洁经费3468万元,拨付晋江、洛阳江上游水资源保护补偿专项资金2499万元,拨付789万元用于环卫设施规范提升、镇区环境卫生提升、城镇公厕建设、三格化粪池新建改造、废弃矿山治理等补助。 

  ——城乡社区支出49056万元,同比增长-25.6%(主要是2017年列支兑现县政府出台房补、省财政厅下达债券资金等一次性政策支出,扣除此因素,增长10.4%)。其中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支持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环卫经费补助936万元;支付县城及沿海大通道、城南工业园区等区域公共照明电费800万元;路灯管理费用400万元;绿化管养费用991万元;地形图遥感和修测300万元;建筑技校学校经费补助140万元;城投债券提前兑付利息2306万元;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污水管网新建改造、农村旱厕改造等2500万元、美丽乡村建设425万元。 

——农林水支出61600万元,同比增长2.7%。其中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加快农业发展,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1424万元,温室大棚等设施农业补贴2517万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1029万元;支持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2571万元,美丽乡村建设补助3020万元。拨付援藏疆宁资金、上杭县少数民族、光泽县挂钩对口扶持经费2277万元,落实精准扶贫开发工作资金1315万元;改善乡村环境,拨付绿化造林资金1267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376万元。推进海堤、水库等水利枢纽建设,拨付白濑水利枢纽工程及七库联通枢纽工程资本金5030万元。助力渔业升级,拨付发展大吨位大功率钢质渔船补助、渔船更新改造补助1144万元,减船转产611709万元,政策性渔业保险125万元,渔港、避风锚地建设2000万元,海漂垃圾整治经费684万元。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8100万元,同比增长5.5%,其中鼓励企业规模成长9055万元,扶持建筑业发展专项资金750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预计执行情况 

  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是:政府性基金收入153900万元,基金支出153900万元。 

  预算执行中,省财政厅下达我县2018年新增专项债务限额54900万元,经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对2018年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收支预算为:政府性基金收入153900万元,加上债务转贷收入54900万元,2018年政府性基金收入调整为208800万元,支出相应调整为208800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预计执行结果: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完成 2073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53900万元的134.7%,同比增长70.2%,主要原因是加大力度对上年欠缴土地出让收入进行清理,实现年度较大幅度增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加上级补助收入2986万元、上年结余31778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54900万元,收入合计29700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24100万元,调出资金31009万元,支出合计255109万元。收支相抵,结余 41895万元。(见附表三) 

  政府性基金预算预计支出2241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5.6%,同比增长140%,主要是: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78838万元,用于土地补偿费、被征地群众安置补助费、拆迁补偿费、上缴土地报批规费、债券发行费、石结构房屋改造、人工智能产业园及配套项目建设、东湖片区土地一级开发收储等项目支出;2.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8700万元,用于市政道路和管网维护、园林绿化等支出;3.污水处理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200万元,用于市政污水管道维护、三格化粪池新建改造等支出;4.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7000万元,用于雕艺文创园“世界石雕之都”展示中心及配套道路工程项目建设支出;5.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340万元,用于扶持民办养老机构、社会福利中心建设、体育中心改造、体育设施建设等支出;6.债务付息支出15200万元,用于专项债务利息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计执行情况  

  县十七届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的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81万元支出481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计执行结果: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8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74.2%,其中:利润收入58万元,股利、股息收入510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70万元。 

  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计支出 270万元,主要用于商业八大改制企业、经信局下属改制企业留守人员工资及办公费用215万元,海洋渔业局下属改制企业留守人员工资及办公费用10万元,政府办下属改制企业留守人员工资费用6万元,医药公司仓储扩建补助39万元,结转下年568万元。(见附表八) 

  四、社保基金预算预计执行情况  

  县十七届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的2018年社保基金预算草案是: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67749万元,其中: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548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2264万元。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66564万元,其中: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787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 28694万元。 

  社保基金预算预计执行结果: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完成813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0%。其中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5009万元(个人缴费收入4455万元、政府补贴收入38659万元、利息收入1880万元,转移收入1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6309万元(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27780万元,政府补贴收入8481万元、利息收入45万元,转移收入3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预计支出8874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33.3%,其中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9140万元(基础养老金支出17637万元、个人账户支付养老金支出768万元、丧葬补助金支出800万元、养老保障金支出19930万元、转移支出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49602万元(基本养老金支出49598万元,转移支出4万元)。(见附表九) 

  五、政府债务情况 

  2018年省财政厅核定我县的债务限额为1381587万元(一般债务823523万元、专项债务558064万元),我县政府债务余额严格控制在省财政厅核定的限额内。 

  由于财政预算年度尚未结束,财政收支最终执行数据会略有变动,待收支决算草案编制完成后再报送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 

  六、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主要特点 

  (一)严预算强实体,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围绕县人大通过的目标任务,以组织收入为中心,抓好财政管理夯实收入基础,优化支出结构服务发展大局,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不断强化财政收入征管。加强税务、财政部门协调工作,密切关注收入进度,综合考虑经济、征收、政策等因素对税收收入的影响,不断提高税收收入预测准确性。注重纳税服务水平提升,加强重点行业、重点税源企业和成长型税源企业跟踪服务。严格落实收入主体责任制度,出台《惠安县财税收入任务考核实施方案》,提高乡镇、工业园区征收积极性,时刻对标时间任务、进度任务,提前研判收入形势。注重提升收入质量,2018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税性比重预计将达87.12%,比上年提升0.32个百分点,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税性比重93.15%,比上年提升0.03个百分点,两项收入税性比重位居全市前列。 

  扶持实体经济培植财源。落实财政扶持政策,全年兑现工业技改、科技研发、商务促进、建筑施工、金融三产、总部经济和人才专项等财政奖补资金近4亿元。强化“一企一策”和“一业一策”,食品、建筑、金融等行业的龙头企业税收增长明显。促进重大项目落地惠安,引进大型企业销售中心新增纳税近亿元。全面贯彻执行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全年累计减免企业税费21.45亿元、小微企业税收3354.2万元。 

  多措并举加快支出执行。紧紧围绕上级政策规定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集中保障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重点区域资金需求,坚持有保有压原则,加强资金统筹力度,不断压缩一般性支出。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严格控制新增支出规模。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持续清理结转结余资金,收回县直部门结转结余资金21545.2万元,将收回的资金安排用于为民办实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等项目,避免形成“二次沉淀”。强化对单位预算执行情况的跟踪监测,督促预算单位落实预算执行主体责任,按季度通报用款单位资金使用情况,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健全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体系和债务风险预警控制制度,梳理置换存量债务项目清单和新增债券使用项目,争取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用于民生补短板等公益性项目。开展全口径债务清理工作,对统计范围内的融资进行逐笔甄别,加强债务在线监管,对在建或待建政府投资项目按照“轻重缓急、量力而行”的原则进行资金安排,杜绝违规举债行为。 

  根据财政部要求,于20186月提前全部完成将甄别后纳入预算管理的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置换成政府债券工作,累计置换113.7814亿元,节约利息成本3亿多元。 

  (二) 调结构惠民生,不断提高群众生活获得感 

  坚持民生优先导向,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突出城乡统筹,围绕“五个惠安”建设目标,加强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社会保障水平持续提高,人居环境品质稳步提升。2018年全县民生保障相关支出42.3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6.9%一是加强社会保障。调整社保发放标准,逐步提升社会保障待遇。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实施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全力保障就业补助、基本养老保险等支出。深化医疗体制改革,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公共卫生服务、基层卫生院建设等支出。二是完善公共服务。加大教育惠民力度,健全教育财政支持政策。持续加大教育投入,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化发展,全面改善各类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三是助力生态建设。坚持绿色发展理念,统筹财力支持污染防治攻坚战,多渠道保障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提升,力促城乡人居环境不断改善。四是实施乡村振兴。认真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积极引导扶持特色农业产业和农业设施建设,大力支持现代农业发展。推进实施“一事一议”项目108个,下达补助资金2900万元,建设农村基础设施,提升乡村面貌。 

  (三)强监管促改革,不断提高预算管理水平 

  完善“科学理财、精细管财、高效用财”机制,着力严监督、提绩效,财政重点领域改革有序推进,财政监管水平进一步提升。 

  推进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编细编实年度预算,以总量控制为前提,进一步理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结合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对部门预算项目支出进行结构性调整,进一步提高预算的科学化和精细化水平。完善县本级和预算单位的预决算公开机制,细化预算公开内容和项目。 

  提升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水平。2018年实现一般公共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预算绩效目标随同部门预算同编制、同审核、同批复。对486个预算支出项目开展绩效目标监控,聘请第三方机构对7个项目进行重点评价,涉及金额9689万。认真开展上级专项资金、扶贫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科学合理设置评价指标,得到上级财政部门的充分肯定。加强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将绩效评价作为预算编制、资金拨付的重要依据,及时调整未能完成绩效目标的项目资金。出台《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工作考核管理办法》、《关于加强2018年度预算绩效运行监控工作的通知》等制度,配合县人大开展专项资金绩效管理专题询问,不断提高绩效评价的刚性要求。 

  健全财政监管体系。落实财政大监督运行机制,开展1+X督查、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结转结余资金清理等专项检查,部署扶贫资金在线监管系统,加强财政资金全过程监管,保障资金合理高效使用。从规范操作着手,不断强化评审机制建设,加大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管力度,截201811完成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预决算审核项目180个,核减金额6137.8万元,核减率5.2%。推动政府采购“网上超市”工作,截止201811月执行政府采购预算8218.87万元,实际采购支出7542.2万元,节约资金676.6万元,节约率8.2%完善公务支出管理制度,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推进财政信息化改革。全面提升财政管理水平,推进业务系统一体化建设与整合。一是构建财政财务预算、核算、决算一体化管理体系。在一体化信息系统基础上向预算单位的财务核算、部门决算延伸,通过部署网络版财务软件系统,形成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财务核算和部门决算全流程的闭环系统,不断实现财政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二是实施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为加强财政资金支付安全,提高支付效率,于2018528日上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系统,电子化管理工作做到两个全覆盖,业务范围(直接支付、授权支付、财政实拨和授权额度下达)全覆盖,预算单位(246个)、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6个)全覆盖,制作并发放财政身份认证证书622张。 

  规范PPP管理工作。在国家PPP政策不断变化的环境下,严守PPP初衷和政策底线,制定出台《进一步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实施意见(试行)》及《惠安县PPP操作流程》,进一步明确范围、严格标准、规范程序,持续推进项目规范落地及运作。2018年共落地项目3个,分别为崇武渔港经济区产业融合PPP项目、联三线黄塘至虎窟段等一揽子公路PPP项目及生活垃圾中转站统一市场化管理PPP项目,总投资额67亿元。 

  启动国有企业改革。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遵循“同业整合、优势互补、合理配置、做大做强”的原则,围绕“融资发展、城市建设、产业投资”三大运营方向,出台我县国有企业改革实施方案,制定国有企业整合重组路线图,启动县属国有企业改革工作。扎实开展涉改企业的资产清查、财务审计、尽职调查、领导考察等工作,将于2018年底挂牌成立城建集团。同步制定国有企业绩效考核、薪酬分配、分层管理等制度,规范国有企业经营行为,建立权责对等、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监督机制。 

  总体来看,2018年我县财政运行情况整体良好,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科学决策、正确领导的结果,是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也是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不少困难和挑战:一是经济发展仍处于结构调整期,减税降费政策力度将进一步加大,行业税源潜力不足,财税增收和涵养税源仍存在两难境况。二是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民生领域补短板、经济发展提质增效等刚性支出快速增长,传统依赖财政投入模式的瓶颈日益凸显,资金渠道拓宽和体制机制创新亟需进一步推进。三是财政支出结构较为固化、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不高,绩效评价不够到位,预算支出均衡性不强,部分资金使用效益亟需进一步提高。我们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将认真听取各位代表、各位委员的意见和建议,采取有力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第二部分  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9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省委、市委、县委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我县“十三五”规划、赶超跨越总体目标和县域经济发展改革确定的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重生态、惠民生工作,牢牢把握“细编预算、确保执行、强化绩效、公开透明”等改革重点,着力构建科学完整、规范有效、公开透明的现代财政制度,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人民幸福安康提供财政保障。 

  综合考虑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态势和市委、县委确定的目标任务,按照“积极稳妥、统筹兼顾、量力而行、讲求绩效、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如下预算: 

  一、一般公共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786300万元,同比增长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14050万元,同比增长6%。加上返还性收入30869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38044万元、省财政厅提前下达专项补助4478万元、调入资金12826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8000万元,扣除专项上解支出6609万元,县本级可支配财力521658万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相应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21658万元(见附表四、五)。主要支出拟做如下安排: 

  ——教育支出129678万元,同比增长1.5%。主要用于:继续提高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月均标准达每师500元);落实班主任津贴(月均标准达每师500元)、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非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补助等;继续实施惠民政策,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专项及时足额发放;精准扶贫,确保幼儿、高中及中职学生助学金及时发放,并对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支持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及城乡中小学办学条件提升,按定额标准拨付各类学校校舍修缮及设备购置专项补助。 

  ——科学技术支出10099万元,同比增长15.2%。主要用于:继续安排2000万元用于奖励科技创新,加大对高新企业、科技型企业、企业研发投入、专利申请等扶持力度;加强地震预警信息系统建设、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及日常巡护;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宣传,科普示范县创建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040万元,同比增长28.9%。主要用于:继续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提高至每月160元,被征地面积70%以上养老保障金提高至每月380元;关注低收入群体,统筹安排城乡低保补助、残疾人康复救助资金,城乡低保标准提至630元;落实拥军优抚政策,保障义务兵家属优待金、立功受奖高学历奖励、重点优抚对象生活补助及转业士官自主择业等;实施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及救急难,补助两参人员养老保险;推进养老服务发展,实施居家养老购买服务,为全县80岁以上老人发放高龄补贴。此外,安排资金消化机关社保基金缺口。 

  ——卫生健康支出47102万元,同比增长1.1%(扣除省市提前下达2018年专项转移支付补助2479万元因素,同比增长6.8%)。主要用于:继续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筹资标准提高至年人均710元,其中财政补助250元。落实乡镇卫生院人员经费保障,继续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镇村卫生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补偿,开展乡村医生一体化建设;安排县级公立医院改革专项资金,落实院长年薪制;支持卫生补短板工程包项目,推进县医院分院建设及东岭卫生院迁建。 

  ——节能环保支出19634万元,同比增长3.1%。主要用于:助力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城乡垃圾一体化规范建设;落实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经费、空气水体等检测经费;推进石雕行业污染整治,鼓励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企业关闭转产。 

  ——农林水支出33225万元,同比增长11.4%。主要用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扶持现代农业发展,鼓励中化取土区发展特色现代设施农业;扶贫助弱,深化精准扶贫,打赢脱贫攻坚战;促进城乡环境协调提升,保障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项目;净化海洋环境,助力渔业发展,统筹安排大吨位大功率钢制渔船补助、海漂垃圾整治经费等;安排白濑水利枢纽工程及七库联通枢纽工程资本金5667万元。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6388万元,同比增长44.0%。主要是县政府出台鼓励实体企业稳增长政策,建立促进企业降低成本提质增效、扶持建筑业产业发展及石化产业发展奖励机制,促进传统行业转型提升,做大做强实体企业。 

  ——债务付息支出30057万元,同比增长7.6%,主要用于政府性一般债务利息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政府性基金收入16680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出让收入157000万元),加上省财政厅提前下达2019年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专项资金等190万元,收入合计16699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166990万元,主要是:1.国有土地使用出让金支出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39236万元,其中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102476万元、土地开发支出12000万元、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600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2000万元、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8400万元等;2.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4500万元;3.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2235万元;4.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650万元;5.污水处理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215万元;6.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295万元,主要是为失能老人提供政府购买服务,落实重点优抚对象、五保户及低保户有线数字电视收费优惠政策,补贴养老机构运营,支持建设12个标准篮球场、36条健身路径等全民健身项目以及省财政厅下达2019年残疾人事业基金95万元;7.债务付息支出17654万元;8.债务发行费用110万元;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5万元(系省财政厅下达2019年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补助95万元)。(见附表六、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10万元,其中:利润收入181万元,股利、股息收入35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94万元。 

  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404万元,主要用于商业八大改制企业、经信局、海洋渔业局、政府办下属改制企业留守人员工资及日常办公经费,结余106万元。(见附表八) 

  四、社保基金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85816万元,比上年增长5.5%。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入5338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2430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75797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336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支出32430万元。年度收支结余结转下年 10019万元。(见附表九) 

  五、2019年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 

  (一)育财源优服务,实现收入平稳增长 

  抓好财源培育。更加重视税源培育,遵循财税运行规律,发挥财税奖补政策对结构调整和产业发展的促进作用,推进财政收入的可持续发展。继续发挥财税政策的引导作用,撬动社会资本投入,驱动建筑、食品、石化、文旅、人工智能等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分类施策扶持企业发展,支持本地企业做大做强,鼓励总部企业来惠设立销售、研发、结算等中心,涵养和培育税源。完善正向激励机制,强化部门联动招商,推动一批项目落地产生效益,夯实财源基础。 

  优化企业服务。纵深推进财税“最多跑一次”改革,落实提升营商环境行动计划,做好对大企业、大项目内培外引个性化服务。严格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完善重点企业挂钩联系机制,靠前服务、宣讲政策,指导企业用好用足扶持政策,及时为企业答疑解惑,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加大实体经济的扶持力度,安排专项资金5.11亿元,兑现“一企一策”、出口退税、展销奖励等政策,扶持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外贸企业、商贸流通发展。 

  科学组织收入。做好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推动财税部门在收入征管、税务稽查、纳税服务等方面开展深入合作,共同托盘,共担大任。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的组织收入原则,把握好组织收入的节奏和进度,科学研判收入趋势,实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全面开展收入质量核查,坚决杜绝虚增收入,实现财政收入高质量发展。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提高执罚部门执收积极性,深化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改革。 

  (二)抓执行促改革,确保支出规范透明 

  深化预算改革加快建设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整合优化财政专项资金,规范专项资金设立、评估和退出机制。全面推进权责发生制政府财务报告制度改革,强化预决算公开责任意识,确保公开及时准确。建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编制2019-2021年中期财政规划。部署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做好新旧制度衔接,夯实预算管理基础。 

  强化预算约束。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落实支出进度通报考核和约谈机制,及时调整支出进度偏慢的项目资金,提高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坚持勤俭办事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严格执行会议、培训、差旅费等经费管理办法,严控“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 

  加大资金统筹。加大预算单位存量资金盘活力度,集中财力保障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大事急事和关系人民群众切实利益的实事好事。继续做好地方政府新增债券争取工作,拓展融资渠道,保障重大项目建设。积极争取各类专项债券、民生补短板等公共服务领域资金,促进重点领域改革与发展。建立地方债发行与库款管理统筹机制,保障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资金,保持库款合理规模。 

  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按照适应市场化、现代化的新形势,以提高国有资本效率、增强国有企业活力为中心,完善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继续推进集团公司整合重组,力争全县国有企业改革工作取得成效。 

  (三)转方式保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 

  优化民生投入机制。统筹财政资金,着力解决我县社会事业发展中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规范开展PPP项目,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污水垃圾处理、地下综合管廊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改进财政对公立医院、公共交通等公共服务领域的补贴模式,提升民生福祉。巩固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补齐学前教育短板。支持建设健康惠安,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机制和大病保险制度,健全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和食品安全经费保障机制。统筹资金,加大力度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做好环境卫生整治、基础设施提升、城市综合管理等项目资金保障。重视文化旅游与体育传媒事业发展,启动图书馆、博物馆建设,继续支持办好雕博会,扩大公共文化与旅游产品供给。支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惠安,落实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和安全隐患整治,保障公安政法工作经费。按照精准扶贫要求,统筹各类扶贫资金,深入实施项目帮扶、产业帮扶、重点特困对象精准帮扶。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刻把握现代化建设规律和城乡关系的变化特征,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要求,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政策,突出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在保持存量补贴政策稳定性、连续性的基础上,着力构建业主为主、财政引导、金融支持、保险保障的投入机制,整合集中涉农资金,倾斜支持重点项目。 

  (四)强监管防风险,力促财政运行安全有序 

  强化财政资金监管。坚持把财政监督有效融入财政管理的工作理念,继续开展对教育专项、扶贫资金、“1+X”专项监督检查,切实提高财政资金安全性和有效性。组织开展结余资金专项检查,健全财政存量资金清理长效机制。坚持查后跟踪回访制度,促进检查整改工作落实。按照扶贫资金清单,全面加强资金管理,健全在线监管机制,有效提升扶贫资金“最后一公里”的风险防控能力。探索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加强违规使用资金通报,督促单位及时整改、严肃追责,并逐步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探索建立重大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论证机制,加强成本效益分析。将绩效评价链条从事后评价事中监控延伸,对重大项目、重点领域资金开展财政绩效监控。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重点绩效评价,强化预算单位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追责。 

  防范化解财政风险。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坚决制止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加强政府债务风险源头管控,强化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构建管理规范、风险可控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合理确定民生领域保障范围、标准,保障财政可持续性发展。 

  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进一步理顺预算管理权责,落实部门在预算编制、执行、绩效管理等方面的主体责任。坚持放管结合,强化部门内控体系建设,确保资金运行安全可控。严格贯彻落实《预算法》,配合人大、审计监督,严格执行各项财经制度。 

各位代表、各位委员,新的一年我们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在县委的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的依法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状态,主动作为,勇于担当,为“五个惠安”建设提供坚实的财政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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