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泉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
目录
2019年度泉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附表:2019年度泉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公开表
2019年度泉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说明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度市直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的通知》(泉财指标〔2019〕1号)的批复,现将我单位2019年度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泉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食品(含酒类、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制定相关的实施办法并监督执行。推动建立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机制,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地方人民政府负总责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二)负责食品的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负责制定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食品安全标准,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食品安全标准,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三)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相关质量管理规范。按规定参与药品注册;负责医疗器械注册并监督检查。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指导监督执业药师注册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及药品分类管理。
(四)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五)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指导督促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六)负责制定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七)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八)指导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九)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以及市有关部门和县级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考核评价工作。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泉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包括包括11个机关行政科室、4个派出分局及3个下属事业单位,其中:列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泉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 |
财政拨款 |
99 |
106 |
泉州市药品检验所 |
财政拨款 |
50 |
43 |
泉州市食品药品执法支队 |
财政拨款 |
64 |
61 |
泉州市食品药品认证与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
财政拨款 |
15 |
12 |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9年,泉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要任务是: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一以贯之,严格落实“四个最严”、“五主责任” 、“四有两责”,深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食品安全战略,不断解决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努力为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把好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履行好食安办职责职能。新一轮机构改革,食安委一部分成员单位进行的整合,职责划分更加科学,要在更高水平、更深层次发挥食安办组织协调、综合监督作用,推动各级各相关部门落实食品安全“四有两责”、“五主责任”,进一步健全、落实责任体系,牵头组织开展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推进餐饮业质量提升工程,优化考核考评机制,强化督查和责任追究,提升全市食品安全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化审评审批综合改革,鼓励县级局结合自身承接能力和产业特色勇于承接能有效提升基层企业就近便捷办理的审批事项,研究食品生产许可事项下放工作,探索将部分监管风险低、审查要求相对简单的许可权限下放到县级局实施。推行智能审批和全程网办,推进“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工作。加强食药行业企业技术指导、政策扶持,实行宽进严管,推行“双随机”检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公平有序市场环境。进一步扩大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奖补、扶持政策,促进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
(三)持续推进示范创建。以争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抓手,鼓励培植“食品安全示范街”“放心食堂”“放心餐厅”“放心肉菜超市”等示范单位,深化餐饮外烩市场规范经营,继续开展食品加工小作坊示范点、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化妆品经营企业规范化等示范创建活动,着力打造一批基础条件扎实、制度落实到位、行业发展突出的标杆单位,通过“立标杆、树典型、重引领”,以点带面,不断提升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经营标准化水平。
(四)强化风险排查治理。健全食药安全风险隐患分析研判制度,着力发现行业安全风险,有效防控化解;充分发挥监督抽检、快速检测、风险监测手段,全方位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突出高风险产品和行业监督检查,推行小作坊集约化管理,将“小、散、弱”业态纳入监管视野;加强检验检测,按照3批次/千人标准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强化药械抽验检验,围绕重点问题、重点区域加强风险监测,继续开展农产品入市检测监督。加大监督实施药械GMP、GSP力度,提升全市药品生产流通企业质量管理水平。
(五)坚持勤查重罚。强化日常监管实效,着力发现案源。以问题为导向,集中力量开展系列专项整治行动,针对糕点、食用油、食品添加剂、“两高一特”食品、互联网食品、冷冻冷藏食品、中药饮片、疫苗、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抗生素、植入性医疗器械等重点产品和猪肉市场、水产品市场、农村及城乡结合部、学校及其周边、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开展专项整治,突出整治“两超一非”、塑化剂、掺杂掺假、标签标识等问题,组织开展保健食品市场专项检查,落实“四个最严”,严厉打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整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
(六)进一步创新监管机制。坚持从田间到餐桌全链条严监管,推进食品安全“一品一码”全过程追溯体系建设,推广运用泉州市信息追溯平台,督促企业落实追溯责任,实现食品“带码入市、以码交易,扫码消费、用码监管”,提升监管效能。巩固深化食药网格化监管,全面推行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入市检测监督制度,健全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回收处置机制,完善餐饮外烩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持续推进小餐饮、小食杂监管,巩固提升创城创卫成果。推动智能监管信息平台整合,实现许可监管、抽检监测、信用评价、行政处罚、应急管理、公共服务等核心业务全流程信息化管理,利用大数据分析薄弱环节,精准监管。完善检验检测体系,加快推进市、县、乡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整合检测资源,发展县级检验检测机构,完善乡镇监管所快检室标准化建设。
(七)全力推进社会共治。健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协调、信息通报、行刑衔接等机制,实现各部门执法资源和信息共享。发挥“声、频、报、网、微”各类媒介、宣传阵地作用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认真组织开展“3·6·
(八)加强队伍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坚守廉政底线。建立健全干部激励和容错纠错机制,提升干部干事创业干劲,推动基层配齐配强食品药品监管力量,深入实施“领航人才”培养三年行动计划,加强监管、执法、检验、审查业务骨干培养,为食药监管事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推进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落实市场监管执法重心下移。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9年, 泉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收入预算为5281.37万元,比上年减少418.92万元,主要原因是部门专项减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281.37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5281.37万元,比上年减少418.9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435.77万元,公用支出574.65万元,项目支出2270.9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5281.37万元,比上年减少418.92万元,主要原因是专项经费减少,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行政运行1394.37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商品服务支出。
(二)事业运行1153.21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商品服务支出。
(三)一般行政管理事务795.4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及其他资本性支出。
(四)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5.11万元。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五)行政单位医疗经费99.3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六)事业单位医疗经费57.1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01.21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八)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支出1475.55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及其他资本性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10.4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388.8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574.6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出国(境)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预算安排2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和上下级往来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7.14%,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一般性接待减少,严控接待标准。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9年预算安排93.6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93.6万元,公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长14.71%,主要原因是: 人员增加及工作任务增多。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泉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79.18万元,比2018年下降809.29万元,主要原因是专项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泉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60.35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675.5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泉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级及所属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2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泉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共设置绩效目标5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1115.55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 。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