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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城市管理局 泉州市公安局 泉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加强混凝土搅拌车日常监管的通知
2020-01-21 10:56 阅读人数:1

各县(市、区)城管局、公安分局、交通运输局: 

  为进一步加强混凝土搅拌车动态管理,规范运行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部令2012年第12号)等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对超过8年不满15年的混凝土搅拌车给予更换泉工号牌 

  对泉州本地籍、原已纳入泉州市渣土车智能管控平台管理的超过8年不满15年、罐体容积在15方以下的混凝土搅拌车给予发放过渡期泉工号牌,重新纳入平台管理。 

  统一混凝土搅拌车核载标准 

  相关执法部门在治超执法中,严格按照混凝土搅拌车《车辆行驶证》明确的额定载质量作为核载标准,依法公正执法。 

  加强技术性能检测 

  公安部门要督促指导机动车性能检测站加强对混凝土搅拌车安全技术性能的检测,从严把关,确保上路运行的混凝土搅拌车技术性能符合安全指标。对超过8年不满15年的混凝土搅拌车实行每半年一次安全技术性能检测,强化技术监控。 

  强化日常监管 

  相关职能部门要按职责加强对混凝土搅拌车运输企业(搅拌站)的常态化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禁违规装载、超载运输,切实严把“源头关”,杜绝“带病车”上路;要强化路面执法,严查超速、不按路线行驶或未取得《工程运输车辆通行证》、“滴、洒、漏”等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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