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 特殊环节办理程序的通知
2023-03-27 14:15 阅读人数:1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营商环境考核指标,市工改办对去年我市工程建设项目部分落后指标逐一分析,发现“节能审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等监测事项特殊环节用时较长,导致我市跨度用时低于全省平均值。   

  一、梳理特殊环节保留清单   

  1.对工程建设项目特殊环节保留清单进行全面梳理,根据最新政策法规及审批制度改革成果,请市工改各成员单位对《工程建设项目特殊环节保留清单》(详见附件)进行动态调整,并将调整后的清单加盖公章于2023年3月29日(星期三)前报送市工改办(邮箱:lxb9366@163.com)。   

  2.未列入调整后清单的特殊环节,以后不得实施,列入调整后清单的特殊环节,要明确办理的具体流程和完成时限。   

  二、规范特殊环节办理程序   

  1.明确现场踏勘环节。如现场踏勘环节参加人员均为部门工作人员(未组织专家开展),则纳入审批环节管理;如现场踏勘环节由部门牵头组织相关专家开展的,则纳入特殊环节管理。   

  2.规范模拟审批特殊环节。对市工改办印发的《泉州市开展重点建设项目模拟审批工作方案(修订稿)的通知》(泉工审办〔2023〕1号)涉及特殊环节(含中介服务)内容具体明确如下:   

  1.模拟审批是在不影响审批部门履行职能的前提下,后环节部门提前介入、咨询、辅导的行为,待达到法定审批条件启动正式办理时,原事项依法设定的特殊环节仍正常进行,不得随意取消。   

  2.申报材料涉及中介服务机构编制的技术文本,审批部门以项目业主自行委托的中介服务结果为前提,进行模拟审批。   

  三、工作要求   

  本通知未尽事宜,仍按照市工改办印发的《关于规范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特殊环节办理程序的通知》(泉工审办〔2022〕2号)、《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开展重点建设项目模拟审批工作方案(修订稿)的通知》(泉工审办〔2023〕1号)其他条款执行。

  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代章)

  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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