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泉州市中心支行关于金融支持泉州实体经济复工复产十条措施的通知
来源: 中国人民银行泉州市中心支行 2022-04-20 17:40 阅读人数:1

人民银行各县(市)支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相关政策精神落地落实,聚焦现阶段亟需解决的、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难点”和“痛点”,通过增规模、稳续贷、降成本、优服务,集中金融资源保障经济平稳运行,降低本轮疫情对我市经济运行带来的影响和冲击。现就加强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复工复产提出如下措施:

  一、加大信贷资金支持复工复产力度。第二季度,人民银行泉州市中支争取安排55亿元支农、支小再贷款和再贴现额度,以低成本央行资金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涉农领域春耕备耕、畜禽养殖生产、民营和小微企业复工复产的信贷(票据融资)支持,特别是给予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旅游娱乐、住宿餐饮、交通运输等服务业倾斜支持;实施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对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按季度对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的1%给予激励资金,鼓励增加普惠小微贷款投放。在泉全国性金融机构要向上级行反映疫情影响并积极争取企业复工复产所需信贷额度等金融资源的倾斜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要用好2021年两次全面降准释放的资金,在信贷投放上确保充足发力、精准发力、靠前发力,推动全年各项贷款增量和增速均高于上年。

  二、强化重点领域的金融支持力度。人民银行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推动落实民营和小微企业首贷深耕、金融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发展、绿色金融提升促进、供应链金融扩面增量、科技金融提质增量等六大工程;用好“泉州中小微企业信贷直通车”平台,推进社保、公积金、水电气、税务、市场监管、司法等信息共享,解决银企信息不对称和中小微企业融资难“最先一公里”问题;综合运用央行碳减排支持工具、福建省“科技贷”、“技改贷”政策和泉州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银担批量担保等政策合力,加大普惠小微信用贷款、首贷、应收账款融资、动产质押融资和制造业中长期贷款等投放力度,切实满足企业适度加大投资、扩大生产规模、技术改造升级等方面的融资需求;要保障供应链上下游企业资金供给,充分发挥中征平台线上融资优势,提升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效率和覆盖面,力争普惠小微贷款增速高于15%、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增速高于20%。根据人民银行福州中支、省工信厅、省农业农村厅等部门的统一部署,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按照当地人民银行等部门要求,推动“一县一品 贷动‘闽’生”专项行动落地见效,围绕晋江制造业、石狮海洋经济、南安供应链、惠安台企台胞、安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永春农村生产要素流转、德化陶瓷等专项领域,发挥央行再贷款、财政奖补贴息、风险补偿、政策性担保等跨部门“几家抬”政策,推动各金融机构运用福建省“金服云”、泉州“信易贷”、台投区“台胞台企登陆第一数据港”等金融科技信息平台,进一步下沉服务重心,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为重点领域和主体提供个性化、差异化的金融服务。

  三、提升实体经济金融服务质效。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根据政府部门复工复产安排,通过“行长走企业”等活动深入复工复产一线,主动对接全市重点企业、重大项目、重点工程的金融需求,深入了解民营和小微企业的现实困难,创新支持企业复工复产金融产品,编制推送信贷产品和服务手册,强化银企融资对接的频率和质效。加快全省第六期纾困贷(泉州50亿额度)投放进度,确保纾困贷批量担保业务模式等纾困惠企政策真正惠及市场主体。要加强对个体工商户特别是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旅游娱乐、住宿餐饮、交通运输等行业的走访对接和融资帮扶,大力推广自助循环、随借随还贷款模式。要积极推广非接触式金融服务模式,从营销获客、尽职调查、授信审批、不动产抵押登记等环节着手,探索推广全流程线上信贷服务,把应对疫情的金融创新产品、服务模式和争取的政策优惠进行总结、固化并制度化、常态化。积极稳妥做好企业纾困帮扶,对因疫情影响存在暂时还款困难的市场主体,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要按照市场化原则,灵活采取展期、无还本续贷、调整还款方式等形式,支持企业资金接续。

  四、便利跨境贸易投资。辖内各外汇局和各外汇指定银行要畅通外汇金融服务通道,围绕市场主体复工复产需求,简化外汇业务流程,提高业务办理效率,便捷高效满足复工复产的涉外市场主体合理用汇需求。要加大对各项贸易投资便利化政策及其成效宣传力度,推进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积极将“材料多、环节多”“笔数多、信用好”的优质企业、特别是具有台资背景的优质企业纳入便利化范畴,确保便利化政策更多惠及复工复产的涉外市场主体。主动对接各类企业在全球采购、委托境外加工等方面的业务需求,为市场采购、跨境电商、海外仓、新型离岸国际贸易等贸易新业态提供高效、便捷的外汇金融服务。以中小微外贸企业汇率避险“首办”培植为着力点,加大对复工复产的涉外企业开展汇率风险中性宣传及避险产品推介力度,通过政府“公共保证金池”、引入保险公司或批量担保分摊风险、汇率避险专项授信等政策供给和银行产品创新,切实降低企业套期保值的门槛和成本。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办理资本项目收入结汇支付时,无需事前、逐笔提交单证材料,进一步便利资金使用。积极推动台资企业资本项目管理便利化试点,引导符合条件的台资企业通过线上办理资本项目外汇收入结汇、支付及提交事后抽查材料。

  五、丰富跨境融资供给。各外汇指定银行要充分运用出口应收账款、出口信保保单融资等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应用场景,增加外贸企业复工复产的贸易融资供给;要利用服务平台“企业跨境信用信息查证”等模块功能,持续改进和丰富跨境融资产品,进一步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要充分借助境内外联动优势,为辖内企业提供低成本境外资金,拓宽辖内企业跨境融资渠道。对因疫情防控确有需要的,可取消企业借用外债限额;对受疫情影响出现暂时性困难的企业,合理提供跨境融资适度展期、调整还款安排等措施,切实帮助企业克服疫情影响。支持有条件的银行开展真实、合规的银行境外贷款业务,服务“走出去”企业。

  六、优化支付服务。一是进一步推进账户开设便利化。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在风险可控前提下,综合运用可信技术手段为企业开户、变更和撤销提供便利,实现支持企业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办理账户业务。要进一步优化服务质效,提高开户效率,除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开户情形外,一律不得无故拒绝小微企业开户。二是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支付服务收费优惠。法人银行要尽快出台加大支付服务优惠的方案,其他银行分支机构要积极争取区域性收费优惠政策支持。三是助力消费扩容提质。鼓励清算组织、银行、支付机构创新开展小型网络商户电子支付服务,积极建设与百姓衣食住行密切相关的移动支付场景应用。配合开展政府消费券、激励补贴等活动,激发消费活力。鼓励银行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实施消费分期手续费优惠等措施,缓解受疫情影响持卡人的资金压力。

  七、保障受疫情影响群体的合法权益。一是依法依规保障“四类群体”征信权益。对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和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经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接入机构认定,相关逾期贷款可以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企业,接入机构可依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记录。二是密切关注和妥善处理金融消费者合理权益诉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按照国家和监管部门关于疫情防控和相关监管政策要求,及时处理和回应金融消费者的诉求,及时解决企业(个人)复工复产过程中涉及金融服务方面的各类问题。

  八、做好复工复产现金供应服务工作。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深入了解春耕备耕和复工复产的现金需求,保障充足的现金供应,特别是支农小面额现金需求,提高现金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要继续实行现金收支两条线,收入现金须严格消杀后才能投放市场,确保百姓用上放心钱。人民银行货币金银部门要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需求,加大现金调拨力度,从总量和结构上合理调配资源,全力保障复工复产现金供应。

  九、提升国库退库效率。人民银行国库部门要着力提高退库办理效率,确保国家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持续得到高效落实,促使国家支持企业(个人)纾困解难的政策红利尽快直达市场主体,助力企业和个人复工复产。一是优化“核+批+办”流程,实行“即来、即审、即办”,退税办理“加速度”,为企业、个人尽享退税红利提供便利。二是强化“人员+技术”保障,配置专人专岗,延长工作时间,开发运用退库信息小程序,持续提升退库业务处理能力与效率。三是形成“部门+沟通”合力,加强财税库跨部门沟通协作,畅通日常业务对接处理,保持动态交流,及时解决问题,确保退税业务跨部门高效衔接。

  十、把握好“优服务”和“防风险”的关系。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全力做好复工复产信贷支持和金融服务的同时,要切实压实党委领导、机构主体、上级管理三个责任,坚守金融风险防控底线,密切关注疫情对金融资产质量的影响,建立健全更加有效的内控制度和全流程监测制度,提升展业规范,及时识别、预警、处置风险情况,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切实防范跨境金融风险,维护辖区金融市场秩序。各级人民银行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辖区金融形势的监测分析,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并将金融机构“优服务”“防风险”落实执行情况作为综合评价、银行外汇业务合规与审慎经营评估的重要内容。

  中国人民银行泉州市中心支行

  2022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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