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1-1300-2024-00040
- 备注/文号:泉政函〔2024〕118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7-29
晋江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福建晋江经济开发区“一区多园”整合托管的请示》(晋政文〔2024〕8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福建晋江经济开发区在不改变原核准面积的基础上,整合托管12个产业园区作为辐射带动区域(规划面积、四至范围详见附件),整合托管面积78.34平方公里,实行“一区多园”管理模式。
二、请市资源规划局协助晋江市人民政府完成整合托管范围的界址点坐标、红线范围的审核确定工作,明确福建晋江经济开发区实际整合托管范围。
三、整合后园区内生态环保、安全生产等工作仍按原责任单位相关管理职能分工执行。
附件:福建晋江经济开发区整合托管四至范围
泉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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