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公安户政:战“疫”七措施 服务企业群众
来源:泉州晚报 2020-02-17 09:36 阅读人数:1

  疫情防控工作到了最吃劲的关键阶段。目前,企业陆续复工复产,群众办理公安业务越来越多,落实“服务不中断,办事不耽误”,南安市公安局在户政业务中实行“七项措施”,特殊时期特殊政策,改进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效能,最大限度地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要。

  措施1:户政业务全面实行网上办理。办理户口登记、户口迁移、项目变更、集体户设立等户籍业务及流动人口居住证办理业务的,可通过关注“福建治安便民”微信公众号、闽政通APP,选择需要办理的户政业务,按平台公示的业务办理要求,上传相关申请材料,由公安机关通过系统实施预审核。

  可办可不办的事项,建议企业或群众延期办理,尽量避开疫情时段;如有特殊紧急需,网上审核通过的,可提前预约在指定时间、错开时段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

  措施2:迁移证准迁证有效期延期。对前期已申请办理事项、到期换证、定期审验等业务,必须本人到现场办理的,原则上允许延期办理。户口迁移证、准迁证有效期的截止日在疫情防控期间的,户口迁移工作不受迁移证、准迁证本身有效期限制。

  群众可在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后,持迁移证前往公安机关正常办理户口迁移证业务(不受有效期影响)。准迁证过期需要更换的,公安机关予以更换。

  措施3:居民身份证网上补换领。近2年内在公安机关办理过登记指纹信息的居民身份证,因丢失、损坏需要申请补换领的福建省户籍居民,可以通过关注“福建治安便民”微信公众号,申请补换领居民身份证。申请时,提交邮政速递申请,公安机关将在10个工作日内将证件寄递至申领人指定的地点。

  措施4:临时身份证电话联系申领。疫情防控期间,在居民身份证网上补换领受理期间,如急需申请临时居民身份证业务,可电话联系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申请办理,网上缴费、制证后通过邮政速递送达申请人,速递费直接向邮政部门交纳。

  措施5:居住登记网上自主申报。流动人口、用工单位负责人、房东信息采集报送采取网上自主申报。申报方式:微信关注“福建治安便民”公众号,依次点击办事大厅→治安户政业务办理→居住证业务→居住登记,按内容要求如实申报。疫情期间居住登记已核实注销、在疫情结束后30日内返回的,视为连续居住。对瞒报、谎报、未及时报送流动人口信息的房东、企业和流动人口本人,经查实后,依法依规从快、从重顶格处罚。

  措施6:开通居住证邮政速递服务。群众在申领居住证时可以自愿选择快递服务,申领成功后将直接邮递到申领人提供的地址,速递费直接向速递部门交纳。

  措施7:落实“马上就办、上门办”服务。属地派出所结合“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落实“马上就办、上门办”服务,主动走进复工企业、出租房屋,督促帮助企业管理人员、出租房屋房东履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主体责任,深入了解掌握群众所需所盼,进一步争取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疏导化解疫情防控带来的不便和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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