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晋江市河长办获悉,晋江在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全面推行库塘长制,这是全面、深化、创新河长制工作的一项重大举措,为维护库塘生态环境、实现库塘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
据了解,晋江共有28座水库和82座在册山围塘,其中新安、东山、溪边、双宅、英塘等5座市属管理水库由管辖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其他水库、山围塘实行属地管理原则,由各相关镇(街道)、出口加工区具体负责。
“库塘长制参照河长制组织架构,实现河长制、库塘长制有机结合。市级总库塘长由市级总河长兼任,统筹全市河长制、库塘长制工作。”晋江市河长办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晋江制定了一系列目标,力争更好地推行库塘长制,发挥其积极效应。”
据介绍,根据库塘长制总体目标要求,到2018年年底,晋江全市主要水库、山围塘水质要有较大改善,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面达标;到2019年年底,水库、山围塘水质达标率总体达到70%以上,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完善;到2020年年底,全市水库、山围塘水环境明显改善,新安、东山、溪边、草洪塘等4座水库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稳定达到或优于地表水Ⅲ类标准,其他水库、山围塘水质达标率达到80%以上;到2025年年底,建成一批水库公园、山围塘休憩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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