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在全省率先实行合同教师分级管理考评 人均月薪酬增加1100多元
来源:泉州晚报 2018-01-24 10:48 阅读人数:1

  日前,晋江出台了《关于实行合同教师分级管理等级考评的意见》,自2018年1月份起执行。这是在全省率先实行的一项创新举措,将在提高合同教师待遇、体现优者优酬,回应呼声很高的“同工同酬”上实现新突破,促使该市合同教师人均月平均薪酬比现有标准增加1100多元。

  合同教师分级管理分级奖励

  记者从晋江市教育局获悉,该意见实施范围为晋江公办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聘任的市管合同教师,涉及对象3000多人。晋江合同教师将实行三年一分级、学年一考评的动态管理方式。分级管理在合同教师所在单位实行。其中,基层小学、幼儿园以教委(育)办为单位,中学以片区为单位,职校以四个职校为单位,市直学校以同学段学校为单位分别进行核算和分级。

  职数设置方面,分级管理从高到低依次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以当年度公办教师空编岗位数内、聘用期满的合同教师人数为总基数,其中一级人数控制在单位合同教师的10%以内,二级人数控制在单位合同教师的20%以内,三级人数控制在单位合同教师的70%以上。超过公办教师空编岗位数的合同教师一律定为三级,并在今后管理中采取“只减不增”办法,逐步消化超过公办教师空编岗位数的合同教师。原则上,合同教师在一个考评期内不满6个学期的不得定为一级,不满5个学期的不得定为二级;考评期内,年度考核均合格及以上且要有一次优秀的方能定为一级,年度考核均合格及以上的方能定为二级、三级。

  “实行分级管理,体现了合同教师优者优酬,合同教师整体待遇增加,全市合同教师人均月平均薪酬比现有标准增加了1100多元。”晋江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分级奖励,一级合同教师工资水平基本达到全市公办教师平均工资(月应发工资,下同)水平;二级合同教师工资水平基本达到一级合同教师工资水平的70%;三级合同教师工资水平基本达到一级合同教师工资水平的50%。

  按年度考核等级分发奖励金

  等级考评实行每学年一考评一奖励,采取年度考评与季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在合同教师所在学校实行。这一做法既体现了与公办教师考核奖惩的同步评价、同步奖励,也可加强对合同教师的日常管理和评价,有利于激发合同教师保持日常工作积极性。

  具体操作时,年度考评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季度考核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参照公办教师25%、30%、45%的比例设置职数。

  各学校可参照在职公办教师的年度考核方案,对合同教师进行年度、季度考核,确定年度和季度考核等级。再根据考核等级发给奖励金,发放标准如下:季度考核为优秀、良好、合格的合同教师分别按1200元、1000元、800元/季度/人发放。年度考核为优秀等级的合同教师,按3000元/学年/人发放;年度考核为合格等级的合同教师,按2000元/学年/人发放;季度、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下等级的合同教师,不发放考核等级奖励金。

  “实行分级管理、等级考评,在泉州乃至全省都是一种新的探索和尝试,是对现有管理机制的细化优化和有益补充,可进一步激发合同教师争先创优,吸引更多优秀合同教师到晋江任教。今后晋江还将进一步加强合同教师管理,市级将参照公办教师管理办法,适时实行合同教师由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统一管理,为合同教师办理人事代理。”晋江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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