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晋江市纪委监察局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1、晋江市妇幼保健院副院长兼灵源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林金乐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旅游活动问题。经查,2015年国庆节期间,时任灵源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的林金乐,与妻子、儿子共3人接受灵源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名设备供应商邀请,从晋江前往武汉旅游,旅游期间产生的往返机票、住宿、景点门票等费用全部由该设备供应商支付,违反廉洁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纪审查中还发现其他违纪违法问题。目前,林金乐已被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晋江市行政执法局磁灶中队工作人员施养成违规收受购物卡问题。经查,2016年春节前,施养成收受管理服务对象送给的2张各价值人民币1000元的新华都超市购物卡,4张各价值人民币2000元的纯正堂购物卡,6张购物卡共计价值人民币10000元,违反廉洁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此外,施养成还因其他违法犯罪问题,被追究刑事责任。经研究,市行政执法局给予施养成开除公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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