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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人社局公布2020年第三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
来源:东南早报 2020-11-11 09:22 阅读人数:1

  从泉州市人社局泉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获悉,泉州市、县人社部门持续加大对拖欠劳动报酬等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欠薪逃逸、责令改正拒不改正、违法使用童工等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并予以曝光,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日前,泉州市人社局公布今年第三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

  2020年7月3日,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永春县公安局移送的永春县星雨传媒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潘煌斌)涉嫌招用童工案件。经查,该公司于2020年3月4日至26日期间,雇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李某进入该单位从事招募主播工作。2020年7月14日,永春县人社局依法对该公司违法招用童工行为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0年1月10日,鲤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劳动者投诉,反映泉州市宏达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关凌云)存在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问题。经查,泉州市宏达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10日停止生产经营,拖欠27名劳动者劳动报酬共计115682元。1月10日,鲤城区人社局依法向该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该公司逾期未改正,法定代表人关凌云逃匿。4月27日,鲤城区人社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查处。4月30日,泉州公安鲤城分局对该案立案侦查。目前,案件正在侦办中。

  2020年4月28日,石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劳动者投诉,反映石狮市灵秀镇钞坑正荣府项目消防安装班组长连阿彬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经查,连阿彬拖欠郭某等7名劳动者2019年3月至2020年1月的劳动报酬共计85210元。2020年5月9日,石狮市人社局依法向连阿彬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连阿彬逾期未改正并逃匿。6月11日,石狮市人社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6月16日,石狮市公安局依法立案受理,并于6月23日将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该案件目前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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