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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残疾人可享多项康复补助
来源:东南早报 2019-08-26 09:27 阅读人数:1

  8月25日是全国残疾预防日,日前记者从泉州市残联了解到,全市持证残疾人约有16.6万人。残疾往往给个人和家庭带来沉重的负担,发生的原因主要有出生缺陷、发育障碍致残、疾病致残、伤害致残等。有效控制出生缺陷和发育障碍致残、防控疾病致残、减少伤害致残、改善康复服务等对预防残疾尤为重要。

  改善残疾人康复服务方面,我市残疾人可享受多项康复服务补助政策,包括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听力残疾儿童人工耳蜗手术、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等,符合条件者可向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发放地县(市、区)残联申请咨询。2010年至今,全市累计投入儿童康复救助资金8300万元,救助残疾儿童8300人次。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方面,救助对象为具有泉州市户籍或居住证的且在进行康复训练的残疾儿童。其中0~6岁残疾儿童,可申请省级每人每年不超过15000元,每月不超过1500元的补助;0~14岁贫困残疾儿童,可申请省级每人每年不超过18000元,每月不超过1800元的补助;7~14岁残疾儿童,可申请每人每年最高15000元,训练时间每年度以10个月计算,平均每个月最高不超过1500元的补助。

  听力残疾儿童人工耳蜗手术方面,经省人工耳蜗救助项目定点医院(福建省立医院、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厦门市中山医院、厦门市长庚医院)检查有装配需求且符合人工耳蜗手术医学标准的听力残疾儿童,为每名救助对象提供不超过6万元的基本型人工耳蜗产品1台,给予最高不超过2万元的手术费(含术前专项检查费用)补助。

  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方面,泉州市户籍并持有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本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评定医师或三甲医院相应专科主治以上职称医师出具诊断证明的0~6岁残疾儿童可向户籍地县级残联申请相应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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