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泉州市工商局12315平台共受理涉及网络购物的咨询、投诉、举报共6203件,比2015年度的3286件增长了近一倍。投诉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网页商品虚假广告宣传、商品包装标识不规范、商品未按时发货或退换货、商品质量不佳等方面,并且多为跨地区的异地消费纠纷。
针对网络消费纠纷多发的原因,泉州市工商部门特别提醒消费者:
1.仔细选择信誉较好的平台及商家。正规的经营网络平台,会对经营者的主体资质进行把关,大多支持第三方支付,也有比较健全的售后服务机制,购物环境比较有保障。
2.妥善保管交易凭证和记录。除了网页描述的商品和服务信息外,对于一些特别的承诺,要妥善保管好网络聊天记录等证据。
3.享有7日无理由退货权利。除了法律规定的定做商品、鲜活易腐产品、数字化商品、报纸期刊以及其他购买时确认不能退货的商品外,消费者有权自收到产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须说明理由。
4.产生纠纷后,正确选择管辖机关进行投诉。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网购引发的争议可以向经营者所在地或者第三方交易平台所在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因此,在网购纠纷发生后,并不是向消费者所在地或者商品发货地工商部门投诉,而是要查询平台备案的经营者信息,向其所在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直接选择向平台商所在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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