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是我市实施“十三五”规划、建设“五个泉州”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市公安机关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大力推进“四项建设”的攻坚之年。年初,为策应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决策,泉州市公安局党委作出了《倾力打造“五大提升工程”、全力服务保障“五个泉州”建设》的工作部署,铆足干劲、序时推进,以期为我市建设“五个泉州”、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五大提升工程”之中,与广大群众关系最直接、最密切的是公共服务质量提升工程,这是泉州市公安局党委为进一步解决群众办事排长队、办证网点少、审核关口多、审批时间长等问题,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而推出的一项便民利民系统工程。
下一步,泉州市公安局将充分借助“互联网+”,最大限度地把户籍、出入境、车驾管业务以及各项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等向网上延伸、向基层延伸。为实现这一目标,市公安局将进一步升级完善泉州公安网上办事大厅、微信公众号,着力研发手机APP服务模块,打造三位一体的公安公共服务体系,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指尖办事”便利服务,力争实现更多的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在网上办理审批,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同时,市公安局将在近期陆续下放一批车驾管业务权限,取消、减少、合并部分消防审批业务;推出被堵车辆114移车服务、中心市区停车指引服务等社会化服务举措,为群众提供“全天候”、“家门口”服务,让广大群众享受更多实惠。
异地换(补)领居民身份证
政策出台背景
2015年,省公安厅制定出台了《福建省公安机关异地换补领居民身份证便民服务实施方案》,明确了我省群众异地换补领居民身份证的受理条件和办理方法,为群众提供了便利。但实际办理过程中,由于“已办理过带指纹信息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已办理过暂住登记或居住证”这一前置条件限制,部分群众无法确实享受该项便民措施。为此,我局本着便民利民服务原则,积极践行公共服务质量提升承诺,在遵照上级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积极与省公安厅业务部门沟通,取得政策支持,解决技术难题,于2016年4月8日,出台了《泉州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放宽市内异地受理居民身份证换(补)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放宽了我市群众在泉州市内异地换补领居民身份证的条件限制。
相关政策解读
《泉州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放宽市内异地受理居民身份证换(补)领工作的通知》出台后,只要户籍在我市已申领过二代身份证的居民,因证件有效期满、损坏、丢失,急需换(补)领居民身份证的,无需返回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换(补)领证件,而就近在我市公安机关任一派出所户籍窗口就可申请异地换(补)领,并且不再要求之前办理过带指纹信息的二代证及暂住登记,具体办理流程如图:
临时居民身份证下放派出所办理
政策出台背景
2005年11月14日省公安厅下发了《关于印发<临时居民身份证受理签发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闽公治〔2005〕113号),对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受理签发工作进行了规范,按照规范要求,群众到派出所申请受理临时居民身份证后,还需到县级公安机关领证,给群众带来了不便。为积极响应公安部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群众办事创业28项措施的文件精神及我局党委倾力打造“五大提升工程”、全力服务保障“五个泉州”建设的决策部署,我局经请示省公安厅同意,作为全省首个试点,于2016年3月31日出台了《泉州市公安局关于将临时居民身份证审核签发制证工作下放到派出所有关事项的通知》,将临时居民身份证审核签发制证工作下放到派出所,确实为群众简化优化办事程序,让群众办事少跑腿不跑腿。
相关政策解读
《泉州市公安局关于将临时居民身份证审核签发制证工作下放到派出所有关事项的通知》出台后,首批确定了丰泽分局、惠安县局为市局的试点单位。4月1日,丰泽分局率先在丰泽、泉秀和东湖三个派出所推行了该项措施,相应辖区的群众需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只需到派出所户籍窗口申请,窗口即可当场受理、审核签发并制证一站式办结,群众无须再到分局领取证件。 4月上旬,丰泽分局、惠安县局所有派出所户籍窗口将全面启动试点工作,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5月4日,全市派出所户籍窗口将正式实施此项便民措施。具体办理流程如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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