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工作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2024-03-06 10:18 阅读人数:1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现将《泉州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工作方案(2024-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泉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泉州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工作方案(2024-2026年)

  

        为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国发〔2021〕20号),深入实施《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国办发〔2023〕37号),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工作,强化知识产权竞争新优势,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示范城市、强县建设试点示范县的通知》(国知发运字〔2024〕2号)精神,结合《泉州市“十四五”知识产权发展专项规划》,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化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部署,围绕“海丝名城、智造强市、品质泉州”建设目标,加快集聚知识产权要素,加速打造创新驱动高地,构建活力澎湃的泉州知识产权发展保护生态圈。

  (二)主要目标

  通过三年的努力,实现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工作的全方位、多维度突破,在知识产权撬动企业发展、推动产业攀升、助力区域跃升上形成更加完备的体制机制。

  至2026年末,力争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突破6件,商标有效注册量达到88万件,地理标志商标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总量达到68件,版权登记量达到70万件;国家级和省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总数分别突破360家、18个;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数量达到3个,培育建设晋江、德化和南安等一批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示范试点县,全面建成“对标国际、引领全国、带动全省、辐射区域”的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

  二、主要任务

  (一)推动高质量知识产权创造

  1.树导向。深入落实《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泉政文〔2021〕70号)、《泉州市专利奖评奖规定》(泉政文〔2019〕51号),瞄准民营企业知识产权研发和创新能力不足等短板问题,出台相关文件,推动各地修订完善知识产权奖励补助政策,大力培育高价值核心专利,树立更加鲜明的政策导向,推动创新资源向高水平知识产权创造集聚。

  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科技局、工信局、教育局

  2.育主体。坚持梯度推进,滚动培育,打造“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创新主体矩阵;围绕数字经济、海洋经济、绿色经济、文旅经济等重点领域,加大创新投入力度,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质量高、效益好、带动作用强的创新型企业。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科技局、知识产权局、海洋渔业局

  3.建体系。发挥泉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速预审、快速确权、快速维权”职能优势,加快培育高价值核心专利,面向智能制造、半导体、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产业领域加强专利创造和储备,构建结构优良、布局合理、支撑和保障产业发展的高价值专利组合或专利池,促进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加强商标品牌建设指导,鼓励企业通过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方式构建海外商标发展体系,围绕泉州纺织鞋服、机械装备、建材家居等产业集群,建设与块状经济带完整匹配、适度超前的商标品牌集群。加大地理标志商标的挖掘培育力度,大力发展“蓝(海洋渔业)绿(茶果蔬薯)白(德化白瓷)黄(张坂木雕)”等区域特色经济,助力乡村振兴。瞄准以版权赋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目标,推动泉州版权创作融入更多海丝文化、闽南文化、世遗文化元素,在视听产业、文化艺术、新闻出版等领域打造更多具有泉州区域特色、展现深厚文化底蕴的版权作品。把握国内文旅市场加速复苏、消费需要不断释放的有利机遇,打好海洋、民俗等特色文化牌,大力发展文旅经济。围绕生物育种优势领域和前沿技术,培育一批优良植物新品种。

  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科技局、发改委、工信局、文旅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

  (二)实现高效益知识产权运用

  1.强化金融力量支撑。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创新知识产权相关金融产品,支持开展专利、商标、版权、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单独或混合质押贷款业务,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扶持政策,加大贴息补助力度,力争专利质押融资金额保持增长。不断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机制,缓释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调动银行等金融机构积极性。开展地理标志商标质押融资及其风险补偿试点工作,解决农户和中小企业“急难愁盼”的资金问题。积极开展知识产权保险工作,以高质量保险服务帮助企业在知识产权、运用、保护各阶段降低风险成本和知识产权维权成本。有效运行泉州市知识产权运营基金,以投资方式支持知识产权运营中的二次布局、商业化开发、成果转化、优质创新项目引进等活动。积极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业务,促进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在省内率先落地泉州。

  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金融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泉州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泉州监管分局

  2.用好新型政策工具。借助新媒体工具,全面推广使用国家知识产权局修订发布的专利转让许可合同模板及签订指引,帮助企业更好防范法律风险、维护自身权益,促进专利转化实施。引导企业通过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做好产品备案,推动企业实现“创新产品—专利产品—专利密集型产品”的梯度跨越。鼓励专利权人借助“互联网+”模式实施专利开放许可,积极宣传开放许可在促进专利转化运用中“自助售货机”的作用,推动更多高校科研院所和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等进行专利开放许可,实现更高质量的知识产权信息开放、更高水平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供给,打通专利等技术要素流转渠道,唤醒未充分实施的“沉睡专利”。以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为载体,探索采取举办高价值专利大赛、专利沙龙活动等高价值专利挖掘发现新举措、新模式,积极创新方式对接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和产业联盟,推动开展专利收储、许可、转让、股权化、侵权诉讼等业务。

  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3.升级运营服务体系。延续、巩固和深化我市在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建设重点城市建设中的专利导航、高价值专利项目等政策举措,丰富和拓展知识产权运营基金的运用,打造升级版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积极整合知识产权信息资源,加快建设融知识产权信息和服务于一体的市级统一、综合的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引导市场主体和创新主体加强对接合作,采取“企业出题、高校科研院所解题、运营机构促对接”的形式,提高各方在专利“研产用”链条中的契合度,加快推进专利技术从“实验室—工厂—市场”的成长转变,提高转化运用效率。加强知识产权评估及价值分析,鼓励企业将专利作价出资入股,提高专利转化运用效益。加强对专利大数据的运用,在我市重点企业、主导产业中推广专利运营分析导航工作,推动创新主体开展专利技术信息深度应用,为企业研发和市场决策提供精准支持。 

  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科技局、工信局

  4.培育特色地标项目。深入推进“安溪铁观音”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争创“晋江紫菜”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谋划在惠安小岞、晋江深沪等地理标志较集中的地域建立“地理标志小镇”“地理标志驿站”“地理标志示范村”等可视性地理标志载体,促进地理标志产业与特色旅游、休闲农业有机结合,打造“三农”发展新引擎。

  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文旅局、农业农村局、工信局

  5.巩固提升商标优势。突出“七个一”措施,即建设好一个商标服务窗口(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泉州受理窗口)、创建一批商标品牌指导站、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商标品牌发展指南、培育一批以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为核心的区域商标品牌、建立一套以商标为主线的产业协作机制、构建一个较完备的商标海外维权服务体系、扶持一批重点商标品牌,进一步强化抢不走、拆不散、打不垮的商标发展优势,为泉州“一双鞋”“一件衣服”“一片茶叶”“一块芯片”等传统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更好发展提供商标品牌内核支撑。

  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农业农村局、海洋渔业局

  (三)强化高水平知识产权保护

  1.强化行政保护。创建“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完善泉州网络知识产权保护的机制和技术,提升对网络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的治理能力。组织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专利、商标、版权领域的重复侵权、群体侵权、恶意侵权行为。深化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对进出口环节侵权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版权局,泉州海关

  2.深化司法保护。充分发挥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作用,推动知识产权法官的职业化、专业化建设,为企业提供“家门口的司法服务”。依法加大侵权赔偿力度,提高赔偿科学性和合理性,保障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完善案件立案、调解、保全、送达、巡回审判等跨区域诉讼服务,加强部门间的联动,为知识产权保护提供精准司法服务。有效运用互联网技术,推动开展知识产权纠纷的网上立案、网上送达、网上调解、网上庭审等全流程在线诉讼服务。

  责任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司法局

  3.提升保护能力。健全知识产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整合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保护中心等各方资源,从行政执法、司法保护、维权援助、仲裁调解、行业自律、公民诚信等环节完善保护体系。强化多部门联动,完善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体系。发动行业协会、专业服务机构等社会力量,成立志愿服务队伍,建立知识产权保护社会参与机制。用好行政裁决和行政调解、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等多重抓手,提升专利侵权纠纷快速便捷处理能力。

  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公安局、司法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

  (四)深化高标准知识产权服务

  1.拓展公共服务大体系。整合全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资源,构建以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福建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络骨干节点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泉州受理窗口等为支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促进知识产权信息的高效传播利用、知识产权服务的快速便捷直达,更好满足民营企业“多样化、个性化、即时化”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需求。深入推进泉州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对接“知创中国”“知创福建”等省级枢纽平台,为企业和产业提供知识产权展示、评估、交易、分析评议、风险预警、上市辅导等多元化服务。

  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科技局、教育局、工信局

  2.打造服务供给综合体。加快推进晋江知识产权运营服务集聚区、丰泽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加大知识产权品牌服务机构培育、引进力度,满足企业和产业对知识产权高端增值项目、高层次商业化应用等服务的需求,推动优质服务资源与产业发展相融合,打造南北分布、遥相呼应、互为支撑、辐射全市的服务供给综合体。

  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科技局、工信局,晋江市人民政府、丰泽区人民政府

  3.营造服务市场新秩序。积极开展知识产权代理行业专项整治“蓝天”行动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构建政府监管、社会监督、行业自律、机构自治的知识产权服务业监管体系。在全面清理整顿无资质专利代理的同时,严厉打击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代理、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申请代理等违法违规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市场秩序。

  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科技局、工信局

  4.推动市场服务多极化。强化分级分类指导,引导大型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提升全链条全领域综合服务能力,做好“同城多点”服务布局;支持中型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形成在注册申请、维权代理、司法诉讼及调解、评估、交易、鉴定、培训等领域的专长,实现服务链上下游优势互补、多业态协同发展;引导小微型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运用在线网站、微信小程序等手段拓展服务范围,提供速度更快、范围更广、效率更高的代理服务。

  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科技局、工信局

  (五)打造高水准知识产权发展环境

  1.大力培养人才。支持华侨大学、泉州师院、黎明大学等高校加强知识产权相关学科专业建设,采取专题辅导讲座、委派专业人员担任师资等形式,提升高校学科建设水平,鼓励产教融合、校企协同,为我市培养更多复合性、应用型知识产权人才。以商标品牌指导站、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和产业集中区域为重点,建立覆盖重点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知识产权专员培训制度,坚持“短、平、快”培训原则,帮助各类知识产权专员了解“专利+商标+地理标志”注册、运用和保护技巧,使知识产权专员成为联通各方、推进工作的桥梁纽带。联合高等院校、专业机构、企业等构建知识产权高端培训协作机制,培养和引进一批“懂技术、懂金融、懂外语、精业务、强实务”,能与国际接轨的知识产权高端人才。按照整合优化原则,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专家库,为知识产权惠企政策制定实施、知识产权金融服务、知识产权转移转化等提供专家队伍支撑。

  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人社局、教育局

  2.深化合作交流。积极参与“一带一路”、海丝区域的知识产权国际合作交流。制定发布《企业商标马德里国际注册和布局指南》,开展海外知识产权专题培训和指导,帮助企业了解和掌握海外知识产权相关法规,避开可能存在的侵权纠纷风险。发挥对台优势,支持泉州辖区内台商投资专利代理机构到泉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备案登记,优先支持在泉台资企业通过泉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提交专利快速预审服务申请,探索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泉州受理窗口设立台资企业办事绿色通道。推动泉台两地在地理标志商标、农产品商标、专利运用等领域相向而行,深化保护合作与人才交流。

  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

  3.加强宣传培训。将知识产权列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党校(行政学院)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增强干部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拓展运用微信等新兴媒体,实现“指尖高效传播”,扩大知识产权宣传普及面和影响力。利用知识产权工作新闻发布会和知识产权宣传周、专利周、法治宣传周等,建设宣传阵地,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文化环境。开展知识产权进企业、进园区、进社区等宣传活动,探索建立高校知识产权教育实践基地,鼓励有条件的中小学校开展知识产权课内外活动,为知识产权未来发展夯实基础。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知识产权局、人社局、教育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优化完善协调协作机制,强化知识产权板块“大融合大发展”理念,更好发挥市直有关部门的职能优势和资源优势,深入合力推进创建工作。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相关部门,积极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的具体问题,总结成效经验,丰富完善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二)完善服务保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政策、资金、人才、体制机制上全力保障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要指导知识产权等有关部门开展知识产权发展保护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工作。各县(市、区)要加强知识产权队伍建设,加大财力物力投入,为知识产权工作提供坚实保障。

  (三)深化监督检查。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创建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促,通过座谈会等形式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交流,对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推进不力、不认真履行职责分工的单位和经办人员进行通报批评。

  (四)营造浓厚氛围。通过“报、网、屏”等媒体矩阵进行多形式、多渠道、立体化、全方位地宣传,推动创建工作深入人心,营造示范城市创建的良好法治环境、市场环境、舆论环境和文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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