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直及省部属驻泉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泉州市“文旅+”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泉州市“文旅+”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实施“强产业、兴城市”双轮驱动,充分挖掘泉州文旅资源和产业优势,做强做优文旅经济,结合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抢抓文旅经济新发展的重大机遇,主动融入“海丝名城、智造强市、品质泉州”建设,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活化利用,推动产业经济延链补链,促进文旅产业的深度融合,构建高品质文化生活空间,打造全国“最具烟火气”的旅游目的地和世遗保护利用典范城市。
二、发展目标
以规划引领、政策叠加、项目支撑、活动承载、产业拉动为途径,通过品牌创建、服务提升、项目建设、融合发展、消费激发、城市营销等,推动资源活化、产品生活化、文旅服务品质化发展,构建“一县一精品N特色”的产业发展新格局。2023年,实现全市旅游接待人数超650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超710亿元;2024年,实现全市旅游接待人数超750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超850亿元。
三、工作任务
(一)树品牌,推进世界遗产保护与利用
1.加快泉州古城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建设。加快古城中山南路及周边街巷改造综合提升。制定出台《泉州古城及周边旅游配套提升专项行动方案》,实施古城旅游交通、集散、停车场、公厕等配套设施规划建设。完成古城智慧停车调度平台,优化古城交通组织,2023年底前新增旅游公交车辆120部、停车场8个;规划建设提升一批公共厕所,启用全市8部移动厕所缓解游客公共服务需求。古城公司实体化运行,盘活古城及周边国有资产,通过“国企+”推进酒店、民宿建设,新建一批、改造一批、提升一批,力争2023年底前新增高品质客房450间以上、床位550张以上。完善古城旅游标识、标牌、语音导览等标识系统建设。加快古城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牵头单位:鲤城区人民政府,市古城保护发展指挥部办公室;责任单位:泉州文旅集团、市金控集团,市住建局、城管局、国资委、文旅局)
2.实施“世遗+”融合发展。加强22个世遗点的整体串联呈现,通过展览展示、文化演艺、剧本游等多元化高质量的文化旅游产品打造,全面立体呈现世遗泉州,讲好世遗故事。规划建设德化窑、永春苦寨坑窑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推动有条件的考古遗址公园创建A级旅游景区。实施“世界遗产+”“非遗+”等提升产业附加值,推出“世遗联名款”文化鞋服等。策划“世遗”旅游精品,开通节假日“世遗+周边”旅游公交专线。〔牵头单位:市文旅局、住建局;责任单位:泉州交通发展集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以下简称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开展非遗保护与传承。加强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举办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交流会商系列活动;支持安溪铁观音“双世遗”展馆建设。认定、公布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举办自然和遗产日活动和非遗购物节、海上丝绸之路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暨海丝沿线省份非物质文化遗产展、国际木偶节和国际南音大会唱等非遗主题活动。常态化开展非遗进古城活动,2023年举办130场非遗进景区、进古城展演展示活动。每个县(市、区)打造1个以上非遗主题文化研学基地,推出1条以上非遗体验之旅主题精品路线。〔牵头单位:市文旅局;责任单位:市资源规划局,泉州文旅集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补短板,完善旅游配套要素
4.加强酒店住宿业建设。优化泉州旅游住宿产品体系结构,做好环湾区域高品质酒店布局规划,推动一批高端酒店建设。出台高品质酒店发展激励措施、促进民宿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鼓励泉州文旅集团等国有企业推进高品质住宿产品建设;重点引进国际国内知名酒店品牌,加强海丝文化底蕴的主题酒店开发建设;鼓励在营酒店、宾馆、招待所等装修提档;鼓励发展自驾车旅居营地、帐篷酒店、生态和文化主题酒店等住宿新业态。鼓励金融机构为餐饮、住宿等小微企业定制普惠金融产品,遴选推送一批文旅企业“白名单”,通过“政银企担”一站式融资服务机制,助力企业资金需求。力争每个县(市、区)新增1家以上高品质酒店和若干特色酒店。〔牵头单位:市商务局、文旅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资源规划局、住建局、国资委、财政局、金融监管局、公安局,人民银行泉州市中心支行、泉州银保监分局,泉州文旅集团〕
5.打造特色餐饮美食。开展“最闽南”美食系列活动,评选“最闽南”20道名菜、30家名店、十大名厨和十佳预制菜企业。持续开展“泉州老字号”等评选,完善泉州特色餐饮食品推荐目录,制作泉州美食地图。梳理并开发具有宋元海丝特色的多元融合世界餐饮美食系列,进一步推广“宋元海丝宴”,开发沉浸式体验主题餐厅。举办“闽南美食·海丝共享”“寻味南安非遗小吃”“万家千厨·百味惠安”“湖头古镇相府家宴”“经典永春菜”“瓷都盛宴”“泉港涂岭·猪脚美食节”等美食活动,培育一批特色、优质的餐饮业态,打造一批集餐饮美食、娱乐为一体的美食休闲街区和夜市。〔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泉州文旅集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6.提高旅游交通便捷度。泉州动车站、晋江机场增加一线城市高铁经停泉州班次、增开机场国内外航班航线。依托旅游集散服务中心建设、配套增设公共交通设施,加强节假日运力调度、增加班次、延长服务时间等措施,临时开通泉州古城至周边世界遗产点的世界遗产公交线路进行试运行(如古城至老君岩、九日山、海交馆、非遗馆、圣墓、蟳埔、真武庙、洛阳桥)或对现有线路进行优化调整,方便游客通行。古城内增设小白专线,串联古城经典节点,推出“跟着小白游古城”旅游专线服务。做好旅游交通引导标志的增设与管理维护,完善自驾车旅居车营地和停车场,提升高速公路服务区休闲功能和自驾游服务。〔牵头单位:市发改委、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交警支队,市文旅局、城管局、资源规划局、住建局,泉州晋江国际机场、南昌铁路局漳州车务段泉州站、泉州交通发展集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7.完善旅游服务配套。完成泉州动车站海丝新城旅游集散中心项目建设并投入使用;提升县域旅游服务品质,完善游客中心、网上预订、医疗救助等功能。加强导游(讲解员)队伍建设,优化本地地接导游(讲解员)激励措施,开展百名双语导游、古城讲解员培训,壮大古城讲解员队伍,建立市场化运营机制,实施世遗点常态化志愿讲解服务,持续提升导游(讲解员)服务质量。建立导游(讲解员)在线预约系统,完善古城线上语音导览服务,推广“跟着智慧小白游古城”。〔牵头单位:市文旅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国资委,泉州文旅集团、交通发展集团〕
8.推进数字化建设。推动“一部手机游泉州”开发建设,完善“文化云”“智慧旅游云平台”等平台数字化服务功能,发行“世遗泉州惠工卡”,实现网上票务、预订宣传、信息推送、智慧停车、餐饮引导、文创商城、数据监测、应急指挥等服务。打造数字图书馆、数字博物馆、数字展馆、智慧景区,培育“云演艺”“云比赛”“云游”等线上文旅产品。〔牵头单位:市文旅局;责任单位:市总工会,泉州文旅集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9.支持旅行社做大做强。落实地接奖励政策,鼓励旅行社积极拓展地接市场。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将符合规定举办的党群工会活动、会展会务等委托旅行社组织实施,在规定标准和限额内凭旅行社发票报销。鼓励旅行社和院校合作,培育懂经营会管理的旅游管理人才。〔牵头单位:市文旅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财政局、人社局、审计局,市总工会,泉州文旅集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筑龙头,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10.加强重大项目建设服务。实施重点项目月调度、季通报制度,做好31个省级在建重点文旅项目的进度跟踪,力争实现项目开工率、年度投资完成率均达100%。支持4A级及以上景区、省级旅游度假区、四星级以上酒店品质提升;优化“金服云”平台文旅专项贷审核流程,助力文旅企业解决资金需求。〔牵头单位:市文旅局;责任单位:泉州文旅集团,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1.精心策划项目招大引强。围绕数字文创、医疗康养、影视演艺等“文旅+”领域,策划建立文旅招商项目库,实施重点招商项目动态管理;主动对接华侨城、复星旅文等国内外文旅头部企业,招引重大文旅项目落地泉州,并做好重点签约文旅项目落地服务。〔牵头单位:市文旅局,市招商服务中心;责任单位:泉州文旅集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2.打造县域文旅产业龙头项目。围绕“一县一精品N特色”,培育打造县域文化特色、具备核心优势的龙头文旅企业;推进海丝文化主题街区、文旅商综合体建设。加快推进八仙过海(二期)、德化红旗坊、安溪清水岩君澜温泉度假酒店、永春牛姆林景区提升、南安成功文化产业园等项目建设。各县(市、区)分别新增1家以上文旅规上纳统企业。〔牵头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发改委、文旅局、统计局,泉州文旅集团〕
13.培育大型文旅集团和企业。做大泉州文旅集团等国有文旅企业,将市、县两级文旅集团的文旅项目业绩作为企业年底绩效考评的重要指标。鼓励本地民营企业投资文旅产业,参与文旅项目建设和重大文旅活动,形成国企民企优势互补的文旅企业集群。〔牵头单位:市国资委、文旅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泉州文旅集团〕
14.扶持壮大文化产业园区。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发挥市文化产业发展资金的主导作用,促进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更多影视企业入驻泉州。加大对中心城区文化产业扶持力度,推进文化产业数字化建设,培育数字化新业态。评选泉州市文化产业发展“十佳企业”,持续评选一批市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继续举办“世遗泉州”城市礼物暨“福狮”文创设计大赛,办好第五届泉州市文化创意产品展。〔牵头单位:市文改办;责任单位:市国资委、文旅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延链条,“文旅+”“+文旅”融合发展
15.推动海洋+文旅产业。加快海上牧场建设,推动县级申报国家级渔港经济区,推动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出台泉州市环泉州湾海域休闲海钓渔业船舶管理办法,积极培育“水乡渔村”休闲渔业示范基地,加快渔旅休闲业发展。承办第二届福建省海洋文化论坛。泉港区、石狮市、晋江市、南安市、惠安县、泉州台商投资区等沿海县(市、区)加快建设G228(泉州段)滨海风景道,完善沿线旅游配套设施。〔牵头单位:市海洋渔业局;责任单位:市资源规划局、文旅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6.推动工业+文旅产业。鼓励有条件的工业企业建设工业博物馆,开发具有独特性,可体验、可参与性内容,将工业遗存导入艺术、时尚、休闲等业态,打造生活化创意空间;将具有泉州文化特色的艺术文创作品导入工业产品,提升鞋服、家居等工业产品的文化底蕴和品牌价值。推动泉州知名鞋服企业等在泉州古城等中心城区打造集合化的国潮品牌旗舰店,构建集创新性产品、沉浸式体验、互动式社区为一体的新业态旗舰集群。支持省级工业旅游示范基地、观光工厂开发特色文创商品和时尚潮品。支持南安英良石材、永春侨新老醋等有条件的工业旅游点创建国家A级景区。培育5条工业旅游精品线路。〔牵头单位: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7.推动体育+文旅产业。发挥体育用品制造业聚集区的优势,大力发展泉州赛事经济,拉动体育旅游消费。办好国际大体联足球世界杯、CBA、WCBA等国际国内大型赛事,中国击剑俱乐部联赛、NEST等一批有影响力的赛事;筹办世界遗产主题马拉松比赛,提升世遗泉州影响力;举办街舞赛、汽车越野赛、皮划艇激流回旋赛、中国女排超级联赛(安溪赛区)等品牌赛事。〔牵头单位:市体育局;责任单位:泉州文旅集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8.推动乡村振兴+文旅产业。利用农业、林业、水体、古驿道等资源,大力发展休闲、康养等乡村振兴+文旅新业态。力争创建1个省级全域生态旅游小镇、2~3个金牌旅游村,2个森林康养基地(小镇);鼓励开发农特产品文创,举办乡村文创市集、节庆活动品牌;用好安溪铁观音双世遗品牌,培育开发中高端茶庄园与山地酒店项目;提升乡村住宿接待设施,各县(市、区)力争建设一批高品质乡村民宿。〔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文旅局;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9.推动“研学+”文旅产业。支持打造“世遗文化”“闽南文化”“侨文化”“晋江经验”等主题研学精品,策划2~3条博物馆研学精品线路。加强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将研学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全市组织开展100场中小学生研学活动。〔牵头单位:市教育局,泉州文旅集团;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促消费,拓展文旅消费新业态
20.大力发展文化和旅游消费。提升西街东段、领SHOW天地、五店市等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业态,开发主题性、沉浸式、定制类演艺产品和街头艺术表演,完善服务配套;依托各级公共文化服务空间,配套建设美食、休闲等业态,拓展文旅消费功能。举办“爱泉州·大乐购”等促消费活动,组织超万名职工举办300期疗休养班,激发文旅消费活力。举办泉州城市IP插画大赛、“润物无声”文创旅游商品设计大赛,支持文创旅游商品进街区、进景区等。推动文旅商综合体、特色步行街等项目建设,培育3条海丝文化主题街区。〔牵头单位:市文旅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总工会,泉州文旅集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1.组建国有文旅演艺公司。市文旅局、泉州文旅集团加快组建泉州演艺公司,加大演艺创作投入,打造海丝文旅“一台戏”;整合国有院团、民间社团资源,实施古城泉州南音、梨园戏、木偶戏、高甲戏、打城戏等古城文艺展演常态化演出。鼓励各县(市、区)文化场馆、剧场等引进国内外一流精品演艺剧目,丰富我市文旅演艺内容,创排一台有特色文旅演艺精品节目。〔牵头单位:市文旅局,泉州文旅集团;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2.加强文旅市场消费保障服务。完善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强化市场秩序监督检查,做好节假日酒店住宿、餐饮价格引导;持续查处各类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市场主体的信用监管,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文旅局、城管局、商务局、发改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重宣传,提升城市形象精准营销
23.优化提升城市形象。推广“宋元中国·海丝泉州”品牌标识,打造县域特色品牌,构建城市品牌矩阵;支持与知名平台合作对接,推动文旅服务智慧化、信息化。制作城市宣传片,推出“泉”视频、“泉”故事、“泉”路线,讲好泉州故事。在机场、高铁站、集散中心、主要出入口、公交车站等设置城市旅游标识形象,增强城市形象辨识度,提升旅游度假氛围。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内修环境、服务和内涵,打造“城市即景区,旅游即生活”的主客共享旅游目的地。〔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委文明办,市文旅局,泉州晋江国际机场、南昌铁路局漳州车务段泉州站,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4.培育泉州IP文旅活动。引入知名品牌节会、赛事、商展,不断提升城市知名度和影响力。举办“中国电影编剧周”、“世遗泉州”国际文学周、首届海丝泉州戏剧周暨全国南戏展演等活动;提升“四季泉州”“闽南美好生活嘉年华”“滨海时尚旅游节”“山地生态旅游节”等活动;打响“海丝国际艺术节”“世界闽南文化节”“海丝泉州古城徒步穿越”等品牌活动,培育打造具有全国及国际影响力的泉州IP重点节会。用好OTA新媒体平台,建设融媒体运营机制,创新事件营销,打造城市推广“爆款”。〔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局、体育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泉州文旅集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5.加强对台港澳、对外交流活动。依托国家、省级平台活动,加强境内外文旅宣传交流合作。建立市、县联动机制,积极组织参加海峡两岸(厦门)文化产业博览会、武汉文博会、天津演博会等活动;赴联合国总部举办“茶和天下”文化交流研讨会及5场“茶和天下”·雅集体验推广活动等。积极推动民间信仰、宗亲宗族、传统文化、青年一代等交流互动;开展“侨商海丝行、泉州行”“长三角”“大湾区”“成渝经济区”等招商推介活动;积极组织参加海峡两岸体育嘉年华等活动。〔牵头单位:市文旅局;责任单位:市委台港澳办,市民族宗教局、体育局,市工商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泉州市“文旅+”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以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要注重顶层设计,科学规划、加强用林用地用海等要素保障,根据任务分工制定工作计划,统筹推进,指定专人负责日常联络沟通。
(二)强化部门联动。建立“文旅+”专项行动工作月调度机制,切实解决推进过程中跨部门、跨领域、跨区域的重点难点问题。市直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的要求,细化目标任务和推进措施,每月25日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月小结和需提请市领导协调解决的事项,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加强督查通报。“文旅+”专项行动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直部门年度绩效考评内容;相关部门将联合对专项工作开展情况适时进行督查通报。
附件:泉州市“文旅+”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附件
泉州市“文旅+”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为推进“文旅+”专项行动,进一步强化统筹协调,凝心聚力,推动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决定成立泉州市“文旅+”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蔡战胜 市人民政府市长
副组长:陈小辉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成 员:唐春晓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吕秀家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王斯诚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廖良结 市发改委主任
刘殊芳 市教育局局长
黄育奇 市工信局党组书记
许颖颖 市民族宗教局局长
李森建 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清景 市财政局局长
刘文发 市资源规划局局长
张志铭 市住建局局长
刘德旺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蔡龙群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郑进锡 市林业局局长
张小红 市商务局局长
出宝阳 市文旅局副局长
苏松炎 市卫健委党组书记
黄金顺 市国资委主任
陈龙津 市海洋渔业局局长
李德雄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汪水永 市体育局局长
陈德庆 市金融监管局局长
陈进平 市城管局局长
韩卫华 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
陈 晖 市工商联党组书记
陈东聆 泉州文旅集团总经理
蔡洪潮 市金控集团董事长
洪冬青 泉州交通发展集团董事长
黄建洪 泉州水务集团董事长
黄剑峰 泉州晋江国际机场党委书记
陈思源 南昌铁路局漳州车务段泉州站站长
洪明海 泉州文旅集团副总经理
以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指挥、推进市“文旅+”专项行动,研究部署推进工作机制,协调解决推进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督促工作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文旅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文旅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和领导交办事项。
领导小组成员随职务变动而自然调整,不再另行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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