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海渔〔2013〕2号
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泉州市
海洋与渔业局2012年工作总结》的通知
各县(市、区)、泉州台商投资区海洋与渔业主管行政部门,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2012年工作总结》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推进海洋与渔业事业发展。
附件: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2012年工作总结
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2013年3月11日
抄 送:省海洋与渔业厅,市委办、市政府办,黄少萍书记、
郑新聪市长、付朝阳副市长,局领导。
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办公室 2013年3月11日印发
附件:
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2012年工作总结
2012年,我局紧抓福建省大力实施海西规划和海洋经济试点省的政策体制机遇,围绕市委、市政府“实施两个加快’,推动跨越发展”的工作思路、省海洋与渔业厅的工作部署和我市海洋渔业各项“十二·五”规划,开拓创新,高效履职,为“产业、港口、城市”建设做出了新贡献,海洋与渔业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海洋经济稳步发展
一年来,我局紧抓国家、省、市大力发展海洋经济的重大机遇,立足泉州海洋资源优势和产业布局,积极推动海洋经济发展。参与起草和编制《关于加快发展海洋经济建设海洋经济强市的实施意见》、《关于支持和促进海洋经济发展八条措施》和《泉州市海洋经济发展总体规划(2012-2020)》等指导我市海洋经济发展的战略性政策性纲领性重要文件,组织开展“关于做大做强海洋经济研究”等系列课题调研,策划生成37个海洋重点产业园区和114个海洋产业重点项目,为加快推进新一轮海洋经济大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策划安排市四套班子领导参加“海上看泉州”活动,视察泉州湾及崇武至秀涂海岸线资源布局、海洋经济项目建设情况,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2012年,我市海洋经济呈现出总量大、增速快、活力强的总体发展态势。预计全市海洋经济总产值920亿元,海洋经济增加值440.5亿元,分别比2011年增长21.3%和22%。
二、海域管理科学高效
在严格实施海洋功能区划的前提下,把服务和保障“五大战役”、“二次创业”和“城市建设管理年”重点项目用海作为海域管理工作的着力点,寓管理于服务,充分发挥引领和调控作用,使科学管海和加快发展协调推进。协助做好后渚至城东通道工程、中航三叶物流基地、石狮鸿山热电厂二期工程、中化黄干岛30万吨码头等十多个重点项目用海报批工作。新获批项目填海面积合计353公顷(5295亩)。泉州肉品加工厂陆域形成工程等13个填海项目通过了竣工验收,合计面积328公顷(4920亩)。加强海岛保护与管理,完成46个海岛立碑工作。经过大量的前期工作,区域建设用海规划取得重大进展。2012年6月,国家海洋局正式批准围头湾晋江、南安石井两个区域建设用海规划,首期面积分别为9.85平方公里、9.81平方公里,泉港区峰尾滨海新区区域建设用海规划也于同年10月获批,规划用海面积2.19平方公里。上述已获批区域用海规划面积合计21.85平方公里(32775亩)。新修编的福建省海洋功能区划已于2012年10月获国务院批准,该区划中我市可用于工业与城镇用海的功能区面积达107平方公里。省级海岛保护规划于2012年11月份获得省政府批准,在该规划中我市近岸海域的19个无居民海岛被列入工业与城乡建设类,对我市沿海城镇化建设和临海工业建设将产生积极的保障作用。
三、海洋环保成效明显
一是编制完成《泉州市海洋环境保护规划(2011-2020)》并经市政府批准实施,这是我省首份由政府颁布实施的设区市海洋环境保护规划。二是建立沿海县(市、区)、泉州台商投资区海洋环保责任目标考核体系,指导、督促相关单位做好海洋环保责任目标任务落实工作。三是完善海陆一体化海洋环境保护工作机制。市、县两级海洋部门分别与所在地环保部门签订了《完善海陆一体化海洋环境保护工作机制协议书》,与厦门市、莆田市海洋与渔业局分别签定了《海洋环境保护联动工作机制协议书》和《湄洲湾海洋环境保护联动工作机制协议书》,从规划衔接、污染治理、海洋环境监测数据共享、联合执法等方面建立合作机制。四是组织实施崇武至秀涂海岸带资源环境保护工程,全年完成投资8075.37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7.6%。五是开展近岸海域环境整治与生态修复。完成在泉州湾海域治理互花米草和种植红树林200亩;完成崇武至秀涂岸段沙滩保护技术研究和青山湾、西沙湾沙滩修复工程前期工作;督促福建龙田石化2000吨级石化码头技改工程等3个项目业主按照有关要求落实海洋生态补偿措施,实现我市海洋工程项目生态补偿工作零的突破。六是强化渔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2012年,全市共投入海水增殖放流资金170多万元,放流长毛对虾苗种1.9亿尾、鲷科鱼类苗种116万尾、中国鲎苗3万只和淡水鱼类苗种80多万尾,是投入资金和放流苗种数量最多的一年;湖洋溪黑脊倒刺鲃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获农业部批准建立,实现我市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零的突破。七是推进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工作,晋江市首批国家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已经国家海洋局批准。
四、现代渔业稳步发展
积极调整捕捞结构,加大渔船技改力度,拆解、报废渔船221艘,新建300千瓦以上钢质渔船102艘。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获批了2家远洋渔业公司,实现远洋渔业零的突破。惠安永丰渔业公司建造4艘1500千瓦的远洋灯光围网渔船;晋江市晋鑫远洋渔业有限公司“北太平洋中上层鱼类围网捕捞项目”已通过农业部审批,获准建造1500千瓦围网渔船6艘,2000吨低温冷藏辅助船1艘;晋江深沪深港远洋渔业公司与大连巨戎渔业有限公司合作,已在印尼获准100艘渔船捕鱼指标,农业部首期批准30艘建造指标;还有4家远洋渔业企业正在申请远洋渔业项目,其中3家已通过省海洋与渔业厅审核,等待农业部审批。落实国家惠渔政策,申报并发放2011年度渔业燃油补贴7.07亿元。推进渔业加工企业的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全年争取到上级渔业项目补助资金2935.8万元。7家渔业加工企业被评为2011-2013省级渔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试点工作,全年农业部、省厅抽检187批次,市场合格率100%,苗种场合格率98%。全年全市水产品总产量101.52万吨,同比增长0.89%;渔业总产值100.94亿元(占大农业总产值35%),同比增长8.21%。渔民人均纯收入13637元(比农民的11953元高出1684元),同比增长16.3%。
五、防灾减灾基础夯实
扎实推进渔港建设,祥芝中心渔港、深沪中心渔港已完工并通过农业部组织的验收,崇武中心渔港已完成主体工程并投入使用,东埔一级渔港防波堤工程建设已完成过半,预计今年可竣工。泉港诚峰一级渔港经过大量的前期工作,2012年9月已通过农业部专家组的可研报告评审。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深入开展“护渔2012”、“打非治违”、“三无”船舶专项整治、“清港清湾”等系列专项执法行动。落实渔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渔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强化海事救助和纠纷调解工作,全年组织海事救助52起699人次,挽回经济损失1.5亿元,顺利调解海事纠纷8起,船员死亡人数控制在省下达的指标之内。加大渔业船员培训力度,全年开展渔业船员培训2016人次。做好政策性渔业保险工作,全市共有3011艘渔船、22376名渔民投保,缴纳保费3515万元(居全省首位),为渔民承担69.32亿元风险保障(目前已赔付损失490万元)。渔民群众间接获得各级财政补贴1253万元,做到为政府分忧、为渔民解难,促进了渔区的和谐稳定。
六、综合执法深入推进
全年开展岸线巡查379车次,行程25534公里;开展海上巡航331航次,航程9984海里。检查各类用海项目1078个次,发现并有效制止涉嫌违法行为117起。查处海洋行政处罚案件44起,收缴罚款130万元;查处渔业行政处罚案件43起,收缴罚款22.85万元。严把渔船检验质量关,开展“渔用救生筏检修站拉网式检查”、“船用产品打假专项治理”、“船检质量大检查”活动。加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开展港口、水上巡查,加强渔船生产安全执法监管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联合海事、港口部门开展泉州湾航道清障行动,联合边防、海警开展清港清湾行动。加强伏季休渔监管,全市4742艘渔船伏休态势平稳。加大海监执法力度,强化海域、海岛日常巡查,联合环保部门开展泉州湾海洋环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选聘海监执法信息员120人,建立县、乡、村三级海洋监察执法信息网络体系。
与此同时,全市海洋与渔业系统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切实加强机关党的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开展 “下基层、解民忧、办实事、促发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建设廉政文化走廊,开展“弘扬廉政文化、永葆纯洁党性”学习教育月等活动,营造廉荣贪耻的良好舆论氛围。依法行政、机关党建、党风廉政、效能建设、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都取得了新的成绩。一年来,我局先后获得“全国渔业文明执法窗口单位”、“东海区海洋环境保护先进单位”、“东海区海洋渔业执法先进单位”、“全省渔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先进单位”、“全省执法宣传信息工作先进单位”等诸多荣誉。晋江市被国家农业部、国家安监总局评为“全国平安渔业示范县”。深沪国家中心渔港获评“全国文明渔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7.7亿元,为全市海洋与渔业基础设施建设、渔民生产提供了充足的保障;第一时间高效应对赤潮灾害,保障了渔民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和社会安定稳定。积极探索海洋与渔业管理工作新办法、新经验,“增殖放流工作经验”和“海洋环保责任目标分解下达工作经验”得到了省海洋与渔业厅的肯定并转发其他设区市学习,渔业船舶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得到省厅肯定,并被安排在全省现场会上作典型发言。《中国海洋报》、《中国渔业报》、《福建日报》、福建电视台等各级媒体分别报道了我市海洋与渔业工作成效和经验。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