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城区、丰泽区住建局,泉州开发区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泉州城建集团:
为进一步完善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分配方式,提高中心市区公租房配租效率,实现公租房常态化选房分配,根据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规定,结合中心市区实际,现就实行常态化选房分配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房对象:12个月内通过公租房资格审核或复核的轮候家庭
二、适用范围:鲤城区、丰泽区、泉州开发区内使用政府财政资金筹集、建设的公租房
三、分配方式:存量房源实行常态化选房分配
(一)房源常态化公开。选房分配后剩余的公租房房源全部纳入常态化选房房源池,在网上对外公开,供轮候对象随时看房。
(二)网上随到随选。有选房需求的轮候对象可登录泉州市住建局网站或闽政通APP,根据可供选的存量房源按照随到随选方式选房。选定房源后,系统将发送短信通知相关部门和申请人。
(三)线下签约入住。经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和属地住建部门网上核实确认后,系统将选房结果以短信形式发送房源管理单位和申请人。申请人持相关身份证明按短信通知要求在指定时间内到房源管理单位签订公租房租赁合同及办理入住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因年龄、身体或文化程度等客观原因无法进行网上选房的轮候家庭,可向属地住建部门提出申请,由属地住建部门辅助网上选房。
鲤城区:鲤城区庄府巷24号鲤城区人民政府大院4号楼7楼712室,电话:22160870。
丰泽区:田安南路637号(六灌路与田安路交叉口)建设大厦六楼611室,电话:22591612。
泉州开发区:开发区招商服务中心二楼(国土规划建设局服务窗口),电话:22358187。
(二)今后若有新建公租房项目集中供应或已分配后因故腾退的公租房,由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根据新增房源情况适时发布预约选房公告,并在市住建局网站公布;有选房意愿的轮候家庭,按照公告要求进行选房预约登记,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牵头相关单位开展线下选房分配。
(三)各区住建部门及相关单位要加强常态化选房分配政策宣传,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印发宣传册及新闻媒体报道等各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确保公租房轮候家庭充分了解并熟悉常态化选分配工作。
(四)本通知从发布之日起开始实行。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统筹常态化选房分配工作,负责相关政策解释。
附件:公租房常态化选房操作流程图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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