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市住建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关于推广定向定价商品房安置模式的通知》,旨在进一步促进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市场化,有效解决征收安置后续确权、管理问题。
一、定义。定向定价商品房安置模式是将被征收人的补偿权益以货币补偿的方式量化,配套建设特定商品房,定价面向被征收人销售的安置方式。
二、操作流程。分房屋征收、设计建设、选房购房、余房调度四个阶段,共包括合理确定补偿价值、协议明确货币量化补偿权益、附条件出让定向定价商品房用地、坚持高标准设计建设定向定价商品房、选房签订补充协议、办理定向定价商品房预售许可或现售备案、签订合同办理网签备案、定向定价商品房验收交付使用、剩余房源统筹调度等9个环节。
三、要素保障。包括优惠销售单价确定原则、购房款协议留存原则和不动产增值税发票需求保障原则3方面内容。
四、回购型安商房转换流程。包括提出转换申请、选房签订补充协议、签订合同办理网签备案等3个环节。
文件自2023年5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8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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