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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关于提升企业开办及注销便利化水平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市场监管局 2022-07-04 17:41 阅读人数:1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各县(市、区) 税务局:

  为落实中央、省上及我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聚焦企业和群众需求,有效破解企业开办及注销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对标国际国内先进地区,着力打造更优的营商环境,现就推进我市企业开办及注销便利化改革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立联络会商制度。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和税务部门确定具体业务科室和工作联络员,及时收集、反馈企业开办及注销等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通过建立常态化的沟通联络与问题会商机制,快速、有效地解决企业反映的问题。

  二、拓展信息共享渠道。对企业开办及注销工作中因数据交换等原因无法及时获取的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市场监管部门与税务部门可通过各地行政服务中心的企业开办系统或其他根据当地实际确定的共享方式补充数据。

  三、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依托省里建成的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逐步实现全市企业开办设立登记、刻制印章、申领发票、申领税控设备、社保登记、住房公积金开户等事项“一网通办、一次采集、一套材料、一口领取”简并新办纳税人涉税事项,由纳税人在开办环节一次填报和确认,实现企业开办涉税事项“一表集成”。 

  四、完善注销登记材料。对于“三证合一”及“两证整合”前设立且未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市场主体,办理市场监管部门的市场主体(普通)注销登记时,可以税务登记机关出具的《税务注销登记通知书》作为清税证明文件。

  五、形成宣传指导合力。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和税务部门要加大对企业开办和注销“一网通办”及两部门围绕企业开办和注销实施的其他改革工作的宣传和指导力度,及时收集政策措施及典型经验做法等通过市政府营商环境政策专栏发布,主动交流和提供改革措施和宣传材料,联手通过部门公众号、官网及服务窗口推介企业开办和注销“一网通办”工作及相关改革政策,引导更多的申请人通过“一网通办”平台办理业务,让优惠政策惠及更多的市场主体。

  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

  2022年6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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