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众朋友大家好,我是泉州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黄全瑜。11月12日周六上午10:00-11:00,我将带领泉州监狱各相关科室的主要负责同志,一起走进泉州广播电视台《政风行风热线》直播间,就有关监狱民警执法、罪犯改造和罪犯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问题,现场接听广大市民的热线电话,与大家进行沟通交流,欢迎广大市民踊跃参与,谢谢!
时 间:2016-11-12
嘉 宾:泉州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 黄全瑜
【泉州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 黄全瑜】:主持人好!听众朋友们,大家好!我是福建省泉州监狱监狱长黄全瑜,今天很高兴来到“政风行风热线”直播室与大家进行沟通、交流,增进彼此的了解和信任。监狱是重要的国家政法机关,承担着法律赋予的刑罚执行职责,监狱依法对服刑罪犯实行惩罚和改造相结合、教育和劳动相结合的原则,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监狱工作与社会平安、综治息息相关。我们真诚地希望通过“政风行风热线”倾听朋友们的意见和建议,推进监狱部门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提升监狱工作水平。
在此,我代表福建省泉州监狱感谢市纠风办和泉州广播电视台提供这样一个与广大听众互动交流的机会,也欢迎各位听众共同来参与监狱“政风行风热线”节目。对于你们的咨询,我们都将热情地给予解答;对于你们反映的问题,我们将认真调查解决。同时,我们也热忱地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对福建省泉州监狱的政风行风工作进行监督。谢谢大家!
【主持人】:监狱管理是相对封闭的,但也不是真空的。面对社会上各种思潮的影响,你们在抓队伍管理方面有什么思路?
【泉州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 黄全瑜】:监狱民警不是“真空人”,也是“社会人”。面对当前社会上各种思潮的影响,我们牢固树立“作风建设一刻也不能等”的思想,坚持从严抓好队伍精细化管理,主动抓好纪律作风建设,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五个过硬”要求,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干警队伍。
再科学的规章制度也必须由高素质的人来执行,只有拥有一支优秀的干警队伍,才能实现全面依法治监。说实在话,在全省监狱系统,大家公认,我们监狱抓队伍管理是十分严格的。
【主持人】:你们是如何做到从严管理,确保队伍安全稳定的呢?
【泉州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 黄全瑜】:首先,抓好班子带作风。监狱党委班子率先垂范,坚持“两手抓、两手硬”。一手抓从优待警。坚持四下基层、政治工作上一线等联群制度,推行每年党委为基层办十件实事工程,及时把党员民警的急、难、怨、盼问题解决在第一线,解决在第一时间。另一手抓从严治警。出台了精细化管理细则、民警考核细则、创先争优评选办法等,规范了各层级、各时段民警的履职规则。
其次,从严管理带作风。其实,队伍管理工作的内外因素都时刻处在动态的变化之中。近几年,我们针对队伍管理中的新情况、新常态,先后开展了“讲廉洁、清界限、树形象”“严明纪律、严格履职”“三严一促”等专项教育活动,强化民警严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自觉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抓早抓小,采取开好警情分析会、办好警情沟通平台、抓好八小时外管理等形式,督促民警亮岗履职;坚持民警停职离岗学习和双向选择制度,及时研判警情,针对一般、较重和严重警情,实行动态管理,采取相应处置;积极推进警务督察“6543”问题整改机制建设,及时发现、整改民警履职问题。这些做法都得到了司法部和省厅、局的推介与肯定。
第三,从严执纪带作风。面对当前从严治党新形势,我们在加大教育管理监督力度的同时,进一步强化责任倒查、一案双追和责任追究力度,切实负起抓队伍、管队伍的责任,坚决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零容忍”态度力求违纪违法行为“零发生”。
近几年来,我们做到了队伍管理上不出事,确保了队伍的安全稳定。对这一点,我很欣慰。
【主持人】:你们在“练好内功”,提升履职能力上有什么举措?
【泉州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 黄全瑜】:随着形势的变化,监狱工作任务越来越繁重,执法环境越来越复杂,对监狱民警队伍提出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近几年,我们在队伍的教育培训方面加大了力度。一是“走出去”拓展。先后与泉州武警支队、泉州师范学院、黎明大学、三明职业技术学院等单位联合举办监管业务、生产业务等培训班;采取挂职锻炼、脱产送学等方式,为优秀民警定期“充电”。二是“请进来”指导。依托社会力量,定期邀请专家学者来监开设讲座,面对面互动交流,提升一线民警岗位技能。三是“全员化”培训。每年坚持开展以体能训练、擒敌技能、武器警械使用和处置突发事件为主要内容的实战技能训练,集中强化警察职工的基本体能、基本技能和专业技能,进一步提高民警队伍的单兵素质和整体能力。
【主持人】:不少群众对你们在服刑人员管理中的人性化举措很感兴趣,但又担心人性化管理影响了法律的公正性。这个问题如何避免呢?
【泉州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 黄全瑜】:人性化管理并不影响到法律的公正性。我们规定了那么多人性化管理的内容,主要是为了维护服刑人员的合法权益。至于对违法行为的查处上,我们能够依靠一整套的监督、问责机制,来督促执法干警公正、公平、公开执法。在这两者之间没有矛盾。
【主持人】:自司法部《监狱系统在刑罚执行过程中实行“两公开一监督”的规定》(试行)以来,全国监狱系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请问:泉州监狱在具体狱务公开工作中是如何开展的?
【泉州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 黄全瑜】:狱务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监狱的性质、任务和宗旨;罪犯法定的权利和义务;罪犯收监的规定;罪犯考核、分级处遇的条件和程序;罪犯通信、会见的规定;罪犯行政奖励的条件、程序和结果;罪犯行政处罚的条件、程序和结果;罪犯减刑假释或又犯罪处理的条件、程序和结果;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和程序;罪犯离监探亲的条件和程序;罪犯申诉、控告、检举的处理;罪犯生活卫生的管理;罪犯教育改造;监狱人民警察的法定权利、义务和纪律。
狱务公开的方式主要是:借助新闻媒体、运用狱内宣传手段、开展狱务咨询、印发《狱务公开手册》。
狱务公开的监督途径主要有:设立举报电话、设置监狱长信箱、建立监狱长、纪委书记联合接待日、聘请执法监督员。
【网友】:服刑人员需符合什么样的法定条件才可以减刑?
【泉州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 黄全瑜】: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立功表现的,根据监狱考核的结果,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⒈“确有悔改表现”是指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方面情形:一是认罪服法;二是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三是积极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四是积极参加劳动,完成生产任务。
⒉“立功表现”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是阻止他人实施犯罪活动的;二是检举、揭发监内外犯罪活动,或者提供重要的破案线索,经查证属实的;三是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的;四是在生产、科研中进行技术革新,成绩突出的;五是在抢险救灾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积极的;六是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贡献的。
【网友】:请你介绍一下我省对罪犯减刑是如何规定的?
【泉州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 黄全瑜】:我省监狱罪犯的减刑工作除执行《刑法》、《刑事诉讼法》、《监狱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办理减刑、假释案件的规定外,还应当按照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福建省公安厅、福建省司法厅联合制定的闽高法〔2012〕362号《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实施细则》(闽高法【2012】362号)、闽高法〔2013〕186号省高院省检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的规定》(试行)的通知2012年7月1日起试行的《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的规定》(试行)的等规定执行。
罪犯在服刑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收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立功表现或者重大立功表现的,当起始或减刑间隔符合《细则》各刑期段的相关规定,且达标分和奖励也符合减刑条件,可以依法提请减刑。
【主持人】:罪犯在服刑期间的改造表现是如何评定的?
【泉州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 黄全瑜】:罪犯在服刑期间的改造表现是以分监区为单位,按实际参评人数将每月的考核结果进行量化排序,分为五个达标等级,从一至五级达标分别对应1、0.8、0.6、0.4、0.2分,另设一个不达标等级,为0分。主要从认罪服法,自觉遵守监内秩序,检举和制止他犯违规行为,遵守《监狱服刑人员行为规范》等监规制度,参加“三课学习”(包括政治教育、文化教育、技术教育),接受教育改造,参加劳动,完成劳动改造任务等方面对罪犯进行考核。
【主持人】:请问司法部近期出台的《监狱提请减刑假释工作程序的规定》是如何规定的?
(2014年10月1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第130号)
【泉州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 黄全瑜】:⒈提请减刑、假释是根据法律规定的条件,结合罪犯服刑表现,由分监区人民警察集体研究并提出建议,报经监区长办公会审核同意后,由监区报送刑罚执行(狱政管理)部门审查。
⒉审查后,将审查意见连同监区或直属分监区报送的材料一并提交监狱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评审。
⒊监狱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经评审后,应当将拟提请减刑假释的罪犯名单以及减刑、假释意见在监狱内公示五个工作日,之后报请监狱长办公会审议决定。经过这“五审核一公示”的流程,最后将案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
对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罪犯的减刑,还应同时提交省监狱管理局刑罚执行等有关部门进行审核,完成审核再将审核意见报请省监狱管理局审定,对重大案件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的罪犯的减刑问题,可以建议召开局长办公会审议决定。
【主持人】:罪犯假释是一个社会公众比较敏感的问题,请你谈谈罪犯假释需要的条件?
【泉州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 黄全瑜】:假释可以有效地鼓励罪犯服从教育和改造,使之早日回归社会、有利于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
假释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实际执行刑期十年以上(犯罪时间为2011年5月1日之后的无期徒刑罪犯,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收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
不得假释的情形有:
犯罪时间在2011年4月30日之前,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中的一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犯罪时间在2011年5月1日之后,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不得假释。
【网友】:服刑人员申请保外就医应注意什么问题?
【泉州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 黄全瑜】:保外就医是暂予监外执行的一种情形,关于这个问题,我认为,主要是严格把关,要符合最新的,从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制定的《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的相关规定。
一、罪犯保外就医的条件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已经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㈠患有属于《规定》所附《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的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㈡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㈢生活不能自理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保外就医的其他规定:
1、对需要保外就医或者属于生活不能自理的累犯以及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的罪犯,原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或者无期徒刑的,应当在减为有期徒刑后执行有期徒刑七年以上方可适用暂予监外执行;原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原判刑期三分之一以上方可适用暂予监外执行。
2、对未成年罪犯、六十五周岁以上的罪犯、残疾人罪犯,适用前款规定可以适度放宽。
3、对患有《规定》所附《保外就医严重疾病》的严重疾病,短期内有生命危险的罪犯,可以不受《规定》关于执行刑期的限制。
下列罪犯需从严审批或不得保外就医:
1、对需要保外就医或者生活不能自理,但适合暂予监外执行可能有社会危险性,或者自伤自残,或者不配合治疗的罪犯,不得暂予监外执行。
2、对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组织(领导、参加、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罪犯适用保外就医应当从严审批,对患有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等严重疾病,但经诊断短期内没有生命危险的,不得暂予监外执行。
3、对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因违法违规被收监执行或者因重新犯罪被判刑的罪犯,需要再次适用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从严审批。
二、罪犯保外就医办理的程序
罪犯保外就医,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维护罪犯合法权益,保障罪犯生命权、健康权。办理程序主要是:疾病鉴定、办理担保、对担保人资格调查和社区调查评估、研究提请、文证审查、审核审批、出监教育、移送移交、社区矫正。
三、保外就医罪犯的收监
社区矫正机构发现暂予监外执行罪犯依法应予收监执行的,应当提出收监执行的建议,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核同意后,报决定或者批准机关,决定或者批准机关应当进行审查,作出收监决定的,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罪犯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原服刑或者接收其档案的监狱、看守所,并抄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和原判人民法院。
【主持人】:罪犯收监是一项严肃的执法活动,下面请你谈谈在罪犯收监时需注意哪些问题?
【泉州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 黄全瑜】:依法做好收监工作是准确执行刑罚的前提,关系到刑罚执行的合法性、准确性以及监管改造工作能否顺利进行,因此,在收监工作中要注意以下问题:
一是收监的对象: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二是验证、登记: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时,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同时送达监狱。监狱没有收到上述文件的,不得收监;上述文件不齐全或者记载有误的,作出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补充齐全或者作出更正;对其中可能导致错误收监的,不予收监。
三是身体与物品检查:监狱应当对交付执行刑罚的罪犯进行身体检查。经检查,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不收监: A.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B.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对暂不收监的罪犯,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对其中暂予监外执行有社会危险性的,应当收监。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由居住地公安机关执行刑罚。暂不收监的情形消失后,原判刑期尚未执行完毕的罪犯,由公安机关送交监狱收监。罪犯收监,应当严格检查其人身和所携带的物品。非生活必需品,由监狱代为保管或者征得罪犯同意退回其家属,违禁品予以没收。女犯由女性人民警察检查。罪犯不得携带子女在监内服刑。
四是通知家属:罪犯收监后,监狱应当通知罪犯家属。通知书应当自收监之日起五日内发出。
【网友】:罪犯在服刑期间可以会见吗?对象有哪些?
【泉州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 黄全瑜】:根据《监狱法》第48条规定: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对象主要包括:服刑人员的父母、配偶及其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父母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除此之外,确需对服刑人员进行会见或帮教的,经监狱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会见或帮教。
【主持人】:罪犯在服刑期间的行政奖励有哪些?
【泉州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 黄全瑜】:罪犯在服刑期间的行政奖励分为:表扬、评定改造积极分子、离监探亲、物质奖励、立功和重大立功。
【网友】:罪犯服刑期满回归社会是否发放路费给其本人?
【泉州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 黄全瑜】:罪犯服刑期满,监狱按期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书。并根据《福建省监狱系统罪犯刑满释放路费发放管理办法》的规定发给罪犯路费,据统计,每年发放的刑满释放路费达三十万元以上。罪犯释放后,凭释放证明书到公安机关办理户籍登记。对刑满释放人员,当地人民政府帮助其安置生活。刑满释放人员丧失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和基本生活来源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政府申请予以救济。刑满释放人员依法享有与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
【网友】:前几天到监狱会见我弟弟,说3个月前他曾因私藏现金受到禁闭处分,请问这对他以后的减刑有何影响?
【泉州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 黄全瑜】:像你弟这种情况,应该说对他以后的减刑还是有比较大的影响。因为,根据相关规定,如果罪犯私自藏匿、传递、使用移动电话、电脑,私藏、传递、吸食毒品,私藏、传递现金等违禁品受到禁闭处罚的,自受处罚起三年内不予提请减刑,而且对在受处分之前尚未使用的行政奖励,在下次减刑时还会降低奖励的加幅,也就是说减刑的幅度也会相应减少。
【网友】:我想了解一下,服刑人员可以自己保管个人贵重物品吗?
【泉州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 黄全瑜】:服刑人员入监时,他们随身携带的所有物品都必须经过监狱民警认真、严格的检查,如属贵重物品经清点登记,服刑人员签字确认后,由监狱集中统一保管。在服刑人员刑满释放、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调监或死亡时,监狱会及时为他们办理退还或移交手续。
【网友】:服刑人员在监狱内的消费标准有限制吗?
【泉州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 黄全瑜】:为防止服刑人员高消费,监狱对服刑人员的消费标准进行了限制。具体的消费标准与他们的改造表现挂钩。改造表现好的,消费标准相对会高一些,改造表现不好的,标准相对低一些,这样有利于调动他们的改造积极性。
【网友】:对年龄较大的罪犯,在减刑时有相应的规定吗?
【泉州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 黄全瑜】:根据相关规定,对老年犯,如确有悔改表现,呈报减刑前一年内无违反监规一次性扣三分或累计扣六分的,提请减刑时主要注重悔罪的实际表现,可以不受达标分的限制。
【网友】:罪犯在服刑期间通信有什么限制性规定吗?
【泉州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 黄全瑜】:《监狱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罪犯在服刑期间可以与他人通信,但是来往信件应当经过监狱检查。监狱发现有碍罪犯改造内容的信件,可以扣留。罪犯写给监狱的上级机关和司法机关的信件,不受检查。
【主持人】:请你谈谈监狱对罪犯的教育内容包括哪些?
【泉州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 黄全瑜】:根据《监狱法》及《福建省监狱系统罪犯“三课”暨辅助教育工作规范(试行)》之规定,监狱对罪犯教育分为思想教育、文化教育、技术教育(统称“三课”教育)和辅助性教育。
一是思想教育:思想教育是教育改造的核心,包括世界观、人生观教育,法制、认罪服法教育,道德教育,形势、政策、前途教育,劳动教育等。
二是文化教育:开展扫盲教育、小学教育和初级中等教育,实行一级办学模式,并鼓励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罪犯参加自学、函授等高等教育。
三是技术教育:主要是根据监狱组织罪犯劳动改造的需要,开展生产基础理论教育、生产运用技术教育、生产安全知识教育和适应刑满就业需要的职业技术教育,即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职业培训和中级技术培训。
四是辅助性教育:是运用生动活泼、灵活多样的各种辅助教育的方法,对罪犯进行教育的一种活动。包括开展社会帮教活动,办好狱内报纸,办好黑板报和墙报,组织文艺演出队,建立文娱活动室,建立图书室、阅览室,组织体育活动,组织电影放映,建立广播室,建立监区警句、格言、宣传栏等。
【主持人】:服刑人员大多会有一些心理问题,有很多人就是因为心理严重失衡才走上了犯罪道路。你们是怎么矫治这部分服刑人员?
【泉州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 黄全瑜】:是的,服刑人员入监时就带有各种心理问题,比如心理上仇视社会,性格上冲动暴力,行为上无视法律秩序等等。入监后由于他们心理调节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都比较差,也容易产生新的心理问题,比如抑郁症、焦虑症、癔病等等,而影响他们日后的改造生活。近年来,我们在教育改造服刑人员工作中,积极采取心理矫治方法,比如开展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心理健康操、心理小报、心理拓展训练等教育形式,广泛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普及服刑人员的心理健康知识。同时,运用心理测试、心理咨询、心理治疗、心理危机干预等心理矫治手段,解决服刑人员心理问题,可以说效果还是不错的。
【主持人】:请你简单介绍一下监狱罪犯心理矫治工作开展的成效?
【泉州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 黄全瑜】:2006年1月,我监组建心理健康指导中心,由具有国家二、三级心理咨询师资格的102名民警担任专兼职心理咨询师(其中具有二级心理咨询师资格13名民警),具备心理门诊、咨询、训练、宣泄、治疗五大功能。监狱统一安排心理咨询师在在服刑人员中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心理评估建档、心理咨询与治疗、团体心理训练等活动,矫正服刑人员不良心理。还注重引入当地社会资源,定期聘请泉州师院、漳州师院、泉州市第三医院、180医院等单位10多名心理专家为民警心理咨询师开设技能培训和对服刑人员远程心理咨询辅导,全方位提高服刑人员心理健康水平,增强其社会适应力。七年来,我监共投入一百多万元,购置了心理测量软件、生物反馈仪、音乐放松治疗仪等先进仪器设备,设置了心理咨询室、心理宣泄室、心理治疗室、音乐治疗室、网络视频心理咨询室、团体心理训练室等场所,总占地400多平方米。目前,我监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处于全国监狱系统先进水平,成功矫正多名心理障碍服刑人员,多次被地方媒体进行深度报道。
【主持人】:什么是社会帮教促改造?
【泉州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 黄全瑜】:《监狱法》第六十八条规定:“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以及罪犯的亲属,应当协助监狱做好对罪犯的教育改造工作”。监狱是国家刑罚执行机关,肩负着惩罚与改造罪犯的重要任务,仅靠监狱的力量教育改造罪犯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得到社会的大力协助,动员各个部门,动员各种力量,包括公、检、法、武装部队、劳动、工商、文化、教育等在内的国家政权力量,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的力量,以及单位、学校、家庭等社会力量,与监狱密切配合,形成教育改造的合力共同完成教育改造罪犯的任务。社会帮教也就是“请进来”、“走出去”,“帮”也就是帮助罪犯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如安排就业、解决家庭纠纷或生活困难、学习技术知识,掌握劳动本领,获得谋生手段等。“教”也就是结合罪犯的思想实际,通过社会各界人士来监狱给罪犯演出、作报告、办展览、座谈、亲情感化、规劝等,帮助罪犯澄清模糊认识,打消顾虑,加速改造,早获新生。社会帮教是我国司法实践中形成发展起来的,也是对罪犯教育改造的新举措,在教育改造罪犯过程中具有拓宽教育渠道,增强教育效果,减少重新犯罪的重要作用,为降低重新犯罪率打下坚实的社会基础。
【网友】:服刑人员从入监到刑满出监,监狱都会给予他们什么样的教育?
【泉州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 黄全瑜】:监狱对服刑人员的教育,主要是围绕司法部《教育改造罪犯纲要》中所规定的内容来开展的。概括地讲一般分为改造工作政策和行为规范教育、法律常识和认罪悔罪教育、公民道德和时事政治教育、文化知识和职业技术教育、心理咨询治疗及心理健康教育、即将刑满前的出监教育,还有大量的个别教育等等。通过各种教育手段和方法的运用,目的是使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能够成为认罪悔罪、遵守规范、认真学习、积极劳动、心理健康的服刑人员。
【网友】:2008年9月,泉州晚报登载了《带着技术出监狱,泉州监狱为服刑人员建基地》的文章,请你简单介绍一下出监教育的情况?
【泉州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 黄全瑜】:2009年1月,我监成立了出监教育中心,对即将刑满释放的服刑人员进行为期1个月的培训,该中心为这些服刑人员“量身定做”了以技术和法律课为主的课程,由具备专业知识的监狱民警和文化程度较高的服刑人员讲解车工、缝纫等技术和劳动合同法、民法等法律知识,并提供就业指导。出监教育中心还设立了多媒体电脑点电教区、电脑班、心理矫治区、台球区、乒乓球区、书画创作室、棋牌室和图书馆等8个区。今年截至本月中旬,已经有1100余名刑释人员 通过出监教育中心的培训走向社会,并得到社会企业的普遍好评。
【网友】:我姑妈有个孩子,判了3年,现在就要刑满了,我们很担心她出来后找不到工作,再被以前的那些朋友拉下水,姑妈担心都病倒了。我想问监狱在这一块有没有什么特殊的政策?
【泉州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 黄全瑜】:你们这种担心是可以理解的,但没必要过度担心影响身体健康,这个问题还是有办法争取解决的:监狱对年龄不满50周岁、没有一技之长、能够坚持正常学习的即将刑释人员,一般都要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培训合格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发给相应的职业技能证书。凭这个证书就有资格争取在社会上谋求相应的职业;监狱每年都要与相关的工厂企业联合召开即将刑满释放人员的就业推介会,签订就业协议,可以有效地解决部分刑释人员的就业问题。近几年,我们已经成功推介了一大批刑释人员到企业就业,有不少的刑释人员成为车间主任、技术员等企业技术骨干;去年,中央11部委又联合发出了《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意见》〔(2010)13号〕文件,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就学和生活安置有了更加具体明确的规定,你们可以根据文件的规定联系当地的综治办和司法行政部门帮助解决问题。另外有了谋生职业,不等于不会被以前的坏朋友拉下水,关键还是要加强监护和教育,让他时刻牢记在监狱服刑时民警们的教诲。
【网友】:我朋友在监狱服刑,中专毕业,想继续考大专,不知道监狱有没有这方面的政策?
【泉州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 黄全瑜】:有这方面的政策,监狱对已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服刑人员,鼓励他们参加电大、函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或者其他类型的学习。如果你儿子想参加继续教育,他本人可以提出申请,通过中队逐级呈报,逐级审批,由监狱教育科代为向学历教育主考学校或当地教育部门报名,并组织安排考试和教学。
【网友】:我朋友是文盲,给家里写信,都是别人代笔,真希望他能在监狱学点文化。不知道监狱这方面有没有政策?教育的时间是怎么安排的?
【泉州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 黄全瑜】:监狱十分重视服刑人员的扫盲教育工作,长期以来,监狱都开办有扫盲班,对所有入监年龄不满45周岁,能够坚持正常学习的文盲服刑人员进行扫盲教学。一般来说,文盲服刑人员通过监内扫盲等文化教育,在刑满释放时都可以脱盲,脱盲之后如果还未服完刑期,还可以参加小学班乃至初中班的学习。也就是要使他们能够把刑期当学期。
教育的时间是这样安排的,我省监狱现在实行的是“8511”制度,即服刑人员一天劳动改造8小时,一周劳动改造5天,正课教育1天,休息1天。成年服刑人员每年教育时间要达到500课时以上,未成年服刑人员教育时间要达到1000课时以上。正课教育时间虽然只有一天,但应时性的思想教育是融入到服刑人员的劳动、学习、生活三大现场,思想教育工作是在监狱改造工作中是无时不有、无处不在的。
【网友】:听说现在监狱可以学技术,拿技术证书,是不是真有这么一回事?
【泉州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 黄全瑜】:监狱有开展对服刑人员的职业技术培训。监狱根据刑释人员社会谋生就业的需要开设了一些项目的职业技术培训,还开展了创业培训课程,鼓励服刑人员回归社会后自己创业。大部分服刑人员刑满释放后都会免费取得一本以上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网友】:我朋友的儿子性格非常暴躁,容易冲动,常常控制不住自己,忍不住要出手,事后又很后悔。这个毛病老是改不了,不知如何是好。你们有没有办法帮助他?
【泉州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 黄全瑜】:这位听众从你介绍的情况来看,你朋友儿子的性格应该是比较冲动的,但能后悔说明本质还是不错的。监狱对于存在心理障碍或心理问题的服刑人员,日常通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引导服刑人员对自身出现的心理问题学会自我调适,你朋友儿子可以主动寻求民警心理咨询师的心理辅导或咨询,在心理咨询师的引导下逐步增强自我调控情绪的能力。
【网友】:我想让监狱警官帮我,给朋友带点书籍进去,可是他们都说不行。学习文化是好事嘛,为什么不让带呢?
【泉州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 黄全瑜】:你好,这位听众,可能是分监区民警没有跟你解释清楚。监狱对书籍进监有着严格规定,进监书籍必须是励志、法律方面等健康向上的书籍,要有利于服刑人员教育改造。亲属带来的书籍必须经过监狱教育科等相关部门检查审核,才可以传给服刑人员阅读。同时,我们监狱都设有图书馆,并定期开办图书超市,服刑人员可以选购自己想要的书籍。
【主持人】:罪犯在服刑期间又犯罪,你们是如何处理的?
【泉州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 黄全瑜】:罪犯在服刑期间故意犯罪的,将依法从重处罚。对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案件,由监狱狱内侦查科进行侦查,侦查终结后,写出起诉意见书或者免予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人民检察院。
【网友】:2008年9月19日登载的“亲情通项目的开通,实现短信即时沟通”,得到社会的普遍好评,请你简单介绍一下“亲情通”短信平台的情况?
【泉州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 黄全瑜】:2008年9月,由泉州市移动通信公司承建的泉州监狱“亲情通”信息项目正式开通。借助这个平台,服刑人员可以通过短信与亲属实现及时沟通。该平台是以手机为载体,以“亲情沟通、协同改造”为目的,针对监狱管理部门和服刑人员的需要而开发的一套监狱内外信息交互系统,能够满足服刑人员与外界及时沟通的需求。服刑人员可以将有关信息写在纸条上,交给系统管理员,经审核后通过平台发送到其亲属的手机上;亲属在收到短信后可直接回复,通过管理员审核后提交给服刑人员。“亲情通”的投入应用,可以在服刑人员与亲属之间搭建起一道沟通的桥梁,以前只能通过信件,而信件沟通时间又较长,只有表现良好才能电话沟通,且一个月只限一次;该平台开通后,服刑人员可以将在狱中表现及困难及时告知亲属,亲属也能及时反馈信息。所有的短信沟通都要经过层层审核,以保障信息的安全;可以让管理员随时掌控服刑人员的思想动态,该项目也是对现有的会见制度的有益补充,对于提升泉州监狱的信息化水平起到强有力的推动作用。
【主持人】:你们是如何处理罪犯提出的申诉、控告、检举问题的?
【泉州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 黄全瑜】:根据《监狱法》的相关规定,罪犯对生效的判决不服的,可以提出申诉。对于罪犯的申诉,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处理。对罪犯提出的控告、检举材料,监狱应当及时处理或者转送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处理,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处理结果通知监狱。罪犯的申诉、控告、检举材料,监狱应当及时转递,不得扣压。监狱在执行刑罚过程中,根据罪犯的申诉,认为判决可能有错误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监狱提请处理意见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将处理结果通知监狱。
【主持人】:在新形势下,罪犯的构成和犯情越来越复杂,请你介绍一下如何了解犯情?
【泉州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 黄全瑜】:新形势下,了解犯情一般通过管理民警的察言观色、清监搜身、会见通话监听、信件检查、民警谈话、心理测试、内查外调、技侦手段、检举揭发、秘密力量等手段。目前为进一步掌控犯情动态,将矛盾和问题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维护监管安全稳定,提高教育改造罪犯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自2008年12月我监在各押犯单位设立了警囚沟通平台,作为监狱长接待日的补充和拓展。近年来,罪犯扣三分以上违规率和监狱长接待日接收投诉件都呈现大幅度下降,收到有价值的建议和狱情线索768条,提前制止狱内事故和打架斗殴事件73起。
【主持人】:如果罪犯在服刑期间发生死亡该如何处理?
【泉州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 黄全瑜】:根据《监狱法》的有关规定,罪犯在服刑期间死亡的,监狱应当立即通知罪犯家属和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罪犯因病死亡的,由监狱作出医疗鉴定。人民检察院对监狱的医疗鉴定有疑义的,可以重新对死亡原因作出鉴定。罪犯家属有疑义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罪犯非正常死亡的,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检验,对死亡原因作出鉴定。
【主持人】:罪犯的生活、医疗是如何保障的?
【泉州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 黄全瑜】:根据《监狱法》的规定,“罪犯的生活标准按实物量计算,由国家规定。罪犯的被服由监狱统一配发。罪犯居住的监舍应当坚固、通风、透光、清洁、保暖。监狱应当设立医疗机构和生活、卫生设施,建立罪犯生活、卫生制度。罪犯的医疗保健列入监狱所在地区的卫生、防疫计划”。食品卫生管理严格按照省局的要求执行主、副食品留样48小时以上,确保食品安全。根据属地原则,罪犯食堂在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罪犯炊事员办理健康证,严禁带病上灶。还从有限的医药费中为十几名下肢残疾的罪犯配备轮椅,让残疾罪犯充分感受到监狱对他们的人文关怀。服刑人员在监狱内生病,亲属是不能为其请医生看病的。因为服刑人员如果在监狱内生病了,管教民警会及时送他到监狱医院或省局中心医院看病。如果他的病情危重或属疑难杂症,监狱医疗机构或省局中心医院无法治疗或确诊的,监狱或省局中心医院会为服刑人员邀请地方专家会诊或送他到地方医院救治。
【主持人】:目前我省服刑人员的伙食保障情况如何,你们是怎样做的?
【泉州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 黄全瑜】:服刑人员的伙食是严格按照司法部、财政部规定的《在押罪犯伙食实物量标准》进行保障的。服刑人员伙食费由省政府拨付。逢年过节监狱还会增拨一些经费,为服刑人员加餐,改善伙食。如果市场物价上涨,监狱会及时对服刑人员伙食进行补助,确保服刑人员生活水平不下降。这几年,随着我监管理的不断进步,罪犯食堂和伙食保障的各方面条件都得到显著改善,服刑人员在监内都能吃饱、吃热、吃得卫生,每周有食谱安排表,并向服刑人员公布。现在,罪犯生活费的标准由160元提升到220元。
【主持人】:监狱在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方面都采取了哪些措施?
【泉州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 黄全瑜】:这方面的工作是这样的。一直以来,监狱都非常重视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主要采取了以下几方面措施:首先是不断健全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其次是加强与地方卫生部门的沟通协作,把监狱的疾控工作纳入属地卫生防疫计划,接受地方的指导;还有就是加强监狱常见传染病的监测和预警,规范传染病人的管理和治疗;再有就是广泛开展健康知识宣传和教育,抓好服刑人员个人卫生和监区环境卫生的整治。所以,这些年来,我监没有发生重大传染病暴发流行,服刑人员身体健康水平有了较大提高。
【主持人】:对少数民族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是否在生活上有特殊照顾?
【泉州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 黄全瑜】:《监狱法》第52条规定:“对少数民族罪犯的特殊生活习惯,应当予以照顾”。我监目前有两名新疆籍维吾尔族罪犯,我们在每次加餐都单独给其准备其他食物,平时也单独为其安排菜谱。除了在生活上我们给予特殊照顾,但在思想改造、劳动改造上与其他罪犯是一视同仁的。
【网友】:我有一个朋友被送到监狱快一个月了,我们见不到他,请问可以送钱给他吗?那么我要通过什么方式寄钱,他才会收到?刑满释放时如何取回账户上的余款?
【泉州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 黄全瑜】:在监狱里服刑的罪犯,其亲属或朋友可以寄钱给他,主要用来购买一些日常生活用品。目前,我监主要有两种寄钱的方式:一种是可以向罪犯本人了解银行卡号,直接把钱款汇到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开通的银行卡内。另一种是通过全国各地邮政局的网点,直接把钱款汇给罪犯本人。因为我监为每个服刑人员都办理了银行卡,所以服刑人员刑满前,凭监狱提供的银行卡和密码取款。
【网友】:我想知道服刑人员在监狱内能够买到生活、学习用品吗?价格与社会超市相比会更高吗?
【泉州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 黄全瑜】:目前,我监设立了监内超市,为服刑人员提供日用品保障服务。特别是近几年,监狱根据司法部有关精神,加大了监狱生活卫生工作社会化力度,积极引入地方大型超市在狱内设置连锁超市,进一步方便了服刑人员购物。因此,只要服刑人员个人账户上有足够的存款,是能够在监狱内买到生活必需品和学习用品的。但是,监狱所售物品的档次、种类是有限制的。物品价格的情况是这样,监狱有供应的物品都是经过公开招标采购的,价格与当地同期同类物品价格相同,不会高出社会超市的价格。
【主持人】:服刑人员在监狱内居住条件如何?
【泉州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 黄全瑜】:监狱服刑人员居住的集体监舍实行单人单床管理,统一配置监舍内设施、器具和生活物品,并对这些设施、器具和物品实行定置管理。同时监狱还建立了分监区—监区—监狱三级监舍内务卫生检查评比制度,使服刑人员居住的监舍达到安全、通风、透光、清洁、保暖的要求。
【网友】:冬天到了,我想给在监狱服刑的朋友送一床棉被不知道可以吗?
【泉州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 黄全瑜】:在监狱内,服刑人员的衣服、棉被、枕头、草席、鞋子等被服都是由监狱按标准配发的,具有统一规格和款式,使用个人棉被不利于服刑人员内务规范管理,所以,你就不必给你弟弟送棉被了。
【网友】:我想为在监狱服刑的朋友送一些降压药,可以吗?
【泉州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 黄全瑜】:监狱设有医院,如果服刑人员生病,监狱医院会根据病情为他提供所需的治疗药物。如果监狱医院没有这种药,而服刑人员又必需使用才能控制病情的,家属可以向监狱提供药品名称,由监狱医院代为采购。
【网友】:会见中心停车位少,每次接见都为找停车位烦恼,常常要停在外面路边,曾被贴单处罚过,能否解决一下停车问题?
【泉州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 黄全瑜】:您提出的停车难问题确实比较突出,也是全社会普遍存在的问题。由于监狱现有停车位有限,汽车保有量又不断提升,本单位民警职工也常常因没有停车位停在路边。为缓解停车难问题,经协调,目前相邻的少林寺、东岳庙已开放停车场供外来车辆停车,您可以将车辆停放到这两处停车场,一来有人管理,二来避免违停被处罚。当然,泉州市区来接见的群众,还是建议您乘坐公交。谢谢您的建议。
【网友】:我同事儿子关在泉州监狱,他年纪大出行不便,靠写信与儿子联系,最近发现信件往来时间较以往拖上大半个月,想了解一下什么原因?
【泉州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 黄全瑜】:你好,监狱管理制度要求民警对收发信件进行检查,因信件收发量较大,需要一定时间完成,请您理解。您反映的问题,我们记下了。在不违反相关安检规定情况下,将责成有关人员提高正常信件收发效率,让您儿子的消息早日传递到您的手中。谢谢。
【网友】:每次来接见,因年纪较大常常听不到叫号而错过,这个问题也向会见中心警察反映过,但没有解决。
【泉州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 黄全瑜】:关于会见中心叫号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相关反映材料,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建议。目前已经着手研究规划会见叫号相关系统及显示屏,待方案成熟后走政府采购程序,方可安装解决问题。在此期间,我们已经要求会见中心民警认真引导罪犯家属有序会见,提醒家属关注排号,提高办事效率。
【主持人】:泉州监狱领导如何保障罪犯合法权益?
【泉州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 黄全瑜】:我们从2006年开始,就一直坚持每月3天的“监狱长接待日”活动,每天分三组轮流接访,每组由一名监狱领导带队,机关狱政科、教育科、狱侦科、生卫科、纪检监察室、医院各派一名领导参加,通过接待日活动,收集罪犯咨询、投诉和反映的一些问题,特别是罪犯中的一些倾向性问题,监狱领导可以及时了解到罪犯在想什么、做什么、有什么诉求,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帮助解决罪犯改造过程中遇到的急、难问题,确保监狱的持续安全与稳定。
【主持人】:贵单位在推进法治监狱建设中有什么监督措施?
【泉州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 黄全瑜】:泉州监狱作为福建省首批全国“现代化文明监狱”,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着力推进法治监狱建设,尤其是对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渠道历来是畅通的,主要有以下六种渠道:一是邀请监督。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担任监狱廉政执法监督员和政风行风民主评议监督员,对监狱执法工作和廉政工作进行监督。二是主动监督。监狱始终坚持每月三次的监狱长、纪检监察接待日,及时维护罪犯合法权益。三是开放日监督。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地方党政机关、企业团体以及罪犯亲属进入监区,面对面了解罪犯一日生活情况。四是帮教监督。每年罪犯原籍地的政法委牵头组织社会法律援助人员,来监对罪犯进行法律援助和帮教。五是接访监督。各押犯单位会见日,都有一名押犯单位领导在会见大厅接受服刑人员亲属的咨询、投诉和提出意见建议。六是问卷监督。监狱纪委每年定期不定期向服刑人员及其亲属发放廉政执法倡议书,适时利用会见日开展廉政执法调查问卷,主动了解社会各界对监狱廉政执法的满意度。
【网友】:监狱有没有向社会公开的监督方式?
【泉州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 黄全瑜】:泉州监狱的地址是泉州市丰泽区古道街8号,邮政编码362000,监狱纪检监察室的电话0595-22799506,均已经向社会公开,对于实名来信来电的情况,监狱纪委经调查核实后都会严格按相关规定予以答复。
【网友】:在监狱服刑的罪犯参加劳动改造是否有报酬?
【泉州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 黄全瑜】:按照《福建省监狱系统罪犯劳动报酬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从2003年起,只要罪犯参加劳动改造的,每月都可以领到少则几十元,多则五、六百元不等的劳动报酬。平均每年我监都发放罪犯劳动报酬在三、四百万元。
从09年开始,我监对刑满释放前三个月、参加出监教育期间的罪犯劳动改造的劳动报酬进行提高,以罪犯当月考核产值的50%计算。罪犯在出监教育期间被扣分的,相应减少当月劳动报酬。这样有几方面的好处:一是罪犯参加出监教育的积极性得到有效提升,更加主动地参加劳动改造。二是罪犯刑满释放前遵守监规纪律的自觉性得到加强,大幅度地降低了罪犯违规率。三是弥补了刑满释放路费标准偏低的问题。四是为罪犯提供了刑满释放后、就业前有几个月的生活费,有效地减少罪犯刑满后因生活问题再犯罪的现象。
【主持人】:社会上对监狱组织罪犯劳动改造的说法不一,请你介绍一下罪犯的劳动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泉州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 黄全瑜】:《监狱法》第71条规定:“监狱对罪犯的劳动时间,参照国家有关劳动工时的规定执行;在季节性生产等特殊情况下,可以调整劳动时间。罪犯有在法定节日和休息日休息的权利”。我们目前罪犯的劳动改造时间是“8511”模式,即每天劳动8小时,每周劳动5天,正课教育1天,休息1天。
【泉州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 黄全瑜】:今天通过“政风行风热线”活动,听众朋友们给我们提出了许多客观中肯的意见和建议,这些都充分体现了听众对我监工作的关心和关注。由于时间关系,有些问题和建议今天没法在这里问答,或者回答的不全面、不完整,但我想这不要紧,大家以后还可以通过网络、电话和信件等方式提出来,我们将认真、及时给予答复。在这里,我代表福建省泉州监狱向广大听众表示衷心的感谢!希望大家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监狱的工作,对我监的政风行风工作给予监督。对于刚才群众反映的问题,我们将立即派人进行调查落实,并在规定的期限内给予答复反馈。今后,听众朋友们对监狱工作存在的问题,有什么好的意见或建议,可以来信或来电,来信请寄福建省泉州监狱纪检监察室收,如果您需要投诉、举报监狱工作人员政风行风问题的,请您拨打“22799506”热线电话。你所反映的问题我们会逐个调查处理,你所提供的意见或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采纳,研究处理结果将逐个向听众朋友们反馈和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