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各科室、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泉州市贯彻落实“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优化营商环境攻坚行动方案》,扎实推进市场监管指标各项任务,推动市场监管指标在全国全省评价中争先进位,现将《泉州市市场监管局2022年营商环境市场监管指标提升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泉州市市场监管局2022年营商环境市场监管指标提升工作计划
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落实《泉州市贯彻落实“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优化营商环境攻坚行动方案》市场监管指标各项工作任务,大力加强和改善市场监管,着力推动监管效能最大化、监管效果最优化,有力保障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更好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现制定泉州市市场监管局2022年营商环境市场监管指标提升工作计划如下:
一、持续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1.完成全年3.5%比例的抽查,落实年度市场监管系统抽查计划和跨部门联合抽查计划明确的各项抽查任务,及时将抽查结果归集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外公示。
责任单位:信用监管科、各相关业务科室
完成时限:2022年10月31日
2.运用智慧一体化平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块。依托该平台建立健全覆盖市、县、所三级,与抽查事项相对应的各业务领域检查对象名录库。规范管理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拓展专业执法人员库和专家库功能。
责任单位:信用监管科、各相关业务科室
完成时限:2022年10月31日
3.落实差异化监管。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对不同信用等级企业要细化抽查比例,实施差异化监管。除专业领域外,各个抽查任务都要融合运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采取差异化抽查比例。
责任单位:信用监管科、各相关业务科室
完成时限:2022年10月31日
4.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及时修订、完善抽查事项清单和抽查工作指引。牵头市级各成员单位梳理报送本部门抽查工作指引,对未制定的部门,协调督促及时制定出台。
责任单位:信用监管科、各相关业务科室
完成时限:2022年10月31日
二、扎实推进全流程信用监管
5.强化涉企信息归集运用。启用新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做好机构和用户等基础配置,扎实推进市、县两级相关成员单位的涉企信息归集共享。落实企业年度报告“多报合一”改革。按照省局“一企一码”建设进展,探索推进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监管。
责任单位:信用监管科、科技科、各相关业务科室
完成时限:2022年10月31日
6.开展信用风险分类分级监管。在省局通用型信用分类模型基础上,在食品安全、质量监管、特种设备等领域开展信息归集和信用评价,建立行业信用评价模型,为信用监管提供更精准的依据。
责任单位:信用监管科、食品生产科、食品流通科、餐饮科、质量监督科、特安科
完成时限:2022年10月31日
7.推广应用信用承诺制。落实《泉州市市场监管局信用承诺事项清单》,在市场准入、信用修复、授予荣誉称号、政策奖励扶持等方面,进一步简化市场主体办理手续,依托信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信用承诺书,督促守信践诺。
责任单位:信用监管科、登记审批科、餐饮科、消保科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8.深化“互联网+监管”。积极运用福建省“互联网+监管”系统。落实市审改办、市数字办部署,加强市场监管部门事项的认领和行政检查事项、“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行政处罚等信息录入。相关业务科室推进平台大数据的运用,开展预警、预测分析。
责任单位:科技科、信用监管科、各相关业务科室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强化重点监管和综合监管
9.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依法依规实行全覆盖的重点监管。①注重源头防范,加强食品安全综合治理。②强化药品安全全程监管和医疗器械监管,提高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能力,建立健全风险防范和追溯体系。③争创全省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建设试点单位。
责任科室:食安协调科、食品生产科、食品流通科、餐饮科、药化监管科、医疗器械科、特安科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0.建立健全跨地域、跨层级、跨部门的执法联动相响应和协作机制,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推进市场监管领域综合执法改革,整合提升执法能力。
责任科室:市执法支队、法规科、保护科、网监科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1.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加快清理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建立面向市场经济主体活动有违公平竞争的投诉举报和处理回应机制。
责任科室:价监竞争科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四、着力推进监管体制机制创新
12.开展企业强制退出改革试点,对被吊销营业执照已届满一定期限且具备一定条件的企业实施强制注销。
责任科室:信用监管科
完成时限:2022年7月
13.执行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工作规范。明确职责,规范举报奖励发放流程,鼓励社会各界积极举报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推动社会共治。实施药品监管领域内部举报人激励机制,鼓励企业内部人员举报违法行为,并给予双倍奖励。
责任科室:市执法支队、药化监管科、财装科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14.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四张清单”制度。按照市司法局部署,进一步落实不予处罚清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和免予强制事项清单等“四张清单”的编制和实施。全面梳理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统一执法标准,编制实施。
责任科室:法规科、市执法支队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15.探索行政执法人员尽职免责制度。探索建立市场监管领域鼓励改革创新激励干事创业的容错纠错机制,在因现有科学技术、监管手段未能及时发现问题的,或行政相对人、第三方弄虚作假、刻意隐瞒的部分情形,试行不予追究执法过错责任。
责任科室:法规科、人教科、市执法支队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16.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出台包容审慎监管指导意见,针对新产业新业态的性质、特点,分类实施相应的监管规则和标准。
责任科室:各相关业务科室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五、加快推进措施落地落实
(一)明确目标,强化责任落实。根据市委《泉州市贯彻落实“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优化营商环境攻坚行动方案》部署,2022年度,省对市营商环境监测督导中,市场监管指标要进入全省标杆,在国家营商环境评价中要进入优秀档次。各责任科室要明确攻坚目标,充分认识提升营商环境在保障“强产业、兴城市”双轮驱动落地见效、服务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等工作中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主动担当,勇于作为,推动各项措施落地落实。
(二)注重沟通,强化统筹协调。各责任科室要履责担责,积极主动协调外部门、外单位及本局相关科室、直属单位,推进各项工作任务按时序推进,增强措施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市场监管指标持续改善提升。各责任科室请填写《泉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市场监管指标提升工作任务进展表》(见附件),于每月20日前报送信用监管科,同时要注重收集相关政策文件、宣传报道、典型案例等材料,于每季度末报送信用监管科,以便夯实指标评价的材料积累,总结、推广创新性改革措施。
附件:泉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市场监管指标提升工作任务进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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