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和《泉州市教育局关于2022年秋季全市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随迁子女招生入学由各区教育局根据学校生源及学位情况,按照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以公办学校为主接收的原则统筹安排,具体招收办法由各区教育局制定。 鲤城区:根据《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鲤城区小学招生工作的补充实施意见》精神,鲤城区统筹安排公办小学接受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要求如下:
(1)非鲤城区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在我区具有居住证、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以下简称“两证”),其适龄随迁子女申请入读公办小学需提供:适龄随迁子女父母(监护人)其中一方至今仍在鲤城区生活居住并有相对固定住所的证明材料(居住证);适龄随迁子女父母(监护人)其中一方持有在我区合法务工(劳动合同)或经商(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两证”签发时间均为2022年3月1日前,且仍在有效期内)。从2023年秋季开始,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需提供连续在我区参加社会保险满6个月及以上的缴纳证明。
(2)户籍在鲤城、丰泽、洛江、泉港区和泉州台商投资区的人员(以下简称“五区人员”),在鲤城区务工并暂住,居住地与常住人口登记地不一致,不能申领居住证的,申请其适龄子女到鲤城区公办小学入学,需提供:
①父母(监护人)持有合法的房屋租赁合同及房屋租赁的正式发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时间为2022年3月1日前);
②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我区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6个月及以上的缴纳证明材料(社保缴交时间为2022年3月1日前)。
丰泽区:根据《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泽区2022年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
(1)非本区户籍的在我区具有居住证、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简称“两证”)的进城务工随迁适龄子女,申请入读公办小学需提供:随迁适龄子女父母(监护人)其中一方至今仍在丰泽区生活居住并有相对固定住所的证明材料(居住证);随迁适龄子女父母(监护人)其中一方持有在我区合法务工(劳动合同)或经商(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两证”签发时间为2022年3月1日前,且在有效期内)。从2023年秋季开始,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需提供连续在我区参加社会保险满6个月及以上的缴纳证明。
(2)户籍在鲤城、洛江、泉港区和泉州台商投资区的人员(简称“四区人员”),在丰泽区务工并暂住不能申领居住证的,申请适龄子女到丰泽区公办小学入学,需提供:
①父母(监护人)持有“合法稳定住所”条件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及社区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时间为2022年3月1日前);
②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我区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6个月及以上的缴纳证明材料(社保缴交时间2022年3月1日前)。
如需进一步详细咨询,请致电: 鲤城区教育局:22396541 丰泽区教育局:22508505 洛江区教育局:22633589 泉港区教育局:87971508 石狮市教育局:88886005 晋江市教育局:85660280 南安市教育局:86367821 惠安县教育局:87384947 安溪县教育局:23220785 永春县教育局:23878883 德化县教育局:23512672 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28987868 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27395520 泉州市教育局22782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