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2021年上半年中心市区房地产开发企业执法检查结果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10-22 10:38 阅读人数:1

泉建房〔2021〕59号

鲤城区、丰泽区、泉州开发区房地产主管部门及辖区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规范中心市区(鲤城区、丰泽区、泉州开发区,下同)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经营行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行政执法检查年度计划,市住建局采取实地检查方式,开展2021年上半年中心市区房地产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现将检查结果公布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检查从执法检查库随机抽取7个在建在售房地产项目,出动执法人员21人次,填写记录检查表,由受检单位代表对检查结果进行核对确认,对发现存在违规的1家开发企业当场责令整改。对受检企业按照《泉州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实施细则》(泉建综〔2017〕132号)予以信用等级评分。

  二、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

  检查发现泉州中鲤置业有限公司保利天汇项目未按规定公开房源销控表,包括商品房基本情况、销售进度、权利状态(如查封、抵押、限制)等预(销)售信息以及未按规定公示“五证”、《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前期物业服务合同、预售方案等,已责令限期整改。

  对受检的7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信用评定:AAA级1家,列入信用“红名单”;A级4家、B级2家(详见附件)。要求存在问题的1家企业予以整改,对2家B级企业予以约谈。

  以上检查结果将对外公示公开,纳入“互联网+监管”及市住建局信用监管平台监管记录,视情况纳入监管平台“曝光台”。

  三、工作要求

  (一)泉州中鲤置业有限公司于责令整改7个工作日内将整改结果报市住建局。各相关区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应督促企业依法依规经营,强化落实责任,自觉排查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二)各相关住建行政主管部门要持续强化房地产市场检查整顿和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管理,对市场主体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给予打击并查处。

  (三)我局将充分运用信用评价成果,定期公布信用评定等级结果,发挥市场监督机制,引导开发企业自觉诚信经营。

  

    附件:《2021年上半年中心市区房地产开发信用评价等级情况一览表》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9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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