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提升文旅业态品质若干措施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11-14 15:42 阅读人数:1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提升文旅业态品质若干措施的通知》(泉政办规〔2025〕10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于2025年11月3日印发,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培育新增长点繁荣文化和旅游消费的若干措施》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把文化旅游业培育成为支柱产业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保护文化味烟火气,培育新场景新业态,焕发新活力,满足新需求,制定《若干措施》,进一步提升泉州文旅业态品质,打造更具辨识度和吸引力的文旅IP,激发文旅消费潜力,促进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核心内容解读

  《若干措施》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聚焦优化业态规划与引导机制、提升品质与消费场景、培育新业态与科技赋能、丰富优质旅游产品供给、保障措施等五部分,提出22条措施。

  (一)优化业态规划与引导机制(3条)

  重点强化顶层设计与属地引导。

  1.规划引领,构建“一核引领、多点支撑”格局(古城核心+县域特色街区矩阵),实施“一街一策”,突出差异化发展。

  2.引导机制,属地制定《业态导则》,明确主题定位与指引清单,优化布局,监测引导,落实优惠政策。

  3.泉州古城专项治理,完善正负面业态清单,强化源头引导,优化调控布局,保留本土特色。建立业态监测机制,鼓励老字号、特色工艺美术、非遗、国际品牌、首店入驻。

  (二)提升业态品质与消费场景(4条)

  重点聚焦丰富产品供给,打造沉浸式、特色化消费体验。

  1.丰富国潮悦己消费,开发主题文旅秀演,支持原创小众品牌、原创设计师品牌,提升夜经济品质,打造特色夜间消费集聚区、市集。

  2.发展演艺、展示新空间,鼓励利用各类场所打造“小而美”“小而新”的体验式、沉浸式演艺、非遗展示项目,鼓励属地制定扶持政策。

  3.鼓励非遗活化利用,塑造中山路等非遗街区品牌,以泉州非遗馆古城分馆为核心,吸引各县(市、区)进驻展示。支持设立县域非遗主题馆。试点打造“非遗生活孵化空间”。鼓励高校、传承人联合开发产品,支持IP授权与渠道拓展。打造数字化非遗展馆、工坊。

  4.加快街区、景区、园区业态升级,鼓励高频创意市集,推动非遗工坊与休闲业态(民宿、咖啡等)融合。支持非遗、老字号、国潮品牌进街区、景区、园区。鼓励属地制定入驻扶持政策。

  (三)培育新业态与科技赋能(7条)

  重点聚焦推动数字文旅发展、百业+文旅深度融合与创新。

  1.发展数字文旅,培育特色数字文旅沉浸项目,鼓励打造数字沉浸体验消费空间,支持游戏厂商植入泉州文化遗产元素。

  2.培育微短剧生态,以现象级微短剧作品,带动打造现象级景点,鼓励开发“微短剧+文旅”沉浸项目,配套主题消费业态。

  3.创新场景应用,鼓励融合文旅创意与视听技术融合应用,激发云展览、云演艺等新业态,开发旅游演艺、剧本娱乐、旅拍研学等体验项目。鼓励发展低空经济。鼓励打造线上文创平台。

  4.推动簪花、惠女文化符号价值升级与品牌建设,实施品牌化、产业化战略,打造消费集聚区、非遗工坊集群,拓展与文创、时尚、旅游商品、摄影、演艺等融合应用。鼓励对接国家资源,举办泉州文化遗产文创类赛事,形成文旅IP。

  5.推动文旅商体展深度融合,完善联动机制,放大节展赛会效应,推广“票根经济”。鼓励商业综合体、商圈、街区运用数字技术升级业态,融合世遗非遗元素,创建高品质融合消费聚集区。

  6.促进首发经济发展,支持时尚机构、知名品牌在地标场地首发新品、举办活动。鼓励本地国潮品牌首发与文旅活动联动,鼓励文商旅综合体等为“首展”“首演”“首映”提供较低成本的场地支持。

  7.深化体育旅游融合,培育体旅融合特色IP,提升古城徒步等自主品牌赛事影响力,推动赛事进商圈街区景区。开发赛事主题旅游产品。鼓励发展海上休闲运动及沙滩运动。

  (四)丰富优质旅游产品供给(5条)

  重点聚焦打造多元化、高品质旅游产品供给。

  1.发展特色旅游产品,积极创建国家级、省级旅游度假区,实施A级景区提升计划。鼓励开发气候康养、气象景观等特色产品。策划“跟着演出去旅行”等主题线路。丰富温泉、旅拍、露营等产品。

  2.发展工业旅游,制定工业旅游示范创建导则,发展数字化沉浸体验、时尚秀场,培育观光工厂,鼓励特色商品研发销售。

  3.发展美食旅游,提升县域特色美食街区,形成美食旅游线路。鼓励“一县一桌菜”市场化。

  4.发展研学旅游,推动旅行社规范经营研学业务。推出优质营地基地和课程,培育品牌企业。发展文物主题游径、入境研学。

  5.发展银发经济,推广康养、慢游、家庭游、怀旧游、错峰游等旅游产品,推出更多适老的戏曲、曲艺等文化产品。

  (五)保障措施(3条)

  重点聚焦夯实政策、金融、服务支撑。

  1. 强化政策保障,加强新场景项目用地保障,深化闲置空间创新利用与改造。落实带薪休假,鼓励错峰休假。组织疗休养助力消费。

  2.加强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文旅、体育等重点领域支持。引导创新金融产品服务。用好再贷款政策支持消费领域。

  3.完善配套服务,启动“无忧行李”服务,出台团建定制游措施,发展县际及以上旅游包车客运,提升全域旅游通达性。

  本措施自2025年12月4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日,由市文旅局负责解释。

  联系科室:泉州市文旅局经济办

  联系电话:0595-28131668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