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09-14 16:08 阅读人数:1

  一、背景依据

  近年以来,全国燃气事故多发频发,安全形势严峻复杂。2021年来,湖北十堰、辽宁沈阳、内蒙古呼和浩特、重庆武隆等地区,发生了多起燃气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为健全和完善我市燃气事故应急处置机制,防范和化解燃气事故风险,科学、有序、高效地应对燃气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燃气事故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福建省燃气管理条例》、《泉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规章及相关文件,制定出台《泉州市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二、目标任务

  坚持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协同应对,预防为主、平战结合,依靠科学、依法规范”为工作原则,提高行政主管部门及城市燃气安全责任主体对燃气突发事故的快速反应和处理能力,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反应迅速、处理有力的应急体系,有效预防城镇燃气事故的发生,及时做好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三、工作进展

  《预案》开展城镇燃气行业风险辨识和评估,根据相关规范标准,对35家液化石油气供应基地,7座液化天然气气化站,5座天然气门站,9座天然气调压站,10座天然气加气站进行风险分级评定,从高到低依次用“红、橙、黄、蓝”标识。《预案》明确了应急救援指挥部主要职责、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主要成员单位职责、现场指挥部构成、现场指挥部职责、专业处置工作组及职责、燃气企业的应急职责和专家技术组职责。同时要求做好日常预防工作,定期开展安全形势分析、隐患排查治理。

  四、范围期限

  《预案》自2022年8月31日发布之日起施行。适用于泉州市区所有级别和泉州地区较大及以上城镇燃气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城市门站以外的天然气管道输送,燃气作为工业生产原料的使用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不在本预案管理范围内。

  五、主要内容

  《预案》分为总则、城镇燃气行业风险概述、应急指挥机构及其主要职责、预防、预警、应急响应、后期处置、保障措施、预案管理、附则等10个部分。

  《预案》明确了应急指挥机构、指挥部主要职责、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主要成员单位职责、现场指挥部构成、现场指挥部职责、专业处置工作组及职责、燃气企业的应急职责和专家技术组职责。同时要求做好日常预防工作,定期开展安全形势分析、隐患排查治理。

  《预案》有7个附件,分别为相关机构、单位通讯联络方式、泉州市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响应流程图、中心市区城镇燃气场站可调用应急资源、中心市区城镇燃气应急救援单位分布图、泉州市城镇燃气场站分布示意图、泉州市城镇燃气专家组名单、燃气场站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措施等。

  六、注意事项

  《预案》明确全市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响应等级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和事故发生单位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启动本单位预案进行先期处置,同时立即报告市城市管理局、所在地政府(管委会)、属地城市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单位。各级各有关部门接到发生较大以上事故或达到速报机制要求的事故报告后,应当在15分钟内向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报告。当启动Ⅲ级及以上应急响应时,在市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现场指挥部具体指挥燃气事故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按照事故类别和处置工作需要,成立综合协调组、安全警戒组、现场救援组、医疗救护组、环境保护组、后勤保障组、舆情导控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置组等进行应急处置。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林扬州(泉州市城市管理局安全生产与燃气科)

  联系电话:0595-28986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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