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泉州市教育局关于《泉州市中小学食品安全副校长工作规定》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30 23:56 阅读人数:1

泉市监〔2023〕195号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教育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各高等院校、市直(属)学校:

  为推进“整治中小学配餐及食堂食品安全问题,守护青少年‘舌尖上的安全’”点题整治工作,现将《泉州市中小学食品安全副校长工作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泉州市教育局
2023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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