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5所学校即将投用!泉州一地2023年春季幼儿园收费标准公示!
来源:泉州通客户端 2023-02-07 15:22 阅读人数:1

  日前,记者从泉州教育部门获悉,首都师范大学附属泉州小学、丰泽区实验小学毓才校区、泉州市实验小学洛江第二校区等5所学校将于今秋投入使用,让市民就近享受“家门口”的优质教育。

  首都师范大学附属泉州小学

  设置60个班

  来自台商区教育文体旅游局的消息,首都师范大学附属泉州学校项目建设稳步推进,小学校区主体结构封顶,拟于2023年秋季招生,中学校区拟于2024年秋季招生。

  据悉,首都师范大学附属泉州学校是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与首都师范大学合作创办的公办学校,项目选址洛阳镇白沙片区,设置小学60个班2700个学位、初中48个班2400个学位、高中36个班1800个学位,总投资约为8.67亿元。

  作为省级重点项目,目前该项目小学校区行政综合楼和3栋教学楼主体结构封顶,田径场地下室完成浇筑;初中部图书馆、报告厅和3栋教学楼主体结构封顶,宿舍楼主体结构施工中;高中部已完成桩基检测和部分楼栋基础施工,即将进行主体施工。

  丰泽区实小毓才校区

  设置36个班

  丰泽区实验小学毓才校区项目从2021年6月开工以来进展顺利,学校主体工程和装修工程已基本完工,预计2023年9月正式招生。

  该项目位于城东街道东辅路和海韵街交叉路口,总投资约1.78亿元,包括建设教学楼、综合楼、体育馆等校舍及大门、围墙、广场、景观绿化等附属配套设施,可设置36个教学班,新增1800个学位。项目完工后,将发挥优质学校的辐射与带动作用,进一步缓解城东片区学位紧张、优质教育资源不足的问题。

  泉州市实验小学洛江第二校区

  设置48个班

  作为市、区两级重点项目和推动片区发展的优质配套项目,泉州市实验小学洛江第二校区总用地面积3.94万平方米,总投资约1.92亿元,学校办学规模为48个教学班,可容纳学生2160人,拟于2023年秋季正式投入使用。

  泉州市实验小学洛江第二校区位于洛江区阳江片区,是洛江新规划发展的片区,也是泉州市环湾建设九大片区之一。该校建成后,将为阳江新城片区及周边地区适龄儿童提供就近入学的便利,保障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就学需求。为迅速聚集人气,提升品位,阳江新城注重引入高品质的教育资源,除了泉州市实验小学洛江第二校区外,还将规划建设完中一所、小学一所,两所独立幼儿园以及土地出让时要求配建的幼儿园。

  南安市江北实验学校小学部

  设置42个班

  为加快推动南安市区北拓,提升观音山片区品质,满足片区内适龄儿童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求,南安金座置业有限公司出资5000万元,捐建南安市江北实验学校小学部,预计今年9月可投入使用。

  南安市江北实验学校小学部位于美林街道泛家居小镇地块,学校占地约3.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9万平方米,设置42个教学班,届时,将解决周边市民子女就近入学问题,助力南安教育事业发展。

  根据规划,未来,南安市江北实验学校将建设成为九年一贯制学校,中学部计划设置24个班。

  晋江再添一公办幼儿园

  设置6个班

  晋江市罗山街道又添一所全新公办幼儿园——正荣浔兴世纪春天幼儿园,计划2023年9月投用。

  世纪春天幼儿园总建筑面积达3489.08平方米,共有6个班级,室外环境不仅包含了50米塑胶直跑道,还设置了软塑胶地面、砖地、泥地、草地、沙地、水池、山坡、山洞等不同质地、不同功能的户外活动场所,打造了探索游戏区、沙水游戏区、种植体验区、快乐体操运动场、角色大舞台等活动区域,形成了一个复合型的生态游戏环境,不仅温馨还极具童真、童趣。

  “世纪春天幼儿园为正荣浔兴小区配套建设,后期将作为罗裳幼儿园分园进行统一管理。”罗山街道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罗山街道加大、加快公办幼儿园建设力度,努力为辖区内适龄学前儿童提供优质的教育条件,方便居民就近入学,有效缓解了幼儿“入园难”问题。

  日前,石狮教育局公示了,晋江市幼儿园2023年春季收费标准,并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晋江市幼儿园2023年春季收费标准

  1.民办幼儿园收取保育教育费标准由幼儿园根据办园成本、市场需求等因素确定,向社会公示,并接受价格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由市发改、财政部门制定。集体办幼儿园(含公办小学附设学前班)、普惠性民办园保育教育费分别按不高于同期同级别公办幼儿园标准的1.5倍、2倍进行收费。

  2.2023年春季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按4个月3周收取,幼儿在入园后申请退学退费的,公办幼儿园(含公办性质园)根据《福建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闽价费〔2018〕158号)精神执行“幼儿缴费后未入学或在开学后2个月内(含2个月)要求转园、退园、休园的,幼儿园应按缴费额的50%退还保育教育费;超过2个月转园、退园、休园和因个人原因请假,不退还保育教育费”。民办幼儿园根据《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闽发改服价〔2019〕394号)执行“缴费后未入读或入读未满一个月的,按学期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的70%予以清退;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月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清退”。

  3.幼儿园除收取保育教育费和规定的代办费外,不得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另外收取费用。幼儿园“代办的项目仅限于伙食费、幼儿保健费和一次性收取的床上用品、餐具、洗漱用品费用(仅限日托)”。伙食费应按实际在园天数进行收取。代办费必须单独立账,并按学期进行结算,在每一学期结束前向幼儿家长公布结算结果,多退少补。

  4.各幼儿园要切实做好教育收费公示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家长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监督电话等相关内容,做到市、镇(街道)、幼儿园三级公示,各级公示内容与实际收费一致。

  5.如发现违反上级收费政策,未按规定进行教育收费公示,不坚持自愿及非营利原则向幼儿家长收取代收费等行为的及存在“大班额”现象的,可向所在镇(街)教委(育)办或相关部门举报。

  6.根据《晋江教育局关于调整晋江市普惠性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指导价的通知》(晋教初〔2021〕5号)精神,从2021年秋季起入园的幼儿保育教育费执行新的收费标准(称为新标)。公示表中的新生“代办费”仅指幼儿刚入园的第一个学期按“新生”标准收取。

  晋江市教育局电话

  85681355(值班室)

  85682803(初幼教科)

  85684472(计财科)

  晋江市2023年春季

  幼儿园收费情况公示

  青阳街道

   

  梅岭街道

   

  西园街道

   

  罗山街道

   

  灵源街道

   

  新塘街道

   

  陈埭镇

   

  池店镇

   

  磁灶镇

   

  内坑镇

   

  安海镇

   

  东石镇

   

  英林镇

   

  金井镇

   

  深沪镇

   

  龙湖镇

   

  永和镇

   

  紫帽镇

   

  西滨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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