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泉州市国资委委员会关于同意张嘉斌等同志兼职的通知
来源:市国资委监督科 2021-11-19 19:13 阅读人数:1

泉州水务集团党委: 

  集团党委《关于张嘉斌等同志兼职的请示》(泉水务党委202175号)收悉。根据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兼职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同意: 

  张嘉斌同志兼任泉州原水运营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 

  伍志宏同志兼任泉州原水运营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中共泉州市国资委委员会 

 20211119 

  

    附件:中共泉州市国资委委员会关于同意张嘉斌等同志兼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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