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 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 资金(低收入农户住房改善 提升项目)的通知
2023-06-21 15:42 阅读人数:1
  

 

 

 

 

 

 

 

 

 

有关县(市、区)财政局、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根据年初预算安排,统筹考虑各地申报情况和2022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情况,现按因素法切块下达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低收入农户住房改善提升项目)800万元,款项列“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科目支出,同步下达资金分配表及任务清单(见附件1)、绩效目标(见附件2),本项资金从晋江洛阳江上游水资源保护补偿专项资金中安排。

请按照《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泉财规〔2022〕1号)管理使用资金,加强资金监管,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 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低收入农户住房改善提升项目)分配方案及任务清单

2. 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低收入

农户住房改善提升项目)绩效目标表

 

 

 

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泉州市财政局办公室                  2023年6月15日印发

附件1

 

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低收入农户住房改善提升项目)分配方案及任务清单

 

县(市、区)

下达资金

(万元)

约束性任务

扶持对象底线

(户)

项目总投入

(万元)

洛江区

10

2

12.5

泉港区

45

9

56.25

南安市

275

55

343.75

惠安县

35

7

43.75

安溪县

130

26

162.5

永春县

135

27

168.75

德化县

170

34

212.5

合  计

800

160

1000

 


附件2

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低收入农户住房

改善提升项目)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

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低收入农户住房改善提升)

主管部门(单位)名称及部门预算编码

422001-泉州市农业农村局(行政)

补助项目/区域

区域

专项资金情况(万元)

   资金总额:

800

其中:财政拨款

800

 其他资金

0.00

总体目标

扶持160户以上低收入农户住房改善提升,持续巩固脱贫成果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解释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目标值

计量单位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

指标

扶持资金

财政预算安排资金金额

正向

等于

800

万元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扶持数量

扶持对象数

正向

大于等于

160

质量指标

扶持对象精准度

扶持对象是否符合资金管理办法规定

正向

等于

100

%

时效指标

年度内资金使用率

资金100%及时补助项目

正向

等于

100

%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项目预算总投资

所有项目预算投资金额

正向

大于等于

1000

万元

社会效益

指标

资金使用未发生违规违纪情况

资金使用是否发生违规违纪情况

定性

 

 

满意度

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考察群众满意度情况

正向

大于等于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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