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债券资金使用管理 支持扩大有效投资
来源:市财政局 2021-03-03 15:21 阅读人数:1

  市财政局完善债券申报-发行-下达-监管全链条管理机制,有效提升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效益新增债券支出进度位居全省前列。 

  一、做细做实项目前期工作, 加快债券申报发行速度 

  精心筛选符合投向项目。聚焦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的交通基础设施、能源项目、农林水利、生态环保项目、民生服务、冷链物流设施、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等七大领域,组织策划储备契合我市产业升级、民生保障、生态环保和“两新一重”等重点领域项目。密切向省财政厅沟通汇报,尽最大可能增加新增债券额度保障重点项目建设。优先安排急需支出。组织做细专项债券项目优先等级排序,逐个项目摸清重要紧迫程度、审批手续办理进度、工程进度、施工量等情况,按照“轻重缓急”原则,对目前处于在建或急需开工,推进较快、成熟度较高的重点项目,优先安排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保障项目资金需求。分类做好债券发行工作。将债券项目发行手续齐全程度划分已具备发行条件的成熟项目、符合发行要求正在办理手续的项目、正在策划生成阶段的项目等三类进行管理,梯度精准推进。完善立项批复、可研批复、土地选址、用地审批、环评批复、项目详细规划、收益平衡测算等资料,做实做细债券发行的信息披露、信用评级、资产评估等前期准备工作,确保额度下达后立即发行。 

  二、及时拨付债券资金,促进尽快发挥效用 

  提前报备加快分配发行速度。省财政厅预下达政府债务限额后,财政部门立即向同级政府、人大汇报沟通,严格履行发债程序将分批次下达的政府债券额度、项目资金分配使用计划提前向人大汇报备案。政府债务额度正式下达后,第一时间编制预算调整方案,经同级政府同意,按程序报同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纳入预算管理。提高资金拨付速度。加强地方政府债券项目收支预算执行管理,收到省财政厅下拨的新增债券资金后,财政部门立即拨付项目单位,在符合政府债券资金管理规定的前提下,资金直达项目建设单位,第一时间发挥债券资金效用。部门联动加快资金使用进度。督促项目主管部门、项目单位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加快新增债券资金使用进度,上半年到位的新增债券资金必须在当年9月份前完成支出,下半年到位的新增债券资金必须在当年内完成支出,形成实物工作量,严禁新增债券资金滞留沉淀在部门单位,充分发挥稳投资、扩内需、补短板的作用。 

  三、强化债券资金使用监管,确保安全规范使用 

  明确安全规范使用范围。市财政局坚决落实政府债券使用监管职责,依法规范、严格把握债券资金使用范围,明确新增债券必须用于增加固投、增加GDP的公益性资本性支出,必须在当年度支出。不得用于专项债券使用负面清单,严禁将新增专项债券资金用于置换存量债务。新增专项债券资金依法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严禁用于商业化运作的产业项目、企业补贴等。依托“双平台”实时监控。依托地方政府债券管理系统实行穿透式、全过程监控,动态监测政府债券资金拨付和使用情况。依托预算执行信息系统监测新增债券资金支出进度,建立健全库款现金流预测工作机制,强化县(市、区)库款流动性管理。建立“周旬月”通报督促机制。每周督促县级财政部门加快新增债券资金拨付,督促项目单位和主管部门及时将债券资金使用到项目。每旬协调未开工或进展慢项目解决堵点难点问题,督促债券资金使用进度较慢的县(市、区)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每月跟踪监测县(市、区)债券资金拨付、沉淀和结余情况,压实新增债券资金使用主体责任。实施问题 “挂图消单”机制。将政府债券资金支出进度列入2020年项目年终冲刺“一线协调活动旬”市领导挂钩督导事项,完善新增债券资金使用进度台账,逐笔监控并理清未支出原因、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及时跟进项目进展、协同解决建设中的困难问题,促进专项债券资金尽快发挥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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