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泉州市“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 行动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泉州市教育局 2023-03-08 15:54 阅读人数:1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七部门《“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教育部印发《特殊教育办学质量评价指南》和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印发《福建省“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方案》,近日,泉州市教育局会同市直有关部门联合制定印发《泉州市“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一)落实国家政策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特殊教育,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先后部署推进了两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对推进特殊教育质量提升发挥了重要作用。2021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对进一步推进特殊教育发展提升做出全面部署。

  (二)我市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我市特殊教育发展,连续组织实施了两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特殊教育普及水平、保障条件和教育质量得到显著提升,明确将推进特殊教育发展提升纳入《泉州市“十四五”教育发展专项规划》,对完善特殊教育体系、提升特殊教育办学水平提出新要求,为“十四五”期间我市特殊教育改革发展提供新的规划引领。 

  (三)坚持问题导向。我市特殊教育发展总体处在较好水平,全市现有特殊教育学校10所,在校生6166人,义务教育入学率保持在99%以上,但仍存在普及基础比较薄弱、特殊教育质量有待提高、支撑保障能力偏弱等问题。《实施方案》注重统筹谋划,力求在健全特殊教育体系、推进融合教育、提升支撑能力、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取得新突破,推进我市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全文由总体要求、主要措施、组织实施3个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强调了《实施方案》的指导思想,提出了到2025年全市特殊教育质量和水平显著提升,高质量的特殊教育体系初步建立,明确了普及程度显著提高、教育质量全面提升、保障机制进一步健全等三方面的目标任务。 

  第二部分:主要措施。从基础能力建设,完善办学体系;完善保障机制,提升支撑能力;推进融合教育,提高教育质量等提出具体举措,细化相关落实措施,着力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第三部分:组织实施。提出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督导问责等要求,大力营造有益于特殊教育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良好氛围,确保《行动方案》落地见效。 

  三、主要政策举措 

  (一)进一步完善办学体系。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按照“20 万人口以上县(市、区)应至少建设1所标准化寄宿制特殊教育学校”,要求丰泽区、洛江区、泉州台商投资区在2025年前完成特殊教育学校建设任务,人口较多的县(市、区)根据实际需要建设第二所特殊教育学校,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因地制宜设立教育、康复等设施完善的特教班。支持泉州市特殊教育学校进一步办好附设幼儿园开展学前普特融合教育,扩大高中部招生规模。完善随班就读基地学校布点。要求各县(市、区)在2024年前基本完成随班就读基地学校、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建设任务,支持幼儿园建设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和创建随园保教基地园。完善残疾儿童筛查鉴定及“一人一案”安置机制,进一步推动各县(市、区)特殊教育学校普遍开设学前班(部)和中职班(部),有条件的县(市、区)特殊教育学校设立附设幼儿园,鼓励中职学校与特教学校合作办特殊教育中职班(部)。各随班就读基地学校、融合教育试点校(园)原则上实行大片区招收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鼓励接收大片区外的残疾儿童少年。支持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接收残疾学生随班就读。推进孤独症儿童教育。支持晋江市、惠安县特殊教育学校进一步办好孤独症班,扩大招生规模;推动其它县(市、区)特殊教育学校增设或与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等合作开设孤独症班,到2025年全市特殊教育学校均开设孤独症班。提高孤独症儿童教育康复精准化、科学化水平。 

  (二)完善保障机制。优化师资保障,进一步配足配齐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学校(幼儿园、中职学校)附设特教班承担教学、康复等工作的教师和相关专业人员,对招收孤独症和重度、多重残疾学生较多的学校,适当增加教职工配备。落实特殊教育教师津贴等工资倾斜政策,明确特教学校教师职称评聘倾斜支持政策。强化经费保障,再次明确公办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学前至高中阶段残疾学生财政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按照普通初中省定标准的10倍拨付。继续全面实施从学前到高中(职高)阶段阶段15年免费教育,完善残疾学生的资助政策。支持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规划建设普特融合实训中心。支持随班就读基地校、融合教育试点校(园)工作开展,依据各县(市、区)缺口数量与年度建设安排,市财政按5万元/所的标准给予补助。

  (三)着力提升“三大融合”。加强普通教育与特殊教育、职业教育与特殊教育、医疗康复与特殊教育融合。强调落实国家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和课程标准,加强教学指导,健全随班就读巡回指导和送教上门工作管理机制,推动各地因地制宜开展特殊教育办学质量评价,进一步搭建研讨交流平台,推进特殊教育教科研协作。充分利用国家、省级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特殊教育专题资源,推进特殊教育智慧校园、智慧课堂建设。支持南安市特教学校总结、完善云端学校做法,鼓励各地积极探索“线上线下、送教送康”相结合送教上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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