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市场监管局关于2021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结果的通报
来源:泉州市市场监管局 2022-01-11 16:49 阅读人数:1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台商投资区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

  根据《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全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分级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市级检查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泉市监函 (2021) 57号)、《泉州市市场监管局关于转发<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泉市监函 (2021) 98号)、《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现场监督检查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闽市监质监(2021) 137号)要求,市局组织对全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随机抽取了全市12个县(市、区)所辖34家企业,重点跟踪了5家企业。其中:水泥获证企业3家、食品相关产品企业28家、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获证企业2家、电线电缆获证企业1家。检查结果显示,大部分企业能够保持生产必备条件,对原料、过程、成品的质量控制基本符合要求,质量意识、保障能力和管理水平能有效保障获证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要在下一步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中高度重视,及时预防和排除获证企业产品质量安全隐患。

  二、主要做法

  (一)精心准备,确保质量。6月份,邀请省市场监管质量监督处工许证后监管工作分管领导、省工许中心现场审查技术专家,结合《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现场监督检查工作指引》、证后监管《作业指导书》等,就工许证后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的基本内容和要求、实地检查基本过程、重点要点等做了统一讲解和培训,统一监管人员思想意识,进一步提高监管人员水平,保障“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质量。

  (二)科学组织,力求实效。“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建立由技术骨干、行家里手组成的“专家库”,检查发挥市局牵头作用、各县技术骨干、技术专家支撑作用,从市、县两级市场监管局和市工许中心等单位抽调了16位技术骨干和专家,以双随机为原则,随机抽取监督检查企业名单,随机匹配监管人员,层层压实监管责任,建立重大问题协调会商机制,确保任务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三)多措并举,落实责任。“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以市局牵头检查为主,县级监管人员现场配合,以实地核查企业为主,培训交流指导为辅的方式,在县级重点监管底数清、情况明的基础上,创新开展了全市证后监管人员交叉检查,在水泥、危化品获证企业试点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工作,做到“一次检查、多项推进”,提高“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效率。

  三、存在问题

  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发现我市部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在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存在质量意识淡薄,自律诚信意识不强、质量管理放松、质量管理能力欠缺、质量管理人员稳定性差、质量管理制度文件落实不到位等现象,主要问题有:

  (一)计量器具检定周期意识不强。部分获证企业对仪器设备或计量器具的检定(或校准)工作重视不够,检查发现5家企业存在企业检验设备不在检定周期或不能提供检定证书的问题。

  (二)出厂检验制度落实不到位。部分企业不同程度存在检验记录内容不规范不完整现象,检查发现5家企业存在出厂检验报告缺失缺项、检验原始记录不真实、检验设备过期、检验人员未能熟练操作等问题。

  (三)标签标识不规范不完整。部分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产品质量标签标注不规范、质量意识不强、生产许可证管理知识欠缺。检查发现3家企业分别存在未标注许可证标识、未标注企业名称、未贴标签标识等情况。

  (四)原辅材料进货验收不严。部分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原辅材料进货验收制度落实不到位,检查发现5家企业存在原辅材料供应商资质材料未及时更新、未能提供原辅材料进货验收材料、原辅材料台帐记录不完整、供应商评价记录不完整等问题。

  (五)生产条件发生变化。按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法律法规要求,企业生产条件发生谈变化时应当及时向所在地许可证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企业应当保证产品质量稳定合格,并定期向许可证主管部门提供报告。检查发现2家企业存在生产条件、生产环境、生产技术或者工艺发生改变未及时申请或报告问题。

  四、结果处理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企业对照问题查找原因,及时整改,形成闭环。对于检查发现问题的,获证企业应立即进行整改,并及时报送辖区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汇总上报市局。

  

 

泉州市市场监管局

2022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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