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单位: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公示时间:2020年7月9日
序号 |
行政处罚 决定案号 |
案件 名称 |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种类 及依据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机关和处罚日期 |
备注 |
1 |
泉海渔罚书字(2020)第501号 |
陈茂塔未按照规定配备职务船员和经过专业技术训练的其他船员案 |
陈茂塔(“闽晋渔05713”船经营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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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茂塔 |
2020年3月26日,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执法支队执法人员联合泉州市公安局海防支队、深沪边防所工作人员开展全市渔业安全隐患大排查,于1140时在深沪中心渔港登临正在返航的“闽晋渔05713”并针对船员持证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当事人陈茂塔经营的“闽晋渔05713”船于2020年3月18日至26日航次生产作业和航行期间,船上共有船员13人,其中4人持有渔业船员证书、9人无船员证书,并缺少3名职务船员。该船未按照规定配备职务船员和经过专业技术训练的其他船员的行为,违反了《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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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肆万元(¥40000元)的行政处罚。 |
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泉州银行丰泽支行缴纳罚款。 |
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2020年7月7日做出行政处罚决定。 |
3月26日执法人员对该船出具《责令整改通知书》,该船于3月27日整改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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