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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泉港化学品泄漏事故调查及处置情况
来源:泉州晚报 2018-11-26 09:53 阅读人数:1

  11月25日下午,泉州市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泉港化学品泄漏事故调查及处置情况。

  4日起,泉港区陆续通报有关事故处置进展情况,8日起泉州市、泉港区作了后续通报。事故发生后,泉州成立事故联合调查组,对事故的性质和发生、经过、责任进行深入调查。

  一、 泄漏事故发生经过的调查情况 

  经调查,涉事企业安全生产意识薄弱、管理无序、主体责任不落实:一是码头装船操作员工与“天桐1号”船舶作业人员违规操作,根本未按照《油船油码头安全作业规程》(GB18434-2001)进行操作,且现场值守巡查不到位。二是东港石化公司没有及时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对处于故障状态的吊机没有及时修复。三是故意将软管破裂报告成法兰垫片老化、破损。

  调查组认定,泉港化学品泄漏事故主要是企业生产管理责任不落实引发的。

  二、 东港石化公司化学品泄漏量的调查情况 

  事故发生后,东港石化公司对外报告泄漏量为6.97吨。事发当天,东港石化公司即召开中层以上干部会议,要求对泄漏量进行严格保密、统一口径,以逃避法律制裁。调查组进驻后,东港石化公司法人代表黄某仁再次召开会议,要求涉事人员严守泄漏量为6.97吨的底线。会后,东港石化公司副总经理雷某华再与船长黄某杰恶意串通,要求对外统一宣称事故原因为法兰垫片老化、破损,泄漏量为6.97吨。经认真调查核实,泉港东港石化公司裂解碳九泄漏事故泄漏量为69.1吨。东港石化公司一开始就刻意隐瞒事实、恶意串通、伪造证据,既瞒报管内物料存余量约32.4吨,又在计量单上把本应计入G—3005号罐的其中一车登记为装入G—1008号罐,少报29.7吨泄漏量,性质十分恶劣。

  经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专家团队综合现有信息推算,通过吸油毡吸起泄漏物约40吨,其余大部分自然挥发,小部分最终进入海洋水体。专家团队根据事发时当地气象条件、潮流潮速等情况,通过模型反演和大气监测结果推算,由于突发短期接触,此次裂解碳九泄漏对周边居民区影响有限。监测结果显示,事发地的环境空气质量迅速恢复正常,目前肖厝海域水质已恢复至第一(二)类海水水质,符合养殖区域海水水质标准。

  三、事故处置总体情况 

  处置过程中,国家、省直有关部门、专业机构给予大力指导支持。事发当天,省生态环境、海洋与渔业、应急管理、交通等部门就到现场指导;国家生态环境部第二天就派出专家指导处置。市、区两级在上级专业部门和专家指导下,组织力量做好现场处置,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事发海域及附着在修复渔排、礁石、岸滩的残留油污完成清理。对接触裂解碳九的群众启动医学观察并全力接治,留院观察人员全部出院。帮助加固修复受损渔排,对直接影响海域的网箱水产品实施“就地、严格、专业”监管。对特定海域水产品逐户清点计量评估工作绝大部分已经完成,将聘请权威专业机构检测分析,根据检测结果决定后续处理方式。泉州市下拨渔民生产恢复应急扶持资金500万元,用于扶持周边海域渔民生产。目前,渔民捕捞生产活动逐步恢复,辖区水产品销售逐步回升。

  四、责任认定、责任追究情况 

  调查组认定,事故的发生,主要是企业严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主体责任不落实导致的,也有有关地方政府和部门履职不到位的问题。

  (一)关于企业责任。调查组认定,东港石化公司、“天桐1号”油轮公司无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没有履行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是造成事故发生的主要责任、直接责任单位。8日,湄洲湾港口管理局肖厝港务管理站已勒令东港石化公司停业整顿,海事部门已限制“天桐1号”离港配合调查,并派员赴宁波对船业公司进行调查。公安机关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对东港石化公司包括法人代表黄某仁在内的6名企业人员和“天桐1号”油轮包括值班水手长叶某彪在内的4名操作人员,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已批捕黄某仁等7名直接责任人员。

  (二)关于属地责任。经泉州市委研究,已责令临时主持泉港区委工作的区委副书记、区长颜朝晖向泉州市委、市政府作深刻检查,待进一步查清责任后再作处理;给予泉港区委常委陈相成免职处理,建议按法律规定免去其副区长的职务;责令泉港区给予区交通局局长朱辉阳、区安监局临时负责局务工作的主任科员刘建康停职检查处理,待进一步查清责任后再作处理。

  (三)关于行业监管责任。湄洲湾港口管理局主持工作的副局长陈文雄已被责令停职检查,待进一步查清责任后再作处理;湄洲湾港口管理局肖厝港务管理站站长李庆社已被责令停职检查,待进一步查清责任后再作处理;湄洲湾港口管理局肖厝港务管理站副站长连建兴已被免职处理。

  泉州市委还决定,给予临时主持泉州市交通运输委工作的党组成员吴福荣诫勉。

  相关负责人表示,泉州市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增强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决不放过事故调查中发现的责任落实、日常监管、应急机制等薄弱点,在做好后续处置工作的同时,以案警示、举一反三,以坚定的决心,以更有力的措施,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改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真正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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