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泉州台商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市公路局、道管处、水运处、交通执法支队,市高指办,市交通质监站,泉州交通发展集团:
根据《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为做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特制定《2019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单位要根据本工作计划,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于2019年2月28日前报局安监科。
泉州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2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19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能,切实加强对我市道路、水路运输和交通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据交通运输部门法定工作职责,结合我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实际,特制定本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安全监管责任,按照交通运输部门安全生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查安全事故隐患,坚持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严厉打击交通运输非法违法行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源头管理,及时预防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二、工作目标
2019年,通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有序实施,实行“分类分级”管理的监督检查,对道路运输企业、城市公交企业、水路运输企业和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交通运输企业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提高排查和整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效率,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确保交通运输系统平安稳定。
各县(市、区)、泉州台商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市直交通运输管理机构做到全年“两客一危”交通运输企业、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包括明查暗访、“四不两直”、安全巡查)累计不少于2 次,其他交通运输企业不少于1 次的监督检查。
三、分级分类监督检查
(一)市交通运输局
负责市本级交通运输管理机构(包括市公路局、道管处、水运处、交通执法支队、交通质监站)履行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监督检查;负责对各县(市、区)、泉州台商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履行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监督检查;负责对泉州交通发展集团及每年2次抽查下属泉州路桥公司、泉州港务集团公司(不包括下属分公司)、泉运实业运输公司(不包括下属分公司)、泉州公交公司(不包括下属分公司)、闽路第一集团(不包括下属分公司)、新业运营公司履行安全管理领导职责的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各县(市、区)辖区内交通运输企业35家次。
(二)市高指安办
负责对在建高速公路项目公司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监督检查;负责对在建高速公路建设项目部、监理单位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监督检查;负责对重点施工工地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市公路局
负责对各公路分局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监督检查;负责重点专养护公路安全养护施工监督检查;负责专养公路新、改、扩建施工安全监督检查。市公路局、公路分局两级做到科学安排,所有养护施工班组、新、改、扩建工程不留死角,100%完成监督检查。
(四)市道管处
负责对县(市、区)运管所、直属所履行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监督检查;负责泉运实业运输公司、泉州公交公司(不包括下属公司、分公司)履行安全管理领导职责的监督检查;按照省运管局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标准化规定,具体确定检查道路客运、出租车、公交、货运、危运、机动车维修、客运站、机动车驾驶培训等重点道路运输企业名称与频率。
(五)市水运处
负责对县(市、区)运管所(地方海事处)履行内河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监督检查;负责对市属水运企业经营资质的监督检查;负责抽查沿海县(市、区)所属水运企业经营资质的监督检查。
(六)市交通质监站
负责对县(市、区)交通质监站履行公路工程建设安全行业管理职责的监督检查;负责对本站监督的公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措施落实的监督检查;负责抽查县(市、区)交通质监站监督的公路建设项目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的监督检查。
(七)市交通执法支队
负责对县(市、区)交通执法大队、直属大队履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职责的监督检查;具体负责中心市区交通运输“打非治违”工作;负责对县(市、区)交通执法大队、直属大队开展“打非治违”履行职责的监督检查;按照省交通执法总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标准化规定,具体确定开展监督检查数量和频率。
四、监督检查重点、方法
监督检查应当对交通运输企业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全面检查,包括对交通运输企业组织管理的检查和经营场所的检查。对交通运输企业组织管理的检查和经营场所的检查采用市交通运输局编制并上传“智慧安监”的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标准(交通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管理制度文件汇编),道路、水路运输企业组织管理的检查以道路、水路运输管理机构为主,道路、水路(内河)经营场所的检查以交通行政执法机构为主;普通公路建设建设项目部组织管理的检查和施工现场的检查以交通质监机构为主,局工程科配合;高速公路建设项目部组织管理的检查和施工现场检查由市高指安办牵头,市高指工程处、市交通质监站、局工程科配合。
五、监督检查的实施
市、县两级对纳入“智慧安监”平台的交通运输企业年度内必须按照上传“智慧安监”的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标准检查不少于1次。市交通运输局每季度组织一次综合性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市直道路、水路、工程建设监督管理机构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检查频率。
监督检查必须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第四章有关规定执行,检查情况都必须上传“智慧安监”平台,指定专人落实整改,形成闭环。对综合性、专项整顿检查要发出检查通报,列出存在问题清单,指定单位、专人落实整改。
六、市交通运输局监督检查安排(详见附件)
附件:市交通运输局2019年度监督检查安排
附件
市交通运输局2019年度监督检查计划
时间 |
检查内容 |
受检查单位 |
检查方式 |
第一季度 |
对2018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检查 |
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市直交通运输管理机构、市属交通运输企业。 |
明查暗访,抽查交通运输企业采用“双随机”。 |
2019年春运检查 |
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市直交通运输管理机构、市属交通运输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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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后检查及全国“两会”前安全监督检查 |
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市直交通运输管理机构、市属交通运输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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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季度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专项抽查 |
随机抽查企业5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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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培、维修企业专项抽查 |
随机抽查企业各5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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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季度综合性安全监督检查、半年度安全目标检查、安全生产月活动等检查 |
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市直交通运输管理机构、市属交通运输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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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季度 |
夏季消防专项和防台防汛工作落实情况检查 |
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市直交通运输管理机构、市属交通运输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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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企业、出租车企业、公交企业专项抽查 |
随机抽查客运企业、出租车企业、公交企业各3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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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季度综合性安全监督检查、国庆前安全检查等 |
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市直交通运输管理机构、市属交通运输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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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季度 |
交通工程建设、内和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抽查 |
随机抽查企业3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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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防火、运输安全专项检查 |
随机抽查客运站、公路建设施工工地5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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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季度综合性安全监督检查、年度安全目标考核检查 |
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市直交通运输管理机构、市属交通运输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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