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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落实疫情分区分级精准防控和加快推动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0-03-13 18:48 阅读人数:1

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市直有关单位: 

  22624时起,福建省疫情防控应急响应作出调整,中风险地区调整为省级二级响应,低风险地区调整为省级三级响应。为进一步落实疫情精准防控和推动复工复产工作,根据上级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属地党政责任 

  (一)全省应急响应调整后,各级各部门要更加科学精准、规范有效地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依法、细化本辖区、本单位疫情防控方案,压实工作责任,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实施差异化防控策略,统筹推动复工复产有序有力开展,做到疫情防控复工复产两手抓、两促进、两不误。 

  (二)低风险地区要实施外防输入策略,在落实防控措施前提下,全面复工复产,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保证交通运输、城乡公共交通正常运转,确保人员正常出行和生产生活物资正常流通。 

  (三)中风险地区要实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策略,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科学合理安排,分不同行业、不同企业、不同时段有序推进复工复产,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防止大规模人员聚集,实现向低风险地区转变,尽快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二、分类实施人员管控和上岗 

  (四)对来自疫情低风险地区的人员,做好信息登记、健康监测,体温检测正常、无乏力、干咳等不适症状的,即可在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基础上出行和复工,用人单位需做好日常健康监督管理,一旦发现异常应按规范及时处置并报告;对来自疫情中风险地区的人员,应当自到达目的地开始实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自觉接受社区管理。 

  (五)对来自湖北(武汉)及省外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应当自抵达目的地开始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解除隔离观察后、上岗前应进行核酸检测筛查;对来自其他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应当自到达目的地开始实行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 

  (六)对境外入泉人员, 按照外防输入策略,落实口岸联防联控,无差别执行相应措施,组织专班做好入境人员信息登记、健康监测、跟踪管理、应急处置等各项服务管理工作;所在县(市、区)、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要切实履行管理服务责任,对相关人员纳入网格化管理。 

  (七)对有外出需求或入泉返泉的人员,可通过手机闽政通”APP申领八闽健康码作为证明个人健康状况电子凭证,在企业返岗复工、交通出行、进出小区等场合,运用八闽健康码亮码通行。 

  三、科学防控企业疫情 

  (八)各企业主要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完善企业内部疫情防控组织体系,细化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处置措施,落实网格化管理措施,把防控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 

  (九)确保每日对上岗员工进行不少于2次的体温检测,及时全面掌握员工健康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置应对。 

  (十)规范做好企业工作场所、食堂、电梯等公共区域、宿舍及相关物品的清洁消毒,经常保持室内通风。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及时收集并清运。 

  (十一)采取分餐、错峰用餐、延长食堂供餐时间等措施,避免员工聚集,减少集体活动。 

  四、严格人员聚集场所防控 

  (十二)对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生活必需类场所及酒店、宾馆等生活服务类场所,在有序推动开业的同时,严格落实环境卫生整治、消毒、通风、进出检、限流等措施,商超物品尽量提前包装标价,推荐顾客自助购物、自助结算,缩短排队等候时间。 

  (十三)提供住宿服务的经营单位要如实登记旅客信息,对来自疫情重点地区的旅客进行排查并及时报告当地疾控机构,按照疾控机构的指导采取相应措施。 

  (十四)按照交通运输部《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落实汽车站、客运码头以及客车、公交车、出租车等交通运输工具防控措施。做好机场、动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毒、通风,严格落实体温筛检,发现可疑人员应当劝阻其登乘,进行暂时留验,并立即通知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及时处置。 

  (十五)监管场所、养老机构、福利院、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等特殊场所,全面排查入监干警职工、医务人员、工作人员等,落实体温检测和健康监测制度,禁止有可疑症状的人员上岗。密切关注服刑人员、机构老年人、儿童、精神障碍患者的健康状况;设置临时隔离场所,对新进入人员隔离14天,必要时行核酸筛查检测。做好防控物资配备,加强日常消毒和环境卫生,加强个人卫生防护。出现确诊、疑似病例、阳性检测者,应对其可能活动场所开展全面消杀,规范处置个人物品,对其密切接触者按要求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五、落实落细社区(村)疫情防控 

  (十六)低风险地区不得对本小区(自然村)业主(村民)及承租户限制出入;对外来的低风险地区人员,检测体温无异常后,可正常进出,不得自行设置限制规定。 

  (十七)中风险地区无确诊病例的小区(自然村),参照低风险地区采取防控措施;有确诊病例的小区(自然村),通过流行病学调查,以最小单元实施针对性防控措施。 

  (十八)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要配合当地做好外来人员体温监测、信息登记等工作。加强群众防控知识宣传教育,提醒进入公共场所佩戴口罩,避免参加聚会、聚餐,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应做好个人防护,提高健康意识和防病能力。 

  (十九)定期发布本地及本社区(村)疫情信息,提示出行、旅行风险,告知外来人员主动到社区(村)登记信息、申报健康状况等。 

  (二十)落细社区(村)网格化、地毯式管理措施,建立专兼职相结合的疫情防控工作队伍,责任到人、联系到户,发动群众积极参与防控工作,防止疫情输入、扩散、输出。 

  六、精细化医疗服务管理 

  (二十一)低风险地区全面提供日常医疗服务,中风险地区有序提供正常医疗服务。在保持院前急救和院内急诊正常开放的基础上,加强互联网诊疗咨询服务,大力推广预约挂号、预约检查,合理分布预约时段,减少人群聚集。 

  (二十二)认真落实传染病四早措施,加大病例监测报告;进一步规范发热门诊管理,严格做好患者引导分流、预检分诊;强化医院感染管理,开展防控知识、方法与技能的全员培训,做好医务人员防护工作;加强急诊、普通病区(房)和收治疑似或确诊患者的病区(房)管理;继续做好在院确诊病例的救治工作,加强中西医结合预防与救治。 

  (二十三)推行诊间智能服务,开通网上、微信等多种非现场查询检查检验报告;推行一人一码就诊流调、门诊就诊一米线;推行互联网+健康服务,落实分级诊疗制度;推行就医宣传引导,及时公布诊疗信息,加强与患者的解释沟通。 

  七、规范有序做好行业复工复产 

  (二十四)商务、工信、文旅、市场监管、住建、农业农村等部门要根据疫情分区分级情况,适时调整行业防控策略,完善相关导则或指南,引导行业企业复工复产,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八、加大分区分级政策宣传 

  (二十五)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要加强有关分区分级精准防控和复工复产政策的宣传、解读,指导、督促乡镇(街道)、社区(村)及企业(单位)严格落实、落细,确保政策要求落实到位,不偏离、不加码,推动加快复工复产;同时,要继续做好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提高群众个人防护意识,落实日常防护措施。  

泉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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