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16年工作总结和2017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2017-09-25 16:58 阅读人数:1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16年工作总结和2017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泉建办〔2017〕6号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项目建设指挥部,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住建行政主管部门:

现将《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工作总结和2017年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碰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至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附件:《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工作总结和2017年工作计划》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月20日

 

附件: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工作总结和2017年工作计划

 

2016年以来,市住建局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设“海丝重要门户城市”、“一流营商环境城市”和“五个泉州”建设目标,围绕“125”的城建工作总体思路以推进项目建设为重点,以服务民生为根本,以行业管理和队伍建设为抓手,凝心聚力、克难攻坚、注重实效、开拓创新,城乡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市住建局获得省级文明单位、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并连续五年被评为全市绩效考评优秀单位,多项行业工作受到市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肯定。局机关党支部被评为省住建厅党建工作示范点、泉州市直先进基层党组织。

一、2016年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城乡建设发展提速。一是围绕新城集聚,推进环湾建设。2016年实施环湾规划建设项目501个,完成年度投资522亿元,占年度计划102%。其中,市住建局实施城建项目31个,完成投资26.83亿元,占年度计划的105.88%。晋江下游生态整治工程、城东至北峰快速通道等重大项目开工建设,后渚大桥立交绿化工程竣工,泉三高速南惠支线泉州北互通连接线工程建成通车,泉州市公共文化中心、沉洲片区二期旧城改造安置房等项目超额完成年度任务。二是围绕小城镇改革发展,促进城乡统筹。全市22个省市级试点小城镇实施项目675个,计划投资322.6亿元,完成投资383.4亿元,占年度计划的115.7%。湖头镇、三班镇、金井镇入选国家、省级特色小镇名单,中新社专题报道我市小城市培育试点工作情况。

(二)生态宜居水平提升。一是深入实施宜居环境建设行动。上报实施宜居环境建设项目1473个,完成投资498.2亿元,占年度计划的108.67%。二是着力打造“美丽乡村”特色示范。全市136个村庄年度计划投资6.44亿元,完成投资7亿元,占年度计划的108.6%。永春县岵山镇、岵山镇茂霞村入选第三批全国宜居小镇(村庄)示范名单,全市宜居小镇(村庄)5个,全省数量最多。三是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年实施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项目134个,计划投资8.07亿元完成投资9.5亿元,占年度计划的118%。建设污水管网248公里,占计划建设管长的102%,在全省率先成功实施乡镇污水处理“厂+管”捆绑PPP建设模式。四是落实海丝申遗环境整治任务。完成14个申遗遗产点环境整治方案设计,其中11个方案已通过国家文物局审批,启动153个整治项目并加快推进。

(三)民生保障成效明显。一是保障性安居工程指标居全省前列。2016年省上下达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为棚户区改造20170套(户),基本建成14100套(户)。至年底,项目已全面开工,开工率100%;完成投资136.83亿元,完成投资率316.95%;基本建成22532万套,基本建成率159.8%;历年配租配售6.99万套,配租配售率82.75%二是石结构房屋改造扎实推进。全市石结构房屋改造累计拆除95540栋,面积2862.6万平方米,平均拆除率106%;累计完成投资176亿元,占年度计划的106.9%累计开工建设1849,占年度计划的106.6%。三是停车场建设任务超额完成。全市上报公共停车场项目23个,累计建设停车位3370个,在建停车位160个,提前超额完成年度任务。四是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村住房灾后重建加快推进。2016年全市农村危房改造任务2433户,至年底全部开工,其中列为省为民办实事项目竣工1670户,竣工率111.3%核实统计全市因“莫兰蒂”和“鲇鱼”台风需重建农村住房1083户,其中分散重建981户已全部完成基础,979户已建一层,已有622户完成搬迁,其他重建户春节前可全部搬入新居;进城购房102户,已全部完成购房签约。

(四)行业管理规范创新。一是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发展。认真落实中央、省去库存、促增长调控政策,结合泉州实际出台我市促进房地产发展的政策措施全市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706.1亿元,比增3.6%。全市实现商品房销售1009.63万,比增21.6%,销售面积刷新历史最高记录,居全省第二位。《泉州市多举措推进房地产去库存化》被《福建信息》、国务院办公厅《专报信息》采用,呈送国务院领导参阅,受到市领导充分肯定二是建筑业发展加快转型升级。制定出台我市建筑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推进建筑企业工程总承包试点,实施“建筑业走出去”战略。全市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409亿元,比增10%。实现建筑业增加值425.88亿元,比增6.9%,占全市GDP的6.41%。出台《泉州市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试点实施方案》,在建PC基地2家,钢结构基地1家;确定试点项目4个。三是工程质量安全“一岗双责”有力落实。持续健全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强化安全文明施工和扬尘整治,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受控。全市有 1个项目通过鲁班奖评审,2个项目获评全国3A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24个项目评为省优质工程、62个项目创建市优质工程。四是物业管理规范提升。全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覆盖率达82%,同比增长2个百分点。组织物业示范小区、优秀项目评选,以现场会形式推进提升物业管理水平。创建国家级物业管理示范项目6个,省级物业管理示范项目36个。全市成立住宅小区业委会436个,占物业管理小区总数的53%。五是渣土车整治力度持续加大。开通“泉州市建筑废土消纳供需平台”,行准入清出和“黑名”制度,查处渣土车违法违规行为537起,罚款152.25万元。组建国有渣土车运输公司和消纳场选址工作取得初步成效,渣土车本地化率达55.16%。六是商品房转换通道工作成效初显。依托市保障房运营公司建立泉房通”服务平台,盘活存量房源,3月份启动以来已征集安置房源2743套、总建筑面积29万平方米,实现商品房交易353套、建筑面积3.23万七是鼓励货币化安置工作逐步推开。至年底,全市达成货币补偿安置1598户、房屋建筑面积34.98万平方米,货币化安置比例达63.68%。八是绿色建筑科技节能成果丰硕。全市287个项目881万平方米按星级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图审合格。7个项目获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2个项目被列为2016年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科技计划,3个项目被列入2016年第一批“建筑业十项新技术”示范工程;7个工法被列入省级工法。九是审核审批提速增效。持续深化简政放权,再次取消公共服务事项4项,压缩时限20个工作日,减少审批环节45个。全年共受理审核审批件36285件,办结36042件,当日办结占总办结件的91.82%,承诺件提前办结率100%。十是依法行政工作有力推进。制定并下发我局“双随机”工作方案,深入开展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调整申报、规范性文件清理等工作,积极做好复议和应诉工作,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3宗,应诉行政案件18宗。十一是项目代建取得突破印发《泉州市市级政府投资房建市政项目代建制管理规定》及配套文件,建立并吸纳11家国有企业进入代建单位目录库,确定10余个项目启动代建工作。

(五)党建廉政精神文明工作基础夯实。一是党建创先活动持续深化。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次党代会、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和“机关党旗红、‘五个泉州’在行动”主题实践活动提炼“建设海丝新城、住建党员当先锋”实践载体;指导8个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配强配齐支部书记;抓好2016年机关特色党建评选活动、强化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突出抓好“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党性定期分析等制度。二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深抓实。完善党内监督各项制度,持之以恒落实八项规定。在继续深化“四转一强”的基础上,主动开展执纪问责,并把工作触角延伸到一线项目指挥部。一年来,组织监督检查9次,组织参加警示教育活动135人次,对重点岗位人员组织廉政谈话200多人次。三是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持续推进。做好迎接省级文明单位(行业)初评、市级文明单位总评和泉州市2014-2016年军民共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总评,深化“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和文明行业创建活动,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和群团组织活动。四是信访综治双拥工作成效良好。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全年受理信访事项202件,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积极稳妥做好综治工作,突出重点抓好房屋征收、工程质量安全、房地产纠纷等关键环节,把潜在群体性事件化解于萌芽状态;深入开展与180医院、94683部队51分队,海警支队等单位的双拥共建活动,受到共建单位好评,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

(六)局属各单位工作转变提升。建材工会组织参加中国技能大赛、省建筑行业电焊工和古建筑木工、镶贴工等岗位技能竞赛,取得佳绩;局总工办完成《泉州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编制,成立技术队伍服务农村住房灾后重建,并排查整治老楼危楼12.5万幢,整改加固房屋0.3万幢,迁出或进行拆除新建、改建(扩建、翻建)的危险房屋2.3万幢市造价站完成土建等专业定额编制4000多个项目,持续加大造价咨询中介企业监管力度,受到省内同行的肯定;市建材、新材、散装办加快推进技术进步,2016年全市新墙材应用比例超过80%,全市报建项目新墙材应用率达95%以上市工程质量监督站受监的工程竣工质量验收合格率和安全文明标准化达标率均达100%,受监的东海学园泉州一中项目获鲁班奖;市建设系统培训中心全年完成各类培训73个班次,2.5万人次参训,完成“送教下乡”6个班次,1500多人次参训;泉州市城建项目管理中心(住宅统建事务所、住宅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东宝花苑200套公租房装修完成,即将交付使用,单位支部获得2016年市直机关特色党建活动三等奖市城建档案馆预审84个工程项目档案、入库91个单位工程项目档案和12554卷工程竣工档案市装饰装修监督站全年受理监督项目10个,面积18.52万市工程建设监理所收入项目监理费4100万元,同比增长7.3%市南建筑博物馆圆满完成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并组织泉州古代瓦当陈列展市住宅设计院和审图中心建立BIM技术应用中心、绿色建筑技术中心,组建装配式建筑工程设计所等,完成2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施工图设计;完成审图建筑面积635万平方米。房屋交易中心顺利完成房屋交易备案工作平稳过渡,全年办结房屋交易业务31950件,87859套;市廉租住房和公房管理所执行定岗定位租金收缴和票款分离制度,全年收缴租金800万元;市房屋征收中心加强征迁工作指导,全市累计征收房屋建筑面积152.61,涉及被征收人4510户。市房地产开发公司加强固定资产经营管理,全年营收租金160多万元,并顺利推进浦西项目建设各地块专项验收市白蚁防治所完成新建房屋白蚁预防施工面积602万平方米,完成行政事业性收费873万元市房屋安全鉴定所完成房屋鉴定146宗,建筑面积约4.95万平方米市房地产测绘队全年测绘房产面积726万,同比增长11.7%,动迁房屋面积4.6万平方米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建设方面。征迁问题仍是困扰项目推进的主要因素,部分项目受征迁影响推进较慢。

(二)行业管理方面。一是房地产市场发展不平衡,出现区域分化。同时,非住宅去库存压力仍然不小,目前库存392.68万,需去化周期38.7个月。二是受宏观经济下行影响,建筑产值增速较去年同期有所放缓。

(三)专项工作方面。各县(市、区)重视程度不一,存在工作开不平衡的普遍现象。污水管网建设、农村危房改造、石结构房改造仍需督促各县(市、区)加大推进力度。

三、2017年工作计划

2017年是“十三五”攻坚关键之年。我市城乡建设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全省住建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建设“新福建”、市委建设“五个泉州”的工作部署,着眼于“海丝重要门户城市”建设,不断创新工作思路,不断突破工作难点,推动城乡统筹发展,加紧项目实施落地,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推进城乡建设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一)围绕建设海丝重要门户城市,推进新城集聚发展。

1.着力推进城建重点项目。加大城建项目的统筹协调和指导力度,推进中心市区重点城建项目的顺利实施。2017年市住建局拟安排在建项目15个,总投资126亿元,年度计划投资21.5亿元,其中承担省、市重点项目8个,总投资121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8亿元。重点推进晋江下游生态整治、城东至北峰通道、北峰霞美棚户区改造龙兴小区、潘山安置房、西郊片区改造等项目建设。

2.着力开展专项提升行动。一是中心城区综合交通提升行动。近三年初步拟实施项目153个,其中2017年实施项目84个。着重推进重要通道建设工程,疏解交通堵点、打通断头路,建设健身步道、过街天桥、慢行廊道系统,优化提升交通智能化管理水平,系统改善中心城区交通状况。着重落实公共停车场为民办实事项目,2017年初步安排建设公共停车场26个,建设停车泊位3200个。二是中心城区公共配套设施提升行动。近三年拟实施项目108个,其中2017年实施项目84个。着重加快完善公共服务,推动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社会保障、商业服务和市政公用设施等项目建设,抓紧构建市域、区域和社区等三位一体的中心市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体系。

3.着力提升城镇化建设品质。持续深化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拟实施项目620个以上,完成投资300亿元以上。要大力推进22个开展省、市级“小城市”培育试点的中心镇提升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加大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完善道路、供水、教育、医疗等城镇功能。坚持“特”和“精”,加快特色小镇培育试点,力争2017年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首批试点形成初步成效

4.着力活化海丝文化基因。一是加强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保护。重点扶持2个以上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打造一批有一定影响力的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二是完成海丝申遗环境整治工作。组织实施全市14个遗产点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确保在2017年5月1日前全面完成整治工作。

5.着力深化生态宜居建设。一是实施新一轮村庄环境整治。2017年全市计划完成130个以上村庄人居环境整治,打造3条以上美丽乡村景观带,推出10个以上可学、可看、可推广的美丽乡村示范村。营造“乡村风景”的特色旅游文化,把有条件的美丽乡村打造成“乡村旅游”品牌,争取一批镇村获得国家级、省级宜居村庄(小镇)、特色景观旅游名村(名镇)等称号。二是进一步提升污水管网建设水平。2017年全市计划实施污水管网建设项目98个,年度计划投资7.23亿元,计划建设(扩建)处理厂(站)7个,管网210公里。要加快实施中心市区污水管网病害排查及修复,结合街巷翻修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及支管网建设。持续推进“六江两溪”周边一公里乡镇污水收集处理,提高农村污水收集处理覆盖面。推广“厂+管”捆绑PPP建设模式,探索推进中心市区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统一平台建设。

(二)围绕构筑现代产业版图,推进产业转型提升。

1.进一步激发房地产市场活力。2017年房地产目标为完成销售面积1176万,比增16.5%,完成开发投资700亿元,房地产业增加值增长5.6%。一是提升市场消费水平。挖掘住房刚需,优先发展中小户型、中低价位商品住房,进一步发挥公积金对市场的支持作用。积极引导居民改善住房条件,支持农民、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进城购房。通过引导企业自持、扩大供需对接等措施化解非住宅库存。二是主动承接周边城市外溢的购买力。与厦门等周边城市邻近的县(市)要优化城市规划,完善城际交通运输线网,主动吸引厦门等刚需群体到我市购房居住。增强市场发展预期,继续吸引外地投资者到我市购房。加强宣传推广,充分利用传播媒介,到厦门宣传我市城建成就和房地产项目“卖点”。三是促进投资稳健增长。要加快已取得土地未开工项目和新出让土地项目的开发进度,建立重点项目乡镇(街道)领导挂钩协调服务制度。适度增加库存压力较小地区土地供应,在土地出让中设置精装修房比例。四是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鼓励开发企业出租存量商品房,培育专业化住房租赁企业。实行公租房货币化,选择符合条件的商品房或安置房,由政府统一购买(收储)或征集作为公租房租给住房保障对象居住,政府补贴市场租金与公租房租金差额。五是加强市场监管服务。密切跟踪市场动态,及时调整政策方向和节奏。做好新项目预售方案价格审查,做好预售价格前置管理。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协调金融机构信贷支持,解决开发企业资金困难。

2.进一步增强建筑业发展动力。2017年建筑业目标为完成总产值1512亿元,比增8%,实现增加值467亿元,比增8%。一是引导产业转型发展。修订完善《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发展壮大的若干意见》,全面落实我市建筑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形成总承包企业“少而强”、专业承包“多而专”的产业结构,进一步推行工程总承包试点,引导企业兼并重组、资源整合,提升资本运营实力引导骨干企业向“铁公基”领域进军,中小企业向具有技术优势、特色突出的专业化企业转型。二是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试点。全面落实《泉州市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试点实施方案》,加快推进产业化基地建设和装配式建筑试点进度,建成2~3个PC或钢结构基地项目并投产,2017年全市新开工装配式建筑试点面积50万平方米以上。推进我市与中国建设科技集团合作相关工作,以中国建筑设计院CSP内装体系为载体,培育泉州本地装配式建筑的设计研发、部品部件生产、工程施工、装饰装修的能力,助推泉州建筑装修行业转型升级,带动建材产业聚集发展。三是不断强化建筑市场管理。进一步修改完善我市建设工程招投标评标办法,全面清理规范建设领域保证金,持续开展打击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督促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到岗履职,推进“无欠薪项目部”创建活动,推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建设执业注册人员、招标代理和造价咨询机构信用评价,构建依法守信的市场信用环境四是继续实施“走出去”战略。策划组织企业赴中部或西部地区考察,带领企业“走出去”开拓外埠市场。

(三)围绕共建共享美丽幸福泉州,推进民生项目实施。

1.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2017年计划实施棚户区改造14285套(户),基本建成8380套(户)。通过政府收购房源安置、政府搭桥居民选购商品房安置、居民自由支配货币补偿款安置等方式,推动棚改安置方式由实物安置向货币安置转变。持续推进住房保障转方式、调结构,实行保障房管理系统“线上”日常受理个体家庭申请和“线下”引导有需求的特殊行业、企业集中申请同时进行,加快公租房分配;探索向个人、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社会其他单位租赁市场房源,增加房源供给,加快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保障进程。

2.推进石结构房屋改造。按照“六个一批”思路推进石改工作,分类推进3568万平方米的石结构房屋改造一是适合修缮加固的,要研究制定除险加固模式,指导群众修缮加固一批;二是无力改建的困难群体,要从石结构改造专项资金中安排资金给予补助扶持一批;三是对闲置空房、废弃旧房或者一户多宅、产权关系复杂、长期无人居住的石结构房屋,签订具结承诺书一批;四是适合成片改造的,要按照统规统建或统规自建模式成片改造一批;五是适合就地翻建的,要按照城乡规划要求,批准就地翻建一批;六是因规划公共设施用地或纳入近期改造区域不能就地翻建的,由村集体从盘活地中就近调剂安排用地指标组织异地建设一批。

3.推进农村危旧房改造。要全面完成上级下达我市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继续组织实施933户中央农村危房、1974户中央石结构房屋改造工程,确保2017年6月前全部竣工。要强化制度保障,健全完善部门协同推进机制,加强基层指导服务、管理能力和技术保障。注重保护修缮传统古民居,留存传统文化印记。争取各级财政支持,加大市、县财政补助,多方筹措改造资金,减轻改造户负担

(四)围绕重点难点突破,推进工作模式创新

1.项目建设要注重难点突破和模式创新。一是全力破解项目征迁难题。继续加强与项目属地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进一步创新与属地政府联席会议机制和垂直会商制度,有针对性地推进征迁问题解决。二是全面推行城建项目代建。健全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工作制度,提升代建水平,打造10家以上、具备丰富代建经验的代建企业,中心市区市级政府投资房建、市政项目要全部实行代建制。要进一步指导各县(市、区)积极推进代建工作,引导各县(市、区)全部启动政府性投资项目代建工作。

2.行业管理要注重规范提升和思维创新。

(1)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一要深化施工安全整治。要进一步深化建筑模板、外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高处作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二要加强工程质量“通病”防治。进一步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落实现浇混凝土结构实体实测实量现场标示制度,鼓励预拌混凝土企业实行预拌混凝土生产、浇筑与养护一体化施工。三要加大施工扬尘污染治理力度。要督促各地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不留死角。要加强舆论监督,持续将施工扬尘治理列入创建标准化优良项目“一票否决”内容,积极营造比学赶超的施工扬尘治理氛围,规范施工行为。四要提升渣土车整治水平。要尽快完成国有渣土运输企业组建进程,推进建筑渣土消纳场建设,加强渣土车管控平台升级改造应用。

(2)加强中介机构行业监管。一是出台监管实施细则。制定出台施工图审查、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工程监理、工程检测、房地产经纪、房地产评估、房屋征收、房屋测绘等9类中介机构监管暂行规定,完善中介机构信用评价体系。二是建立中介机构监管平台。通过平台及时、全面掌握中介机构基本情况、信用评价结果、业务承揽及完成情况,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三是建立中介信用评价结果应用机制。将信用评价结果与业务承揽挂钩,政府项目优先发包给信誉好的中介机构,建立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对列入黑名单的中介机构,采取限制承接政府性投资项目、不得评优评先、实行差异化监管等系列措施。

(3)深化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工作。不断完善信用评价方式方法,切实将信用综合评价与招投标挂钩,提高实力强、素质高、诚实守信的建筑企业中标概率,防范外来企业挂靠投标,促进本地优秀企业承接业务,构建诚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市场竞争机制。

(4)加大货币化安置工作力度。继续推进货币化安置,力争货币化安置比例不低于70%。一是分解落实责任,与各县(市、区)签订货币化安置目标责任状,督促各地认真实施鼓励货币安置各项政策措施,研究破解推进问题;二是加快房屋征收信息平台建设,用“无情的电脑管有情的人脑”,推进“阳光征收”;三是发挥“泉房通”服务平台作用,加快打通商品房与安置房、保障房转换通道,助力提升货币化安置水平。

(5)提高审核审批服务能力。一是创新审核审批服务思路。大力推行“123”提速服务,即“开通一个绿色通道”,组织编印《重点项目审批服务指南》,对省、市重点城建项目继续实行绿色通道+容缺预审服务,提升审批服务质量;“抓好两个精简压缩”,精简申报材料,压缩办理时限,节省办理时间;“实施三项高效服务”,交底服务、预约服务、并联审批服务,最大限度提高审核审批效率。二是推进审批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推进无纸化办公和网上预审服务,加快推行电子证照应用,通过网上“无纸化审批”方便群众办事、节约社会成本。

(6)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一是健全“双随机”抽查机制,加强市场监管,完善执法人员库、检查对象库和工作细则,加强住建市场事中事后监管,提高监管效能。二是按时完成10个住建系统行业协会脱钩工作和行业协会换届工作。

(7)提升物业管理水平。一是进一步完善物业小区招投标管理、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指导价及小区公共收益分配管理规定、规范业委会运作等相关制度,建立合理的物业收费机制;二是加强对业委会成立工作的支持和指导,推动首次交房满两年或入住率超过50%的小区尽快成立业委会,力争2017年底实现业委会覆盖率达到70%以上;三是加强物业小区综合考评,制定《泉州市防汛防涝应急手册》,建立常态化防汛应急机制,提高物业管理小区防灾能力。

(五)围绕系统健康发展,坚持“两个到位”。

1.坚持党建工作抓到位。一是深化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学习六中全会、省市党代会精神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结合起来,与巩固拓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结合起来,强化党建工作责任制,扎实推进“1263”党建机制建设,落实党建项目化管理,组织党建特色活动,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二是强化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开展“机关党旗红、‘五个泉州’在行动”主题实践活动,以“建设海丝新城、住建党员当先锋”为载体,引导党组织亮出旗帜、党员亮出身份、亮出作为。深化拓展特色党建活动内涵,着力培育1-2个特色党建品牌。三是坚持“党建带群建”。深化创建党员示范岗、工人先锋号、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及各类群众性建功立业竞赛活动,提升系统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四是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中国梦宣传教育,推荐“身边好人好事”,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活动,推进“三关爱”等志愿服务制度化。加强系统文明单位创建与管理,积极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并持续深化双拥共建活动。

2.廉洁自律抓到位。一是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引导广大党员增强“四种意识”(即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用好“四种形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二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重点部位和关键岗位,持续发力纠正“四风问题”,做到动则得咎、利剑高悬;三是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把问责作为管党治党的利器,把责任传导到各级党组织,落实党员领导干部“两个责任”目标要求,层层抓牢管党治党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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