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以下单位已申请土地使用权登记并经我局初审。凡对该土地使用权有异议者,请于见报之日起一个月内,持有关土地权源书面材料,向市行政服务中心五楼泉州市土地权属登记发证中心(市区津淮街东段丰泽区政府西南侧)提出。逾期无异议者,将按有关规定确定其土地使用权,颁发土地使用证。本公告期满后,若有遗留在社会上的有关该宗地的土地权属证件、证明等一律不再有效。
2012年5月29日
土地使用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泉州市消防支队丰泽区大队
土地坐落:丰泽区北峰街道北峰社区
土地面积:6710.40平方米
宗地四至:
东至:金山扣具;西至:路;南至:北峰居委会;北至:佳宝傢俬、元泰企业
注:宗地四至详见宗地所在地张贴的宗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