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出台八条措施 进一步加强疫情后困难务工人员权益保障
来源:泉州新闻联播 2022-07-18 09:38 阅读人数:1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后困难务工人员权益保障工作,我市多部门联合出台《进一步加强疫情后困难务工人员权益保障八条措施》。

  这八条措施具体是:

  一、进一步健全困难务工人员信息台账。 

  二、进一步加强困难务工人员就业援助,引导参加招聘求职,提供免费的职业指导、职业介绍、人策匹配等服务,帮助实现就业。 

  三、进一步开发拓展公益性岗位,引导乡镇(街道)、村(社区)积极开发一批孤寡老人及留守儿童看护、治安联防协管、乡村道路维护、林木看护、保洁绿化、农村互助幸福院管理、村级就业社保协管、校园交通维护等公益性岗位,用于安置有劳动能力无法实现市场就业的困难人员。 

  四、进一步鼓励企业招收困难务工人员,对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困难务工人员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在企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失业保险的,按每人一个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五、进一步鼓励困难务工人员参加培训。对城乡各类劳动者取得专项能力证书的,按500元/人给予补贴,属紧缺工种的按650元/人给予补贴;对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按等级给予700-3000元/人标准不等的补贴,属紧缺工种的按照规定相应上浮补贴标准,最高按3900元/人给予补贴。 

  六、进一步强化困难务工人员社会保障,持续做好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农民工一次性生活补助等常规性保生活待遇发放工作。 

  七、进一步加强困难务工人员临时救助,各级民政部门对未纳入低保范围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经申请核实后,按不低于当地3个月城市低保标准给予一次性临时救助。各级工会对符合工会临时帮扶条件的因疫致困职工家庭给予每户1000-2000元的帮扶。 

  八、进一步保障困难务工人员劳动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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