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26日石狮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通告
来源:石狮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10-27 15:02 阅读人数:1

  关于分区域开展核酸检测的通知根据石狮市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定于10月27日—29日分区域开展核酸检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测对象在石狮市行政区域内工作、生活、学习的所有人(包括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高校、中小学、幼儿园师生员工、重点管控对象按原有渠道落实核酸检测。

  二、采样时间及区域安排10月27日8—14时:凤里街道、灵秀镇;全市高校、中小学、幼儿园50% 的师生员工。10月28日8—14时:湖滨街道、宝盖镇;全市高校、中小学、幼儿园50% 的师生员工。10月29日8—14时:蚶江镇、永宁镇、祥芝镇、鸿山镇、锦尚镇。

  三、采样地点请上述检测对象根据所在镇(街道)公布的采样点,分时段错峰有序参加核酸采样。外来商务人员就近参加当地核酸检测。高校、中小学、幼儿园师生员工在本校(园)参加核酸采样。

  四、注意事项

  1.广大市民在检测期间非必要不外出、不流动,按所在镇(街道)、村(社区)通知,携带好手机、身份证(小孩如没有身份证,可携带户口本,用家长身份证登记为“某人之子之女”;持境外身份证的可以登录“i石狮”中“采检登记”提前预约以节约检测登记时间),准备好“福建健康码”,按时有序前往居住地村(社区)指定的采样点采样。

  2.采样期间请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并保持一米以上距离,避免聚集和相互交谈,自觉维护好现场秩序。采样完后,立即戴好口罩并尽快离开现场返回住所。

  3.请广大市民主动服从工作人员组织安排,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工作、扰乱秩序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4.特别提醒:接种新冠疫苗后48小时内,不能参加核酸检测;曾感染新冠病毒的人员,请主动告知工作人员,实行单人单管采样。

  石狮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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