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政通APP
根据《福建省消防条例》关于消防文员从事执法辅助工作的规定,泉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拟从事消防执法辅助工作的文员进行培训和考试,现将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公示如下:
本次公示时间为15天,公示期间,公众对考试合格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向消防救援支队提出。公示期结束后无异议的,以上人员将依法从事消防执法辅助工作。
泉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4年12月27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泉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注册和登录功能现由“福建省社会用户实名认证和授权平台”提供统一支持,用户在首次登录时,需注册账号方可使用。完成账号注册后,按页面提示登录系统即可。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点击“注册”,跳转注册界面
(2)选择注册类别,填写相关信息,完成注册,跳转登录页面
(3)按需选择登录方式登录即可,若有系统使用相关问题,请致电:0595-28388566。
若有注册、登录问题,请致电0591-62623959,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