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46-0401-2023-00017
- 备注/文号:泉芯管〔2023〕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半导体高新区管委会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3-09
各科室(服务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福建省档案条例》等法律法规,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档案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本单位机关档案管理工作,深入推进档案工作标准化、科学化、规范化建设,经会议研究,决定成立泉州半导体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机关档案管理和鉴定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洪武强 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戴庆加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褚达志 综合协调科科长
蒋少兴 经济发展科负责人、服务中心主任
吴永情 综合协调科干部
组长对本单位机关档案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副组长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开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综合协调科开展工作,褚达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档案工作的指示、规定和办法等;制订本单位有关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和档案工作的发展规划并组织执行;负责收集、整理、分类、保管和统计本单位各类档案及有关资料;负责档案的利用工作;根据档案保管期限要求,配合档案部门定期对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进行鉴定,对确无保存价值的档案按程序进行销毁;承办上级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机关档案工作开展所需经费由行政运行经费保障。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调动或职务调整的,原组成人员自然免除,由新任职人员担任,不再另行发文。
泉州半导体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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