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24 15:39

      我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文件要求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总结泉州市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全文包含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泉州市人民政府联系。(地址:泉州市东海行政中心,电话:0595-22371198,邮编:3620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753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467条,政策、规范性类文件信息653条,规划、计划类信息825条,行政许可类信息3208条,重大建设类信息943条,为民办实事信息998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2109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1624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1501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1193条,其他类信息817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全市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447件。其中,自然人申请1387件,商业企业申请44件,科研机构申请4件,法律服务机构申请7件,其他申请5件,申请件均及时受理,并在法定期限内完成答复工作,本年度受理的依申请案件涉及申请市政府土地、房屋征收的有关文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等内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全面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公开工作,实施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高质量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正式版本。二是根据省人大的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圆满完成福建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库的入库、审核和发布工作。三是建成泉州市“政府网站政策文件库”服务平台,该平台采用云计算、大数据、信息采集、内容智能加工等技术,汇聚集国家政策、福建省政策、泉州市政策、全国一线城市及部分万亿GDP以上相关城市政府政策文件为一体,政策文件库共收集政策文件与解读共18.4万余条,其中国家文件超过10.5万条数据、福建省级文件9000余条数据、泉州市文件3.9万余条数据,其他地市文件2.8万余条,按来源提供最新政策、按时间段提供热门政策发布服务,可有效满足公众获取政策文件需要。

      (四) 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优化提升泉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完善信息采集、发布传播机制。二是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督,通过检查通报、点对点发函提醒等措施,强化信息发布内容审核把关,自觉接受公众评议。三是畅通政民互动渠道,推进政府公报数字化利用,通过微信公众号及时推送政府信息,解决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四是建成统一政务云管平台,投用移动端掌上政务与便民服务APP,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97%以上。在2023数字政府评估大会暨第二十二届政府网站绩效评估结果发布会上,泉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排名位列全国地级市第11名,较2022年提升38名,泉州市“政府网站政策文件库:横纵拓展、多维分类、‘泉’库汇聚”获政府网站优秀创新案例。

      (五)监督保障情况

      强化组织领导和考核监督。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到市政府绩效工作考核中,采取察访核验和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实时监测、及时纠错,全面、科学、客观地评判各责任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结合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评估工作,加强对县区、乡镇、村居等基层一线政务公开工作的走访频次,通过座谈走访、查阅台账等形式,及时掌握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的现状和困难,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有序、稳定、持续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2

      0

      8

      行政规范性文件

      509

      536

      247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95752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041510

      行政强制

      35517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6996.70147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87

      44

      4

      0

      7

      5

      144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0

      1

      0

      0

      0

      1

      2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56

      26

      4

      0

      1

      9

      58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89

      4

      0

      0

      0

      2

      195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3

      0

      0

      0

      0

      0

      3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5

      0

      0

      0

      0

      0

      15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5

      0

      0

      0

      0

      0

      5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4

      0

      0

      0

      0

      2

      16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3

      0

      0

      0

      0

      0

      13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0

      0

      0

      0

      0

      0

      1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6

      0

      0

      0

      0

      0

      16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2

      1

      0

      0

      0

      0

      13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38

      10

      0

      0

      6

      0

      45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8

      3

      0

      1

      0

      1

      3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3

      0

      0

      0

      0

      0

      3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8

      1

      0

      0

      0

      0

      8

      2.重复申请

      11

      0

      0

      0

      0

      0

      1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1

      0

      0

      0

      0

      0

      1

      (六)

      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7

      0

      0

      0

      0

      0

      17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6

      0

      0

      0

      0

      1

      7

      3.其他

      21

      1

      0

      0

      0

      1

      22

      (七)总计

      1366

      45

      4

      0

      7

      6

      142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41

      0

      0

      0

      0

      0

      4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30

      37

      14

      1

      82

      7

      3

      1

      2

      13

      24

      0

      0

      2

      26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汇聚能力不强;二是创新亮点工作还不够突出;三是队伍建设需加强。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采取有力举措,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充分挖掘政务新媒体传播速度快、受众面广、服务黏性大等优势,用好用足全市政务新媒体优势,提升政务信息获取方式便民化。二是加大创新力度。以社会关注度高、涉企涉民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强化政府网站功能,优化营商环境和便民服务专题专栏,提升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相结合的水平。三是加大培训质量。适时举办全市政务公开和网站工作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班,采取集中培训、经验交流会和个别指导相结合的方式,增强全市政务公开业务人员工作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全市2023年度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通知收取13件,通知收取51980元,实际收取4180元。

                                                                            泉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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