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1-3000-2014-00082
    • 备注/文号:泉政办〔2014〕8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4-04-29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泉州市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时间:2014-05-21 11:21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泉州市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深入推进全市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完善行政审批体系和市场监管体系,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切实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发展新活力,促进市场经济健康有序运行,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建立泉州市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的组成

    (一)联席会议由市编办等66个部门(单位)组成。

    (二)联席会议设总召集人,由市政府郑新聪市长担任;召集人,由市政府陈荣洲副市长担任;联席会议成员由成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担任。

    (三)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挂靠市工商局),作为日常事务工作机构。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兼任办公室第一主任,市工商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工商局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编办、市发改委、市监察局、市信息化局、市法制办、市政府新闻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分管领导担任。

    二、联席会议的工作任务

    市联席会议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综合协调本市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相关工作,着力推进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3〕142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泉政文〔2014〕17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工商登记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泉政文〔2014〕18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企业登记前置许可项目目录的通知》(闽政〔2014〕13号)等规定,全面深化我市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主要工作任务如下:

    (一)推进市场主体经营行政许可目录的编制。修订《泉州市市场主体登记前置行政许可项目目录》,梳理实施后置管理的所有行政许可项目,形成市场主体经营行政许可目录汇编并予以公示。

    (二)推进行政许可审批服务体系的标准化、流程化、规范化。督促相关部门制定、修改或完善与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相衔接的许可审批流程和所需提交材料规范,在条件成熟时推进“证照合一登记制”的落实。

    (三)推进市场主体工商登记领域改革具体内容的落实。实行先照后证登记制、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年度报告公示制,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放宽经营范围登记,试行外商投资企业“直接登记制”,建立异常名录制度。在条件成熟时推行外商投资企业电子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以及“证照合一登记制”。

    (四)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后续市场监管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许可,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全市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后续市场监管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职责分工,建立权责一致、审批与监管相统一的后续监管机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并落实与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相配套的本部门后续监管规范,建立依法、有效、规范的监管机制,强化行业管理、属地管理和部门协作、社会共治,实现对市场主体的“宽进严管”。

    (五)推进全市统一的市场主体登记许可及信用信息共享与公示平台的建设,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与共享制度,实行市场主体的工商登记、执法监管、行政审批等信息集中汇集、有序共享和综合利用,促进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六)统筹开展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宣传工作,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做好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政策的宣传解读,及时解答和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引导社会正确认识和理解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措施,形成全社会理解、支持、参与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良好氛围。

    (七)通报交流工作情况,推广工作经验;组织研究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存在问题和完善措施,向市政府提出解决的意见建议。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联席会议形式

    (一)全体成员单位工作会议。每年召开1至2次,通报情况,分析形势,总结经验,研究问题,部署工作。

    (二)专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部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参加的专题工作会议,研究后续监管及其他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中需解决的问题。

    (三)其他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办公室工作例会、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研究联席会议工作内容,部署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相关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各成员单位要深刻认识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认真落实职责分工,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强化后续监督管理;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建立健全纵横协同管理机制,共同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取得新突破,力求释放更多政策改革红利,更好地服务“泉州经济升级版、改革创新示范区、生态宜居幸福城”的建设。

    (二)各县(市、区)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要相应建立本级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提供人员、设施、经费方面的支持,切实保障属地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尤其是后续监管工作的落实。

    (三)各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联席会议办公室要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于每季度末向市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本单位开展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后续监管及其他与改革有关的工作情况,以便汇总上报市政府。

     

    附件:泉州市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工作联席会议成员

     

     

    附件

    泉州市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工作联席会议成员

     

    总召集人:郑新聪     市人民政府市长

    召 集 人:陈荣洲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成    员:吴友才     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李国坤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李元巍     市编办主任

    郑国防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吕  刚     市发改委主任

    黄国富     市经贸委主任

    郑文伟     市教育局局长

    颜志煌    市科技局局长

    胡晓泉     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局长

    郑建清     市监察局局长

    柳新群     市公安局副局长

    蒋耕霆     市民政局局长

    郑建辉     市司法局局长

    李健康     市财政局局长

    邱银富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陈伟平     市公务员局局长

    赖开族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钟文成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黄世清     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王天祥     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局长

    黄建奇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刘志平     市交通运输委主任

    曾焕楷     市农业局局长

    林华伟     市林业局局长

    张一申     市水利局局长

    陈文堃     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

    刘明亮     市外经贸局局长

    张镇国     市文广新局局长

    蔡丽静     市卫生局局长

    王家声     市体育局局长

    黄振奋     市人口和计生委主任

    蔡思红     市审计局局长

    李跃民     市统计局局长

    郑志忠     市环保局局长

    施国宾     市物价局局长

    张锡坤     市旅游局局长

    李  铭     市粮食局局长

    李建芳     市人防办主任

    陈向荣     市信息化局局长

    洪顺昌     市安监局局长

    庄鸿卿     市国资委主任

    林庆扬     市法制办主任

    李清景     市金融工作局局长

    管东辉     市国家密码管理局局长

    李德雄     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主任 

    陈慧瑛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樊美清     市中级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傅剑国     市地震局局长

    李棠华     市气象局局长

    蒋少怀     市港口管理局局长

    黄丹萍     市知识产权局局长

    李  隽     市消防支队支队长

    陈开基     市工商局局长

    叶华生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李志生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齐忠平     泉州海关关长

    林光龙     泉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

    王玉宝     泉州海事局局长

    高黎明     市邮政管理局局长

    詹小强     市烟草专卖局局长

    王智敏     市电业局局长

    陈兴明     市盐务局局长

    田伏鹏     市无线电管理局局长

    阮玉盼     人民银行泉州市中心支行行长

    汪其臻     泉州银监分局局长

    林  滇     市国税局局长

    黄小平     市地税局局长

    张谋总     市通信发展管理办主任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挂靠市工商局,第一主任由李国坤同志兼任,主任由陈开基同志兼任,常务副主任由市工商局调研员许青海担任,副主任由市编办、市发改委、市监察局、市信息化局、市法制办、市政府新闻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分管领导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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