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1-3000-2012-00172
    • 备注/文号:泉政办明传〔2012〕14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2-09-27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间的通知
    时间:2012-10-30 16:34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间的通知

     

    市直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间的通知》(闽政办发明电〔2012〕112号)精神,自 2012年10月1日起至2013年5月31日,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间调整如下:

    一、办公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二、每周二、四晚上各安排2小时30分钟开展政治或业务学习。

    三、中心市区窗口服务单位按原定试行错时上下班工作制的规定实施。

    四、省部属驻泉单位可参照市直机关工作时间作出安排。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