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1-0100-2015-00120
    • 备注/文号:泉政办网传〔2015〕2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5-10-19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泉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通知
    时间:2015-11-08 20:43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泉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的规定,经市政府同意,整合泉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泉州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成立泉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名单如下:

      主  任:陈伟平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副主任:庄玉海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陈学东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委  员:刘殊芳   市教育局副局长

             曾奕民   市卫计委副主任

            罗  霖   市国资委副调研员

            谢祥宁   泉州军分区政治部组干科科长

            陈宝芳   市总工会副主席

            陈  晖   市工商副主席

            陈泽国   市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

            黄秀萍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解仲裁管理科科长

      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主要职责:(一)聘任、解聘市本级专职或兼职仲裁员;(二)受理市本级管辖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三)讨论重大或疑难争议案件;(四)对市本级仲裁活动进行监督;(五)应当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承担的其他职责。

      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具体承担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黄秀萍同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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