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1-1000-2023-00034
- 备注/文号:泉政文〔2023〕4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6-20
2023年4月8日,泉州市永春县青年潘灿灿在永春县石鼓镇卿园村小边角落溪中冒死营救溺水父子,不幸壮烈牺牲。潘灿灿同志为救他人生命安全,义无反顾,挺身而出,用舍己为人的精神演绎了人间大爱。他在关键时刻、危急关头表现出来的强烈社会责任感和正义感,不愧为泉州人民的骄傲,不愧为全社会学习的榜样。为弘扬正气,表扬先进,决定追授潘灿灿同志“泉州市见义勇为模范”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奖章和奖励金5万元。
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见义勇为的一系列重要论述,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见义勇为模范为榜样,学习他们临危不惧、不怕牺牲的英雄气概,弘扬他们见义勇为的崇高精神,积极投身更高水平的平安泉州、法治泉州建设,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勇当全省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主力军,加快建设21世纪“海丝名城”贡献力量。
泉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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