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1-0200-2025-00346
    • 备注/文号:泉政办规〔2025〕1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2-31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民营重点企业培优扶强若干措施的通知
    时间:2026-01-08 10:49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民营重点企业培优扶强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2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民营重点企业培优扶强若干措施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传承弘扬、创新发展“晋江经验”,进一步支持民营重点企业做大做强做优,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实施对象

      每一年度入选由市招商办、市工商联联合评选发布的“泉州民营企业100强”名单的企业。

     

      二、扶持措施

      (一)资金支持

      对当年度入选企业,由市级财政按每年度榜单排重后依序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奖励资金每家100万元,每年度上限1000万元,所需资金按行业类别,分别从市工信局、住建局、商务局、城管局等单位年度预算专项经费中统筹安排。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同时入选全国工商联当年度发布的“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省工商联当年度发布的“福建省民营企业100强”的工业企业,以及已领取“2023泉州民营企业100强”资金奖励的企业,不再领取本项奖励。(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工信局、住建局、商务局、城管局)

      (二)教育支持

      对当年度入选企业,每年根据优质学位情况由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给予相应教育扶持。〔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三)医疗保障

      对当年度入选企业且参加我市基本医保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进行医疗保障支持。入选企业法定代表人当年度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住院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等报销后,还需个人负担的目录内医疗费用给予全额报支,目录外医疗费用按75%报支(其中门诊年度内实际报销累计不超过8000元)。入选企业法定代表人当年度可参照市直公务员标准享受健康体检。

      医疗保障支持待遇和健康体检费用由县级财政承担,委托医保部门经办和管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指定专门部门与市医保局对接,做好保障人员名单报送、代办协议签订和经费保障等工作。〔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四)出行保障

      对当年度入选企业进行出行保障支持,提供泉州晋江国际机场VIP通道服务,具体实施细则由泉州晋江国际机场下属空港商旅公司制定。

      出行保障费用由入选企业所在县(市、区)财政列支(费用月结)。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指定专门部门与泉州晋江国际机场下属空港商旅公司对接,做好出行人员预约、后期费用结算等工作。〔责任单位:泉州晋江国际机场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五)住房保障

      鼓励入选企业员工团购无需摇号认筹的在售商品住房,对一次性购买5套及以上的,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予以更多优惠。(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六)文旅休闲

      对当年度入选企业,主要负责人及高管(限5名)当年度可免首道门票进入我市国有A级旅游景区,免费观看市直五大艺术院团公益性文艺演出(限5人次,需提前预约)。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指定专门部门与市文旅局对接,汇总收集相关人员名单,用于景区和院团识别。〔责任单位:市文旅局,泉州文旅集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七)户籍保障

      对当年度入选企业,员工可享受“零门槛”落户政策,10人以上办理居住证、身份证、户口迁移等业务的,可享受上门服务。(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八)金融支持

      对当年度入选企业,从信贷资金、金融服务等方面进一步进行支持,切实促进企业融资成本降低,对增资扩产的当年度入选企业项目不得随意抽压贷,落实好续贷工作。〔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市工信局,人民银行泉州市分行、泉州金融监管分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九)人才保障

      对当年度入选企业,符合我市高层次人才自主认定单位申报条件的,可按规定给予人才自主认定资格,享受分档配额的年度自主认定指标。(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十)用地支持

      对当年度入选企业,有工业项目增资扩产需求的,对城镇低效用地改造过程中的边角地、夹心地、插花地等非建设用地,在面积上原则上不超过5亩,且累计面积不超过改造开发项目总面积的10%、无法单独出具规划条件的前提下,按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后,允许以协议方式供应给项目作为增资扩产用地。〔责任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十一)鼓励入驻泉州中央活力区

      对当年度入选企业,鼓励入驻泉州中央活力区,参照我市关于加快泉州中央活力区发展的相关文件规定给予支持。(责任单位:丰泽区人民政府,市发改委,市中心市区城建总指挥部)

     

      三、其他事项

      (一)当年度指每一年度“泉州民营企业100强”名单公布后一个自然年。

      (二)本措施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止,由各责任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民营龙头企业培优扶强若干措施的通知》(泉政办规〔2024〕9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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